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五章 老子的剧本不是这么写的(2/2)
阀懂,这个时代的军阀们同样也懂,刘良佐堵在凤阳这个又穷又危险的地方当炮灰,哪天顺军南下第一个挨刀,明显不如抢一块又富又安全的地方当土皇帝更舒服。庐州和安庆就很好。
曹友义无非就三万关宁军,而且一半在信阳前沿,合肥实际上只有万把人,他完全有能力将其吞并。
但这就是作死了!
那合肥和安庆可是杨庆的禁脔。
“在那儿!”
黄得功突然喊道。
杨庆抬枪头看着远处,晴空下漫天尘埃为蓝色天幕染上隐约的混浊。
“走!”
他挥鞭喊道。
“忠勇伯,花马刘可不一定给我面子!”
黄得功提醒他。
他和刘良佐关系还算可以,原本历史上刘良佐还想亲自劝降他,很显然他以为忠勇伯这是要借他面子劝说刘良佐……
话说他还是太不了解忠勇伯了。
“那他就得给这个东西面子!”
杨庆狞笑着说,
说完他从旁边副马上拎过一个长木箱,然后打开从里面拎出两柄造型诡异的武器,交叉在胸前很是陶醉地欣赏着。
此物并不算长,实际上不足半丈,但却是通体钢铁所制,应该是铁管制成的柄,前端就仿佛镰刀龙的利爪般,三根钩状利刃下抓,中间一个短剑般的三棱锥直向前,左侧还有一根略短的如戟枝般的三棱锥横伸,整个造型就像一个弯起食指无名指小拇指,伸开大拇指,中指向前的手……
好吧,这是挝。
或者说他魔改版的挝。
方天画戟已经满足不了他的审美了。
而且方天画戟也不够耐用,毕竟戟杆还是会损坏,另外方天画戟是长武器,这东西并不适合密集的混战,太长的戟杆经常会出现抡不开的尴尬情况。
剩下的武器里狼牙棒最好用,可狼牙棒太重。
于是最终他选择了李存孝的武器来作为自己马上混战的标配。
这东西的柄其实是钢管的,只不过里面又镶了木头,而前端虽然看着狰狞恐怖,但也只不过是些变形的破甲锥,这样两柄加起来也就才不过六十多斤,可刺,可抓,可凿,可砸,几乎堪称完美的马上混战武器。
“这个比你的面子大!”
他很诚恳地说道。
说完他骤然催动战马。
就在胯下战马的狂奔中,他右手铁挝呼啸落下,带着碎木的飞溅瞬间掠过路旁的一棵大树。
黄得功紧随其后。
看着那树干老黄立刻寒了一下。
那树上连树皮带树干整个被撕去了一尺见方的一块,最深处足有三指,就像一个不规则的毒疮般触目惊心,四道深浅不一的爪痕清晰可见,这要是抓在人躯干上,那别说开膛破肚了,整个身子都得被撕掉半边啊!他用惊悚的目光看着杨庆背影,和两旁亲信交换了一下眼神,然后深吸一口气紧跟在了杨庆身后。
几分钟后他们迎头撞上了刘良佐的溃兵。
“换马,列阵!”
杨庆带住战马,一举右手铁挝吼道。
他身后五百关宁铁骑立刻换上了随行的战马列阵,这支骑兵实际已经是真正的重骑,就连铁甲都是工部特制的,全是大片的甲叶,双臂没有披膊,而是和身上衣服一体的铁臂手,大片连缀起来的铁甲从肩膀延伸到手腕,从外观看更像是后来郑成功的铁人军。
五百骑兵列阵后完全一片钢铁的寒光。
就在同时黄得功部也完成列阵。
他们就不能算重骑了。
所以黄得功很懂规矩地把自己的部下放在了两翼。
一千骑兵就这样完成列阵,在寒冬的旷野上静静等待,人和战马呼出的水汽在铁甲的寒光中飘荡,而在他们前方干枯的灰色中,一道隐约的黑色仿佛海水的潮涌般带着漫天尘埃逐渐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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