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七章 至黑之夜(二)(2/2)
的罪名,草草上报了事,虽然一些御史言官为之鸣不平,但最终此事没了下文。事后,总兵王保不但无罪,而且给了一个“平等变难”有功的奖赏。
这个事件史称“万历二十三年蓟州兵变”。
戚家军被冠以十大罪。
其中之一是趁乱抢劫杀戮附近的商户居民,但从朝鲜君臣对这支部队的评价“功最廉操”,“一路皆立碑颂之”来看,这支部队在朝鲜作战之时军纪极佳,是当时少有的不抢劫不扰民的军队。
甚至朝鲜人民为他们所立之碑到两百年后还能看得见。
很难相信,他们在朝鲜作战的时候都军纪严明,到了蓟州却会抢劫杀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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