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011,钢丝(1/1)
许歌声喜欢的男生叫曹一逊,和她们同校,不同班。
郝知恩不但不喜欢他,根本是讨厌死了。
从穿开裆裤那会儿,曹家就和郝家住对门。双方父母是一个单位的,谁家有事儿就把孩子放对门,谁吃谁家饭那都是家常便饭。曹一逊贼大胆儿,最迷战争片和恐怖片,爬树,玩虫子,离家出走,没他不敢的。
郝知恩见了他能躲就躲,那假如说被他吓一次,就减寿半年,她也早就嗝屁了。
许歌声猜测,曹一逊喜欢吓郝知恩,是因为他喜欢她,毕竟,小说里都是这么写的。
郝知恩被许歌声这么一吓,又减寿半年,心说曹一逊一厢情愿倒是无所谓,怕只怕双方父母一包办,她这辈子就算交代了。
好在,曹一逊在认识了许歌声后,让那俩丫头片子知道了小说里都是骗人的。
曹一逊给郝知恩起的外号叫“猪”,却喜欢上了体型微胖的许歌声。
那二人一情投意合,也就没郝知恩什么事儿了。听歌的时候,那二人一人一只耳机,郝知恩腆着脸往中间插都插不进去。郝知恩翻过脸,但年头一多,风水轮流转。也有时候,许歌声跟曹一逊一拍两散,赶上郝知恩跟章林森,或者是跟赵士达如胶似漆,许歌声也没少被重色轻友。
但多少次的“一拍两散”后,许歌声还是嫁给了曹一逊。
六年前,女大十八变后就变瘦了的许歌声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
之后,许歌声就做了全职主妇。
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激流勇进的郝知恩,和相夫教子的许歌声渐行渐远。郝知恩对许歌声说过不止一次,一,全家就一个经济来源,等于全家走在钢丝上,二,男主外,女主内,等于男的拎着女的走在钢丝上。
女的能不能活命,全取决于男的松不松手。
许歌声说,道理我都懂,但曹一逊的事业在上升期,孩子不能没人管,这就是现实,现实永远比道理优先。
此后,声全身心地扑在了那一套二手的两室一厅,和嗷嗷待哺的两小一大上,也眼看着她从不施粉黛,到不修边幅。
许歌声的父母要照顾许歌声哥哥的孩子。曹一逊的父母要照顾曹一逊的爷爷、奶奶、姥爷、姥姥,都只能偶尔来给许歌声搭把手。许歌声难得和郝知恩逛个街,郝知恩逛楼下的名牌化妆品和名牌女装,许歌声逛楼上的母婴和折扣,谁陪谁都是一脸的不自在。
更有一次,郝知恩请许歌声去美容院。
美容师脑子也是进了水,对金主不理不睬,反倒对许歌声的皮肤赞不绝口。
许歌声不免飘飘然,对郝知恩得瑟道,说你看你万八千的花,五六层的抹,还不如我一瓶玉兰油。
这话,和赵士达曾对郝知恩说的如出一辙。
他说你看你这一桌子瓶瓶罐罐,青春痘不还是照长?
当时,赵士达抱着郝知恩要和她亲热,被郝知恩一把推下了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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