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浴室的证明(大雨17)(1/2)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余政兴听张璇衡这么一说,心领神会:“的确如此。许多人杀害自己的亲朋好友——尤其是女性后,都会因为愧疚做出特定的心理补偿行为。比如遮住死者的面容和私处。”
“如果是因为这个原因为她戴上文胸,的确有可能说得通。”余组长话锋一转:“的确,现场也暴露出其他熟人作案的踪迹。门窗均未发现被暴力入侵过的痕迹。虽然对于门锁是否被撬开发生技术性入侵的检查结果还没出来,但种种迹象都表明凶手和被害者应该很熟悉。很可能是死者开门让那人进来的。”
“嗯,我也是这么认为的。而且从现场不存在打斗痕迹来看,她被刺中时一定非常意外,没想到对方会动手。”看着她的尸体,张璇衡沉默片刻,没有说出下面的内容:他判断这是熟人作案,还有别的原因。那就是之前那位跟踪她的人,就被张璇衡判断为是个非常了解她作息、居住地周遭环境的熟人。尤其洞悉她恐雨症的症状。
仅凭现场的肉眼勘查,能得出的结论终究有限。
在接下来,张璇衡为了证明她昨晚是洗过澡后遇害的,去了浴室。如果能证明这一点,那么一段目前看来有可能成真的推论就成型了。此外有件搞不懂的,便是凶手究竟在她洗澡前进门,还是在洗完澡后才进入室内。
这两者的性质又会变得非常不一样。
究竟该怎么判断她昨晚洗没洗过澡?
张璇衡来到卧室,仔细的观察了四周。
这是个没有干湿分离的浴室,洗浴设施是安装得无比低矮、似乎只能举起来用的花洒淋浴器。
会把它安这么矮,大概是因为不想让花洒从高处洒下来,跟下雨一样吧……张璇衡一下子想起了在白狐社区中看到的那个案例,瞬间将眼前的一切联想到了齐诗雨的恐雨症上。
由于昨天还没过去太久,张璇衡有办法检验这间浴室有没有人在晚上洗浴过。
那就是从洗发水这类沐浴用品入手。
嗯,就是这个味道……张璇衡拿起一大瓶洗发水,开盖后闻了闻那完全一致的香味,加以确定。
随后,他便开始观察瓶盖内沾染的液体。
如果昨天齐诗雨洗澡时不小心把水弄到了瓶盖里,那么在瓶盖里会有积水来不及蒸发和进入有气压阻碍的洗发水瓶内混合。判断积水和洗发水的混合、粘稠程度,便可以一定程度上推断出这瓶洗发水是在多久以前进了水。不过这个判断范围相当粗糙,无法精细判断。
很遗憾,这瓶中没有积水。
没关系,还有其他的地方可以看……
放回那瓶洗发水,张璇衡接下来将目光投射的,便是那面以进门开始计算、在沐浴间左侧的镜子。
它就在沐浴喷头的右侧。
因为可以判断齐诗雨平时洗澡都是手持花洒的,这种情况水容易往两边溅。而且为了不淋湿镜子,不会把喷头朝向右边。
也就是说,在沐浴间左侧区域是被喷头覆盖的重灾区。但这不意味着右侧就不会被水淋到——不刻意向正右方倾斜,却难免会朝下右方挪动。
而这个部分,放置着一座相当新的洗衣机。
可以看到,卫生间里有着一把海绵地拖。显然是用来在洗完澡后拖干地面的。
而被洗衣机挡住的部位,将会很难彻底拖净,往往要剩下一部分,等其自然蒸发。
这里,现在就有些积水。
用张璇衡随身携带的强光手电筒照去,能看到上面略微浮着洗发水的泡沫。
如果隔了超过24小时的话,泡沫的漂浮状态是无法维持在现在这种半扩散样式的。
这刚好能证明,齐诗雨昨晚在这里洗过澡——虽然昨天是周日她不上班,但还是能基本确定她没在白天洗那次澡。在这个并不热的天气中,一个人在家中洗澡基本就是要么在早上,要么在夜晚。鉴于如果她早上洗澡,那么时间将超出24小时。如果算作在夜晚洗,那么就正好合适。
将自己的推断说给余政兴听后,警官表示相当佩服,并惊讶于张璇衡居然知道这么冷门的知识。
这一发现,让张璇衡的推论可信度大幅上升。
接下来,虽然张璇衡还想在现场再发现什么,但是已经没有太多值得注意的线索了。
而且此时要把尸体带出凶案现场的人员已经就位,张璇衡是时候撤离了。
他很想再后续参与这个案子,可这意味着接下来必须要有委托人,才能合法得到警方后续的痕检调查——只要有正规的雇佣合同和公安或下属刑侦局的批准,这些机密资料就可以通过内部的封闭网络被发到张璇衡手中。
余政兴显然对这个小伙子的能力很看好,但在张璇衡问他有没有可能和公安局签这个协助破案契约时,他很遗憾的摇了摇头,表示不大可能。
只要不是那种特别棘手、古怪甚至是诡异到貌似不可能被人类实施的犯罪,通常这种刑事凶杀案都是不会请侦探作为协助者的。
这样继续合法参与跟进后续调查的唯一方案,就是找到个和此案有重大联系的被害者家属作为委托人。合情合理。
如果想和被害者家属联系看看有没有达成协议的可能,可以去刑侦局或公安局说明情况,让他们帮张璇衡联系受害者家属——这是通常做法。
当然,余政兴作为旧城区支队刑侦科二组的组长,也是有这个权力帮他联系齐诗雨家人的。而余刑警出于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