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七章 摘了(2/2)
快睡着了。这个元元也真是,对付一条普通的狗居然用了这么多时间,赶紧的啊,以你的本事,来个秒杀不是问题吧?
元元看到威锋大将军居然装死,心里也是气得不行。
奶奶的,居然跟我来这一招。
关键是。
我居然被你吓了一跳!
你要死啊!
愤怒的元元直接迎着威锋大将军,张开了它的嘴,要在了威锋大将军的脖子上。
一口、两口、三口……
血流了一地。
嗯,味道不错,到底是吃牛头长大的狗。
将威锋大将军咬死之后,元元用一只爪子插进了它的脖子里,爪子上一发力,直接将威锋大将军的狗头给撕了下来。
这血呀……哗哗的流啊……跟特么不要钱似的。
完事儿后元元将那狗头往冯晓明跟前一扔,舔了舔爪子上的血后,便纵身一跃,跳回了周昊的肩膀上。
ko!
路人这会儿都快吓疯了,他们已经完全被元元的雷霆手段给惊吓到了。
一只平凡无奇的小橘猫,居然,居然把传说中的鬼獒给咬死了,并且还人性化地摘下了对方的脑袋。
这,这是要出大事儿啊!
冯建明吓得牙关子都打颤了。
操你妈这是什么猫啊!
我,我的威锋大将军就这么死了?!
脑袋都掉了?!
一百八十万啊!
然而,钱是小,面子是大。
冯建明在余秋雅面前丢了脸,这是他最不能接受的。
他从小就喜欢余秋雅,两人是在一个大院里长大的,那会儿小时候他俩还玩过家家的游戏呢,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冯建明接触到了外面的花花世界。
正好家里有这条件,他便沦陷了。
成为了现在的纨绔大少,家里人让他当兵,他不去,当他做生意,他也觉得没意思。
他心里想着,反正大哥那么优秀,以后他肯定就是家主了,我就这么混混也不错。
于是乎,这么一混,便混到了二十六岁。
是的,冯晓明是有一个哥哥的,叫做冯晓聪,兄弟两人加起来就是聪明嘛。
冯晓聪军校毕业后就参军去了,因为有学士学位,所以一进部队就是士官,后来立过几次功,二十八岁的年纪,已经拿到了中校的军衔,再往前走几步,很有可能在四十岁之前就当上将军。
四个字,光宗耀祖。
“好,你输了,之前你说随便我怎么样的话,到底算不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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