第三十章 比武大会(1/2)
霍根海姆的主城沃尔夫斯堡此时装饰的灯火辉煌以迎接即将到来的盛典。
骑士比武大会,西陆人最喜闻乐见的娱乐活动,在这贫瘠乏味的土地上,还有什么能比高贵的骑士们放下身段像野蛮人一样捉对厮杀更能令人兴奋的呢?
比武分为两种,分别是马战和步战,参战的人数亦不固定,由主办者制定,可单挑,可组队,可乱战。
而参加的骑士也没有限制,或自愿报名或者由更高阶的领主指派参战。
而让无数骑士在此浴血奋战的原因则是因为无上的荣耀,胜者将一夕天下闻名,而败者则从此无人知晓。
斯坦尼斯骑着马走进嘈乱的人群之中,在他的记忆里,沃尔夫斯堡可从来没有这么热闹过,小时候,这幅身体的前主人曾经被他的父亲老查士丁伯爵带来过几次,那时候这里还是个苦寒之地,除了笼罩四季的无尽雪景就只有山峦上的这座孤独城堡,如同狼牙一般伫立在北境的无尽群山之中。
不过这些记忆和眼前的景象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山脚下那原本稀稀落落的村庄此时已经发展成一座庞大繁华的市镇,使得斯坦尼斯困惑不解,他转过头对罗伯特问道:“这里的变化怎么那么大?”
罗伯特和科罗多夫互相奇怪的对视了一眼,但是还是回答道:“老大,你忘了,自从一年前沃夫侯爵将三女嫁给皇帝陛下的四子后,那可真是一步登天,再加上他的几个儿子都很出色,所以现在整个白狼家族蒸蒸日上。”
原来当上了外戚,怪不得能举办比武大会,斯坦尼斯心想着。
道路上到处都是全副武装的骑士和他们的侍从,在他们的盾牌盔甲上都纹着家族徽章,而没有这些标记的则是一些没有封君的侠义骑士。
“这么多人?”斯坦尼斯已经被堵的有点走不动道了。
“是的哎,老大,我估计东境有名气的骑士都来了,因为冠军的奖品可是传奇之剑——火吻。”罗伯特说着,眼中闪出憧憬的光芒。
这和自己的关注点完全不一样嘛,斯坦尼斯还在想着把那500金币搞过来正好实现他基建狂魔的梦想。
这时,科罗多夫也开口道:“老侯爵连这把剑都舍得拿出来,看起来他要好好风光一把。”
一把破剑,有什么好争的,低级趣味就是低级趣味。斯坦尼斯又顺便鄙视了他们一下,优越感油然而生。
“老大,你看我们是不是要找个地方住下,现在人这么多,我怕到了晚上没地方安顿。”罗伯特忧心忡忡的说道。
斯坦尼斯却瞪了他一眼,“住什么旅馆,不要花钱啊!你出吗?”
“可是……”罗伯特还想争辩几句。
但领主却挥挥手直接否决,“没什么可是,为了省钱我决定直接去找沃夫家族的人,让他们安排食宿。”
“老大,你疯了吧!那帮家伙想干掉你还来不及呢,你还主动送上门!”
斯坦尼斯微微一笑,这帮西方蛮子怎么能理解自己这来自东方的智慧呢?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更何况,这危险的地方还能省钱!
虽然极度不情愿,但是他的两个手下还是跟随他去了沃夫家族的主城堡,不过在半山腰是他们就被围着山圈了一圈的城墙拦了下来。
萝卜意味深长的点点头,“他们家果然发达了,竟然能沿着山修建了一堵这么气派的城墙。”
不过斯坦尼斯更关心的是如何通过守卫,虽然城墙外围聚集了很多人,但看起来能到另一边的寥寥无几。
“该怎么通过呢?”斯坦尼斯抓耳挠腮,“哎,你们看看这附近有什么熟面孔,好让我套个近乎,带我们进去。”
罗伯特站在马镫上来回张望着,但是周围并没有他所认识的熟面孔,突然,他眼睛一亮,如同发现救星般喊道:“老大,我找到一个熟人了。”
斯坦尼斯顺着他的手指看去,当然的,有重度脸盲症的他依旧认不住面前这些白皮长胡子大汉之间的区别。
“你看哪里啊!城门底下那个正在给卫兵包扎伤口的那个不是罗宾塞吗!”
【罗宾赛】,白狼家族里唯一的那匹黑狼,他是老沃夫伯爵的私生子,所以按照西陆的法则没有资格拥有沃夫的姓氏,但是他却比任何一名沃夫家族的后裔更出色,连嫡长子帕特金斯都略逊他三分。
而更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在普遍对自己满怀敌意的沃夫家族里,罗宾赛算是少数对自己态度友善的族人了。
斯坦尼斯骑马走去,面前这个黑发黑眸身披黑色武装大衣的瘦高男子正在耐心的为一名普通士兵细心包扎伤口。
“罗宾赛?”斯坦尼斯还是很小心的喊出名字试探一下。
黑发男子听到有人喊他,于是转过身站起,一股英武之气扑面而来,他面庞被刮的很干净,和周围邋遢的士兵骑士形成鲜明对比,在他腰间的武装带上挂着两把黑剑。
“哦,原来是斯坦尼斯阁下,好久没见到您了。”如同印象中的一样,对方热情的招呼自己。
斯坦尼斯也感到心中很是温暖,没想到这家伙看起来比自己那三个手下还要坦荡,他油然而生的想要与其交朋友。
“罗宾哥,你这是在干嘛啊?”斯坦尼斯开始套近乎起来。
“让您见笑了,斯坦尼斯阁下,一个手下被山里的野狼咬伤了,城堡里没医生,于是只好我来充当一下。”
哦,原来是这样!这家伙还是和记忆里一样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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