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八章 黑陆谦挖坑埋人(3/3)
信。就是当初他一时气愤下给他父亲去的那封信。那誊写书信之人,一字不差的抄写了下来。其下附带了五个字:秘书处条律。
闻成业看了后是遍体生寒。这才想到那本条律中的开篇之言语,秘书郎触军机政要,腹藏梁山泊安危,关系重大。只言片语不得与外诉说,那是无时无刻不在监视之中的。
闻成业本以为这只是虚言,可现在看,这是真正的大实话啊。那冷汗是止不住的向下滴淌,即使如今天气已寒。
而第二封书信则是同一折公文连在一起,摊开看,却是那秦桧落款的文书。而将那私信倒出,闻成业看到一半时,面色就已如吃翔了一般。
这信中的大意是秦桧对老婆王氏说,童贯打败了,濮州城危险了,我先把这段日子所得的钱财送回东京家中,但我本人不能此刻回京,因为我是在职官员,逃跑的话名声坠毁,危害是极大滴。可是濮州城内的实力太弱了,溃兵和守军相加才一万出头,必不是梁山贼的对手。后者若杀来城池陷落就是定局,但你不要为我担忧,我贪污钱财都是悄悄做的,人鬼不知,对外又做的大度仁和,官声颇佳。梁山贼是不杀良宦的。我被俘后当做再世苏武,坚守名节,你要在东京与士林中替我扬名。如此,日后梁宋争锋,无论谁胜谁败,我都会因祸得福,能稳坐钓鱼台,富贵不减。
闻成业看到最后都要呕吐了,脑子里只想到了两个词:欺世盗名,沽名钓誉。
这封书信必然是梁山泊探骑劫下的,真的是画人画皮难画骨啊。而再看那一折文书,可不正是秦桧亲笔所书,其下都有他的留款,与那信上的笔记一般无二。而其他公文则是县衙小吏供述的秦桧罪行了。
可是闻成业转眼又不解了,为什么,陆大都督要选择那样个方式去杀秦桧呢。直接言明罪状,杀得不是个光明正大,人人叫好么?
闻成业的眼睛看向了那封火漆封缄,这封信是给他父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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