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44章:黄金才钺掩银屏(4/6)
高宗,确实称得上秽乱。但以武氏日后的荒淫习性来看,如果在高宗宫里,有秽闻传出亦属情理之中。4、此句又一次提到武氏身事两帝之事,并表明其原有的皇后地位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得来。联系到当年的皇后废立风波,武氏的个中伎俩当是朝野皆知的。
5、6两句回顾了武氏登上皇后之位的简要过程及关键所在。确实如此。一向庸懦的唐高宗在废后立后一事上,表现了他绝无仅有的刚毅。其结果昭示,朝野的一片反对之声,也挡不住皇上的一意孤行。
7句是5、6两句的结果。后半句前人解为,因武氏以一身事父子两帝,从而陷太宗、高宗父子于兽行。确实,若武氏只是隐事高宗,不示丑于世,纵使这种luàn_lún行径为人不齿,但若隐晦行事,总较之冠冕堂皇张扬于世让人容易咽下这口气。怎奈唐高宗喝了武氏的mí_hún汤,非示丑于天下,这也叫无可奈何。或许前人的解释还不充分,高宗朝前期,曾由武氏授意,赐其长子、废太子燕王李忠死。而李忠的谋反罪名又显然不为朝野接受。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高宗的此等兽行又是拜武氏所赐。
8、此句为武氏品行定论,却并非臆断。武氏之毒也是大大有名的:为了搬倒王皇后,她不惜闷毙亲生女儿;如愿称后,她又将王皇后及萧妃斩去手足扔进酒缸溺毙;至于毒死亲生的儿子太子李弘,饿死儿媳等事,更是令人发指。
10、此句的“姊、兄”可以指出其证据:姐指韩国夫人——武氏的同母姐,因与高宗有染,被武氏毒死;兄指武氏异母兄长武元庆、武元爽,堂兄武惟良、武惟运——此四人因早先对武氏母女无礼,及武氏立为皇后,升他们的官,他们毫不领情,终被武氏找罪名处死。而“君、母”二字一向无解。史料中也找不到武氏谋害高宗的明证。但武氏的长子太子李弘被毒死后,曾由高宗破例尊号为孝敬皇帝,这或可给弑君一辞提供弱证。鸩母一说,则没有丝毫痕迹。或许是骆宾王写作时为了与前句配对凑音节而作。但在此之前,其所列武氏罪状足以骇人听闻,骆宾王及其主使似没有必要编排一条伪证,使武氏罪状的整体真实性受到破坏。在没有证据而只能臆断的情况下,笔者猜测此事可能与韩国夫人之死有关。武氏毒死其姐,或会受其母杨氏的诘难,母因此而遭毒手。究竟如何,恐怕已成千古无解之谜了。
行文至此,武氏之罪大恶极已无可辩驳。而问题也随之产生。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固然是昏君暴君层出不穷,但可以肯定,像武氏这样有如此之多的品行低劣、公开罪恶者,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从理论上讲,皇帝应是天下道德lún_lǐ的准绳。毫无疑问,以武氏为首的政权在道德上已经破产。即使以前没有破产,经过骆宾王这一番张扬也必定破产无疑。但没有任何迹象表明,道德破产的武氏政权曾有过任何意义上的权威削弱。据此是否可以这样说,一个政权的生存与否,道德因素并非至关重要。这样说确实令人吃惊,然而却是严酷的事实。那么,维系一个政权的要素究竟是什么呢?或曰,是权力带来的利益分配——当一个权力可以有效地予人以好处时,它总是能有效地运转,正是武则天时代,最好地证明了这一点。
武则天不以杀功臣著称,但她杀功臣的数量之多,在历史上亦可名列前茅。这里所谓功臣,是指为其取得权力出过死力之人,其中有一大半为她所杀,过河拆桥的意味极重。值得一提的是,她如此作派,竟毫不担心会无人替她的政权效力。据传,确实有人为此提醒过她,可她的回答很耐人寻味,她以飞蛾扑火为譬,指出,尽管有飞蛾因扑火而死,并不能阻挡其它蛾子继续向火扑来,因为只要是蛾类,就非如此不可。原来如此,社会培养的士人都必须通过入仕才能体现其社会价值,难怪他们义无反顾地以能入朝为官为毕生追求。所以,尽管中国古话里就产生了“伴君如伴虎”之感叹,迫不及待以求伴君者,仍然多如过江之鲫。这或许与供需关系有涉,因为由皇权决定社会地位分配的数量,总是远远低于社会显在与潜在的求职人数。而在封建时代,知识分子欲为社会服务,除了入仕一道,竟再无其它出路。所谓“练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除了皇上的“恩典”,人们并没有其它途径。就是武则天本人,也是靠了笼络住唐高宗才一步一攫取权力、扩大权力的。深谙权力三味又修成正果的武则天之流,从骨子里轻贱知识分子和其它人才,先是使用他们,然后毫不留情地干掉他们,而绝无人才断档之虞。于是,在很多人还愿意为这个政权效力时,它是很难垮台的。这就是武氏政权岿然不动的秘密所在。同时,这种现实又印证了这样一条严酷的社会法则——不论社会精英受到何等程度的摧残,都不会使一个政权迅即崩溃。它所必须承受的代价,只是社会发展的停滞与社会生活的黑暗,而这一切灾难恰好是由社会底层,包括被摧残阶层最为深切地感受着。既然施虐者在施虐时没有任何直接损失,又怎能奢望这些暴虐会停止下来呢?
除了对武氏的揭露,骆宾王文章还揭示了一个反抗者自身的问题,即,武氏的种种劣迹并非到骆宾王写作时才广为人知,为什么到李敬业起兵时才一下子提出清算总账呢。原来李敬业等人因触犯了武氏之法,遭到贬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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