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九章 前恭后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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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桓认为,现在金军已经兵临城下,随时都可能发动进攻,社稷江山因此随时都有毁灭的威胁,能与金人议和,就能保住祖宗的江山社稷,就能保住他自己的性命,所以,赶紧凑足金银,已迫在眉睫,为此他已经不顾一切。
赵桓下诏说:“大金所需犒军物数浩瀚,朝廷竭力应副,如供祀宗庙器皿,亦不敢吝。至于亲王内外百官之家,已行告谕,尽数供助,尚恐未能敷数。忠义之民,理宜体国,将私家所有愿助国用者,限日下于户部尚书聂山等处送纳。”
不久,赵桓又下诏说:“蕃衍宅诸王金银绢帛,道官乐官伎术等官及五司官,察视曾经赐带,各家有见在金银,只今纳元丰库。若敢隐庇转藏,并行军法。诸宫观寺庙、奉先普安诸坟、六尚局诸司并开封府公用金银,拘收纳左藏库。”
两天后,赵桓召集宰执们来福宁殿开会,汇报搜集金银的情况。
结果,金仅得三十万两,银仅得八百万两。
这点金银,距离金人所要,差距太大,宰执们惶恐不安,纷纷谢罪,只有李纲不谢。
赵桓很着急,他以为金人若得不到满足,是不会轻易撤军的,于是令张道济去将宫中用于宗庙祭祀的那些金银器皿全都搜集拿来,总共折算了银五百万两,金一百万两。
赵桓随后安排唐重、谢克家、李擢、师骥四人,去往蔡京、童贯、何执中、郑伸、高俅、王宪、彭端、刘宗元等人家,以及这些人的亲戚家,搜集金银财宝对这些人家所有的金银珠宝直取,并当日就送到元丰库交纳。
宋钦宗对唐重等人说:“他们若敢徇情隐庇,或转为藏隐,允许知情人告发,一旦查实,给举报人一半充赏,隐藏之人,并行军法。”
这些人当中的蔡京、童贯、高俅,都是赵佶的宠臣,也有已经去世的,如何执中,而身份最特殊的是郑伸,他是赵佶的老丈人,即郑皇后(现在是太皇太后)的父亲,名义上还是赵桓的外公。
可见赵桓的丧心病狂。
为早日凑齐金人所要的金银,赵桓可谓是挖空了心思,绞尽了脑汁。
正月十五那天,赵桓又下一道圣旨,要求不管有没有官职,不论何人,只要曾经获赐金带,那么都要将所获赐金带向开封府报告并交纳,若胆敢隐瞒不报,被人举报告发,则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判决和遣送。
也许是觉得这样下圣旨还不够直截了当,效果还不够立竿见影,于是他也学习赵佶的做法,直接用御笔进行指挥。
赵桓写了一份御笔交给尚书省,让尚书省据此直接去(抢夺)取金银。
御笔中写道:
“将曾祗应于娼优之家,并袁陶、武震、史彦、蒋翊、郭老娘逐人家财籍没,并内侍省官、道官、药官曾经特赐金银许系金带人,及杨球、张补、姜尧臣、李宗宝、张师宝、李宗振、宋晖、董庠金银,并仰聂山、何栗、周懿文、李光只令直取。”
这份御笔的意思很明确,就是直接将点名的这些人家的财产全部没收。
而赵桓点名的主要是三类人,一是娼优之家,二是曾经特赐金银许系金带的内侍,三是杨球等依附于蔡京童贯的一些**官员。
(历史上,李师师、赵元奴的财富,就是被赵桓的这条命令夺去,然后献给金人的。)
李邦彦负责落实这件事,他对聂山、何栗等人说:“奉圣旨:御笔中所载之人,若敢狥情隐庇,并转为藏匿之家,允许他们当日自首,如有违抗,并行军法。若其他人,有所隐藏之物,以半充赏。”
后来,殿中侍御史李擢向赵桓建议:“为尽快凑齐金银,可下达一份诏书,凡市民百姓纳金银数多者,先授以官,这样做,不仅可以示民以信,亦可激切来者。”
赵桓当即便同意这样办。
于是,有两个名叫王宜和王革的普通百姓,因为缴纳金银数额多而被授以官职。
中书侍郎王孝迪向赵桓提出了一个建议,说:“欲将在京官吏军民之金银,全都收集起来,以满足议和所需,则必须在城内通衢张榜公告,规定期限,令他们全都拿出来交公,期满不交者,斩之。奴婢与亲属以及其他人,能揭发报告藏匿行为的,以半赏之。”
赵桓觉得王孝迪所建议的有理,便同意了王孝迪的建议,还让王孝迪成了一个临时机构,专门负责收簇金银。
王孝迪于是派人在城内通衢到处张榜公告,榜曰:“专领收簇大金国犒军金银所:面奉圣旨,大金国兵马围京城,其势甚急,朝廷为宗社生灵遣使议和,须籍金银币帛,以结盟好。金国要金五百万两,银五千万两,今来所敛金银,上自宗庙、宫禁、乘舆、服饰之物,尽行刬刷,止得十馀万两,银一千二百馀万两。尽数津致前去,大金为见其数未足,复遣使臣谕意,难为退军,兼恐兵众犒赏不均,必致怨怒,却来攻城,男子尽杀,妇人驱虏,屋宇焚烧,金银钱物,竭底将去……”
东京百姓读到“金银不足,则必致怨怒,却来攻城,男子尽杀,妇人驱虏,屋宇焚烧,金银钱物竭底将去”,无不扼腕唾骂,并纷纷议论说,男子杀尽,女人虏尽,宫室焚尽,金银取尽,这王中书所说真是一派胡言,还有人讽刺王孝迪为“四尽中书”,可以与李邺的“六如给事”相媲美。
后来,所有人都说已经致仕的前宰相王黼,在担任宰相期间大搞贪污受贿,家中财宝堆积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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