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嘴硬还是拳头硬(2/2)
你们也不能这样办案,我们没有犯法,被对方两个流氓得鼻青脸肿,还要我们换衣服,你们能不能讲点理?”胖警说:“你们在公共场所打架斗殴,构成扰乱公共治安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条规定,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你们对一对,你们的行为算不算犯法?识相的,就配合我们的工作,不然拘留十五天最轻的。再说,换衣服是这里的规定,进来的人都要换。”
陈瑶婷怕了,说:“我们换,配合配合,你不要拘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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