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终归是孤独的路(1/2)
季诩看着他们离开,眼神平静,心里除了对程远离开去往京城,有着朋友之间的祝福之外,没有任何波澜。
他不是小孩子,并非看不懂莫寒山的眼神。但他已经习惯了,对方是拥有称号的烘炉境界的强者,等闲妖邪感气息即死不是说说而已,自己不被放在眼里是正常的。
但季诩也是人,拥有一切人该有的情绪,只是他将这种情绪藏得很深,甚至只是在心里流转了一个念头便再也找不到,可他心里明白,如果不打莫寒山一个耳光,他心里不痛快,这口气出不去。
季诩看了眼苏耀先,这个老头又闭上眼了,像是在假寐。
没有说话,季诩抬脚向那条小路走去,他要去吃早饭。
“今日,就是那只老鼠兵解的时辰了。”苏耀先忽然开口,嗓音沙哑,“我觉得有必要提醒你,书院的小辈们有杀手锏,你可以过去看看。另外,我到时也会过去,遗蜕不会丢。”
季诩脚步不停,仍然走过拐角。
“不争是为庸,可你又拿什么争呢。”苏耀先言语微讽,轻轻晃动着摇椅,像是睡着了。
……
元旦的早上已经有些热闹了,甚至还有放鞭炮的小孩子。
马路上仍有车在穿行,也有人在匆忙,不是所有的单位都放假,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快乐。
季诩坐在路边的早餐摊上,喝了一口刚端上来的豆腐脑,舒服地赞叹一声。
从小最喜欢的早饭就是豆腐脑加火烧了,菜馅或是肉馅的火烧都可以,只要不太油腻即可。但括实习待业的那年,都没好好吃过几次,那时甚至早餐都吃不上几顿。
攒钱和囊中羞涩是那时他的真实写照,即便是生活窘迫,他也不曾弯过脊梁,苏耀先刚才的话他也听明白了,无非就是不管怎么争,最后的大妖遗蜕还是他们这一方的,具体谁能拿到就是各自的本事了。
而像木槿他们有着书院赐予的杀手锏,也就是木匣中的那道杀意,完全就是翻盘的关键,而季诩什么都没有,苏耀先说自己可以过去看看,意思就是只看看就行了,别争别抢,老实吃瓜。
季诩嘲讽地笑了笑,将巴掌大的火烧几口吞下,“一切看的还是实力。”
实力,在普通人生活的社会里,代表的是金钱,而在他们走的这条路上,代表的便是修行的境界。
如果他现在是自成熔炉的境界,那苏耀先就不敢说出这种话,莫寒山也不敢那么看自己。
季诩用汤匙搅了搅,把碗里的豆腐脑喝的干干净净,原本平静的眼神里露出几分慑人的神采。
他摸了摸胸口,怀中的口袋里,血魂玉散发着温热。
东皇一没说,在莫寒山和苏耀先的意识里,小洞天的那处建筑工地里的那块血魂玉也被方绝带走了,毕竟之前季诩两人只是破开了小洞天,说是侥幸划伤了方绝的蛇分身,让它自行消散,没说血魂玉也被季诩得到了。
而血魂玉专门用来存储本命血气,季诩怀中的这块血魂玉里面蕴含了大量的本命血气,对自身气血的助长比什么灵丹妙药高级太多了,气血与气血才是相通的,也具有共生性。
季诩眼里也有犹豫,倒不是害怕有什么副作用,而是觉得这终归是方绝从人身上吸取的,虽说在血魂玉中混合着已经完全融为一体,通体鲜红,看着只是一块妖艳些的玉石罢了,但心里还是有些忌讳和不适。
季诩把钱放到桌上,一边想着一边往招待所走去。虽然大妖兵解就在今日,自己却不知道具体的时间,他出来本就是为了吃个早餐,等大妖兵解时自由天地异象产生,那时候再过去也不晚。
……
招待所的门关着,苏耀先已经不在这了。
季诩把自己的房门锁好,坐到柔软的床上,将怀中的血魂玉拿了出来。
一块不大的玉佩静静在手心里躺着,通体鲜红,就像是凝结的血,却有温热产生,而且还给人一种干净的感觉。
很奇怪,虽然是吸收的血气凝成,却并不显污秽。季诩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过了会儿才长吐口气。
他拿出手机,登上威信后找了找,视线落到一个联系人上。
“在吗?”
很快,对方便回了消息,“在,季队有事?”
“是有事,得了块玉,想请您给看看,毕竟在这方面您可是行家。”
季诩笑了笑,他找的不是别人,正是卞知非。对方是一脉,是世上与玉打交道最多的家族,而他又是族长,尽识天下玉,对玉器的了解恐怕世上没人能超过对方了。
“哦?那我倒是要好好看看了。”
“血魂玉。”季诩发了这三个字过去后,想了想又加上一句,“吸收了本命血气的血魂玉。”
“充盈吗?原本的玉色没那么红,随着吸收本命血气而逐渐变得通体如血,会有逐渐的变化过程,你手中的那块是通体一个颜色吗?”
“没错,我拍个照片给你吧。”季诩没有犹豫,把血魂玉放到床上,直接拍了张照片给卞知非发了过去。
不一会儿,卞知非便回了消息过来,“是充盈状态的血魂玉。”
季诩见此,一时有些不知该再怎么说了,但卞知非很快又回了一串消息。
“要是身具灵识,直接贴在温养灵识处,沟通灵识自然吸收。或者直接放嘴里,气血流转引动玉中血气,也可吸收。但使用后会有一个时辰的身体融合期,这段时间会很虚弱,不比生了大病强,因此需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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