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三章 国宴与《浣溪沙》(2/3)
不,一碗,嗯,三碗吧……”自有太监从一盘取出原坛美酒,刚拍开封泥,还没倒,李煜上前劈手夺过,随即将那小太监推了一个踉跄。
举起坛子便往口中倒去,才喝没三口,便将坛子放下。
众人心道:“小屁孩,就不要装逼,样子做的好,又喝不多,刚才那三口,倒有一小半是便宜了你的前襟了……”
李煜却捧着坛子冲李璟一跪,大家一看,“这tmd又是要唱那出?”
李璟也有点纳闷,“煜儿你这是?”
“圣人,圣人,父亲”李煜已经有点口齿不清,“今日纵饮之事,切莫告诉母亲啊,否则,否则……”
“噗嗤”
“蛤蛤蛤蛤蛤蛤蛤”
各色笑声从四处传来,搞了半天原来是怕被老娘教训啊,不过这时候才想起,这确实是个十三岁的孩子而已。
李煜要的也就是这个效果,通过这个看似认怂的表现,提醒在座各位自己的年纪,好加强自己天才少年的人设。
李璟听了哭笑不得,苦笑道:“行行,今日之事,为父且替你断后了,但今日是为招待太师与少师,下不为例。”
“谨遵圣旨”李煜向李璟磕头,只是手中还抱着个酒坛子,一脑袋下去,顿时就爬不起来了。
巧得很,他跪倒的位置,正是舞姬待命之处,其中一个舞姬便来扶,李煜见这她年纪不过十六七,细眉大眼,容颜秀丽,因为常年舞蹈,身材更是玲珑有致,仗着酒意在她脸上摸了一把。
“啊”那舞姬羞的满脸通红,顿时向后跳开一步去,却不知怎的,发上的金钗掉了下来,正好落在李煜的掌中。
他一把攥住,对那舞姬道:“莫动,我与你插上便是……”
舞姬闻言自然是不敢再有动作,人却像只受惊的鹌鹑似的抖动不已,李煜本就有点上头,这下更是无从下手,生怕钗尖划伤佳人,不得已,一把揽住她纤腰。
这种宫中舞姬,都是幼年便被买入宫中,虽然年纪才十六七,但习舞却超过十年,腰肢虽然纤细入手处却柔韧舒适,毫无赘肉,仿佛风中劲竹,看似东倒西歪,却扎根极牢。
这手感之佳,简直让李煜想起了上辈子那个瑜伽女教练,只是舞姬羞涩之间的风情却更胜一筹。
“你,你不要抖啊……”李煜脑袋发胀,含糊道。
“是,是,奴婢听令,奉大王令,不抖,不抖……”那舞姬口中道,身子却还是如同受惊的鹌鹑似的哆嗦个不停。
“这个,这个,很难办啊……”李煜无奈,手中用力,将舞姬搂的更紧些。
此时二人便完全贴在一起。
太宁在一边气的恨不得上去揪他耳朵。
舞姬羞的不敢抬头,这倒是大大方便了李煜。
哆哆嗦嗦将钗子插好,李煜哈哈大笑,又将酒坛子举起,半坛落肚后,摇摇晃晃走到杨凝式身边,这时老杨手中还握着那支提斗,他不管不顾的一把抢过来。
杨凝式“……”
李煜却不忙着写字,而是对着提斗看了半天,随即又一把赛回老杨手中,“这个太大,我写不来……”
殿上众臣又是嬉笑不已,这个安定王还真是出人意料的性子,小小年纪倒也真洒脱。
他这话一出,又有小太监端着一排大小不一的毛笔,任他挑选,李煜随手拿起一支狼毫大楷,蘸了蘸墨,琢磨了半晌,将笔交到左手。
来到案前,深吸一口气,口中吟诵,左手不停。
此时李璟等人还没返座,见此自然又凑了过来,冯道和杨凝式也被小太监搀扶着站着观看。
随着李煜的声音越来越高,手下也是越来越快,刚开始还是正书,随后变作行书,最后一行却又多了几分张旭怀素之风
纸上赫然是一首《浣溪沙》
“明月已高三丈透,
金炉次第添香兽,
红锦地衣随步皱。
佳人舞点金钗溜,
酒恶时拈花蕊嗅,
别殿遥闻箫鼓奏。”
自然又是“自己”的作品,这首《浣溪沙》是“自己”前期的精品之作,写作时间当在他继位后到紫金山败仗之间。
正是南唐回光返照的年月,说是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并不为过!
词中的气象正是此时宫廷的真实反映,以至于这阕词被后世称为亡国先兆之取并非苛责。
他抄的时候,改了两个字,原文开首是红日,现在换成明月,平仄相符,更切合眼下的实景。
撇开靡靡之音不谈,这阕词也是典型的李煜式审美,诗词化蒙太奇的高峰之作。
上阕三句,第一句点明时间,第二句场景细节描写,第三句是一个特写镜头,通过地毯的褶皱变化将读者带入到更深一层的场景中。
下半阕第一句,镜头跳到舞姬之上,只是金钗溜却非因为舞点,而是由他这登徒子而起,不过既然是诗歌大家也就眼开眼闭,总不能说唐突佳人金钗溜吧?
再说了,安定王还当初那个横锏赋诗,大家也是知道的,烛台都能唤作兵刃,这小小金钗之事就莫要计较了吧?
第二句镜头又拉回作者自己,并且点出了酒酣之意。
全诗之妙却是最后一句,别殿遥闻箫鼓奏。
前五句俱是视觉,这一句却是听觉,场景却从殿内换到了殿外,与首句隐相扣,形成一个完美的闭环。
但以诗歌成就而论,此阕说是花间派最高成就也不为过!
方才,杨凝式每书一纸,殿中无不轰然喝彩,诸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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