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 儿子(1/2)
就在朱宏三和马如烟谈话的时候,门外喧哗声起,门外的曹芳进入说道:“陛下,娘娘,秦王回来了!”
听说儿子回来了,朱宏三和马如烟赶紧迎出门去。
朱江这几年经过大量的运动,再加上身处发育期,早已经不像刚到广州那时是个小胖子了。现在的朱江长得足有一米六高,面如冠玉,身躯挺拔,就像年轻时的朱宏三一样。
朱宏三虽然出身不怎么地,但是小时候因为家庭环境还不错,到没挨过饿。还有皇室血脉经过几代人的优胜劣汰,朱宏三人样子还是不错的,站在那里不看眼睛,还是能骗几个无知少女。但是要看眼睛就完了,一双眼睛精光四射,一看就不是好东西。至于马如烟更不用说了,不管用明代或者后世的审美观点来看,马如烟都是一个大美女,一点不比后世那些电影明星差。有如此优良的基因,朱江也差不了哪去。
看着自己的宝贝儿子回来,马如烟赶紧掏出手帕,上前给儿子擦汗,边擦边问:“乖宝,今天没累到吧!”
朱江现在已经是大孩子,已经有些自主意识,看到母亲这样也感觉不好意思,说道:“娘亲,我已经大了,我自己来就行!”
朱江一看门口自己父皇站在那,赶紧上前跪倒:“父皇,儿臣给您请安了!”
朱宏三对这个儿子很满意,咧嘴笑道:“怎么样!打到什么猎物了吗?”
“回父皇,现在广州城里人口众多,北城外一直到白云山下全是人,儿臣只打了几只兔子和山鸡,狐狸都没打到一只!”
“这也算不错了,正好有野味,今晚上朕就在你们这吃了,咱们一家三口好好唠唠家常!”
唠家常对一个普通人家在平常不过,但是对一个帝王家可是稀缺的很。朱江自从到广东这几年,基本上没和自己父亲吃过饭,现在听说今晚上父亲不走了,高兴的蹦了起来。
马如烟也很高兴,皇帝不走就代表着今晚上要住到自己这,这样今晚上就可以再陪皇帝了,想到这马如烟不禁想起刚才二人的荒唐行径,心中不禁怦怦乱跳。
做饭当然不用皇帝亲自动手,自有御厨来处理。野兔扒皮后串起来火烤,野鸡朱宏三让做成叫花鸡。叫花鸡在明末还没出现,这是清朝嘉庆年间才出现的做法。不过这难不住吃货朱宏三,早早就把叫花鸡的做法发明出来,在经过御厨等专业人士的改良,和后世的叫花鸡基本差不多。
一会儿的功夫野味整治完毕,朱宏三看今天天气不错,就让厨子在院子里准备,来一个明代的户外烧烤。
一家三口坐在院中,前面是一个炉子,上面烤着几只扒了皮的野兔,经过炭火一烤,再加上茴香等香料,正是浓香四溢。桌子上放着热气腾腾的叫花鸡,还有几个下酒的小菜,一家三口吃着唠着,真是其乐融融。马如烟看到自己丈夫和儿子坐在身边,满心的都是幸福,她忽然感觉姑姑马小芳死了也算不错,如果有马小芳在,自己绝对不可能和丈夫、儿子这样一家团圆。
朱江起来给朱宏三倒满一杯黄酒,朱宏三一饮而尽。
“儿子,朕刚才听你娘说你想要自己找老婆?”
听自己老爹问起这件事,朱江心中很是忐忑,毕竟现在是父为子纲的年代,不用说皇族,就是普通人家也断然没有自己找老婆的道理。
朱江眼睛转了转说道:“父皇,儿子这几天读书,正好读到汉书,里面冠军侯霍去病说过一句话,”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儿臣读到这心有感触!现在北方满清肆虐,儿臣作为父皇的儿子要为父皇分忧,所以儿臣准备效仿冠军侯,也要”匈奴未灭,何以家为”,什么时候消灭满清什么时候成家!”
听儿子这么说马如烟在边上大急,骂道:“你说什么混话,自古以来儿女的婚事都是父母做主,你还想自行婚配不成?”
听老娘逼自己成婚,朱江心中着急,他实在不想找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女人,紧张之余口不择言:“娘亲,当年你和父皇还不是自行婚配吗?”
此话一出马如烟气的脸都白了,当年他被朱宏三抢来是一生之耻,所有人都不敢在她面前提起,没想到今天让自己儿子抢白。马如烟着急上火,气的两行清泪流了下来。
朱江话一出口就知道说错话了,自己老娘最怕人家说起出身问题,今天实在惹老娘生气了。
朱宏三到没放在心上,这个时代就是弱肉强食的时代,拳头大就是爷爷,当年马如烟的未婚夫滚地雷郭怀义不就是拳头不够大,弄得身死族灭。但是儿子气老娘这可超出朱宏三容忍之外,朱宏三狼心狗肺,但是对自己老娘至孝之极,现在看自己儿子这样怎么说也要为马如烟张脸。
朱宏三用手一拍桌子,骂道:“你个混蛋王八蛋,你娘这一辈子为你容易吗?当年你娘第一个孩子就胎死腹中,怀你的时候你娘害怕重蹈覆辙,十个月躺在床上一动不敢动,这样才平安诞下你,有你这样和你娘说话的吗?逆子还不跪下!”
朱江也知道自己说错话了,赶紧给自己老娘跪下,哭道:“娘亲,儿子错了,请娘亲原谅!”
母子那有什么仇,马如烟本来就溺爱这个得来不易的儿子,看到儿子跪下赶紧扶起来说道:“乖宝快起来,地上凉!”
朱宏三看到儿子和老婆和好,心中也挺高新,他倒不是反对朱江要自己找老婆,只是现在儿子只有十三岁,身体还没长成,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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