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前因后果(2/2)
当初朱儁要将长社城外的二十万黄巾降卒斩杀,郭斌便率军围了他的大帐,与其起了冲突。从此以后,董杏儿自然便将朱儁这右中郎将划为了坏人,如今对他的儿子朱符,自也没有好话。对于董杏儿如此快地便转变了态度,郭斌已经无力吐槽,可对于这掌柜的话,他还是听出了一点儿别的意思。如今中原黄巾之乱已经基本平定,黄巾大军的主力部队也在官军的围剿下星散,有的兵败被杀,有的四散各地,不是投效豪门便是落草为寇,至少是极难形成霸占一地,乃至攻破城池的巨大势力了。因此,在官面上是没有人再敢提黄巾之乱了,这事关天子的脸面,万万轻忽不得。
对于这种防民之口,粉饰太平的行为,郭斌的内心虽是极不屑,可政治就是政治。然而,这个朱符身为朝廷命官,是天子钦定的交州刺史,负责掌控交州九郡的重臣,竟然能在官面上提出整修武备,以防黄巾余孽的事儿来,实在是胆大包天得很!
说到这里,便不得不说说交州的基本情况了。两汉一朝,虽在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地方分权的制度创立上颇有了许多创新,可是也不可避免地尚留存着许多先秦时期流传下来的分封制度的传统。官员可在本乡任官,便是其一。
在秦朝以前,整个天下虽承认周王室作为天下共主的地位,可是无论是从经济上还是政治上,中央与地方的相互制约都是极为有限的。
因为天下没有一个统一而精确的计量长度、容积、重量的标准,这便大大增加了政府获得赖以生存的财政收入的难度。因为在没有统一度量衡的时代,土地的大小、粮食的重量、斗或斛等容积的确定,都是极难的。因此,想要给官员发放俸禄,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当时的人才发明了分封制,以封地代替俸禄,作为功臣和官员的酬赏。
而对应这种国情,我们的老祖宗便创造性地发明了井田制这种综合了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社会道德的制度。井田制将一块儿土地分为九块儿,中间的一块儿作为公田,四周的九块儿田地则是私田,大家先将公田里的活计干完了才能去种私田。而公田中的出产,则作为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进入了受到分封之人诸如卿、士大夫的手中。
而这些受到分封的卿与士大夫,则会拿着这些粮食和财物组建政府、招募士兵,既可响应上级乃至中央的号召,共同出兵,又能用来震慑老百姓,稳定地方。就这样,井田制便在当初的生产力条件下生存发展下来,而且这在当时无疑是极先进的政策。
后来,各国相继出现了相对统一的度量衡,而且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井田制也逐渐崩坏,公田被抛荒,而私田的面积却逐渐增大。此时,俸禄制度出现的条件便逐渐成熟了。因为俸禄在本质上便是政府对受雇佣官员的报酬,俸禄制度则是中央政府与官员之间的雇佣合同制度。既然是雇佣合同,自然需要有明确的报酬,而度量衡的出现,正解决了报酬不好衡量的弊端,同时也解决了地方政府收取赋税的问题。
因此到了汉朝,官员的品秩都是以“石”来衡量,这个“石”便是计量官员俸禄的单位。从二百石到三百石,再到六百石,二千石,层层级级,说的既是俸禄,也是官员的品级。
而自从有了统一的度量衡,官员俸禄的计量便简单了许多,从此以后,官员的俸禄再不是井田制的那一套,而是每一个官员的俸禄都是朝廷定下来,由朝廷提供的,至少名义上是如此的。
所谓吃谁的饭就要给谁卖命,这个道理古今中外,概莫能外。通过这俸禄制度,朝廷便至少是在名义上抓住了从中央到地方大大小小官员的钱袋子。那么实行了与郡县制相对应的俸禄制度的中央政府,对地方的影响力较之与井田制相适应的封邦建国制度时自然要大大加强了。
可是在汉朝,还有一个弊端依旧没有被完全摒除,那便是官员可以不受地域限制地任官。说明白一点儿,就是官员可以在自己的故乡任官。为什么说这是弊端?因为本乡任官极易形成地方上的一霸,换成此时的社会状况,便是形成掌控一地经济、政治、乃至军事力量(豪族畜养部曲,这在此时是合理合法的)的豪门大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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