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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组建第八队(1/2)

二位百户对高峻山佩服得五体投地,整整五十大麻袋,总共一万斤大米,被抬进了义军大营,高峻山英雄般地被迎进军营。

当将领们手捧着白花花的大米时,还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有的人还把大米放进了嘴里,不停地嚼,因为他们太久没见过大米了,平时能够吃到的都是高粱小米之类的。

义军大营沸腾了起来,大家奔走相告,高兴得跳起了丰庆的歌舞,不会跳舞的人,在一旁打着拍子助兴。

军营里的人们沉浸在喜悦中,忘记了时间,忘记了饥饿,直到火头军前来取米做饭,人们才从高涨的情绪中,冷静下来,还有人抢着帮助淘米做饭。

高迎祥见到白花花的大米,长吁了一口气。自己的傻儿子,突然像换了一个人一般,能耐高涨。这正是他一直都期望的,儿子的成长让他十分的欣慰。他认为,自己的儿子一定是遇到了什么高人,使其顿然醒悟。他从没有想过这个儿子是不是自己亲生的,这些不着边际的问题,那时的农民是不会去想的。

最为尴尬的就是郝摇旗,当然,高峻山不会跟他一般见识,真的去取他的人头,倒是高迎祥发话了,郝摇旗欠高峻山一颗人头。

喜讯再次降临到高迎祥的身上,就在队伍即将开拔的时候,李自成领着一百多人来投高迎祥。

高迎祥把李自成的队伍和高峻山的一百精兵合编成第八队。高峻山为队长,李自成为队副。

由于战事紧急,第八队没有磨合期,高峻山和李自成见过面之后,就算整编完毕。

李自成二十四岁,正值青春年华,个子比高峻山高出一截,身材魁梧,两眼炯炯有神。

让高峻山感兴趣的是李自成身后站着的一位小伙子,此人年龄与高峻山相仿,是李自成的侄子,叫李过。高峻山拉起李过的手,两人聊的欢天喜地,而且结拜成了异性兄弟。

………

崇祯三年(公元1630年)三月初五,高迎祥的队伍穿过了延绥东路副总兵曹文诏的防线,与义军领袖王嘉胤的部队胜利会师。中旬,又有张献忠、罗汝才、李万庆等数支义军与王嘉胤会合,一时间,王嘉胤的义军达到二万余众。

由于粮草短缺和官军围追,三月二十五日,王嘉胤决定挥师东渡黄河,进入山西地界,以寻求更大发展。高迎祥被任命为先锋官,高峻山的第八队成了先锋中的先锋队,向延水关进发。

第八队有战斗成员二百二十六名,除高峻山外,个个都久经沙场,经历无数血战走过来的。张从和庄有福所带的人马,是高迎祥手下的精锐之师;李自成手下的百余人马,更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精英。

高峻山虽然是一位优秀的现代军人,身处冷兵器时代的他,纵有一身本领,也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呀!更何况他从未经历过实战,面对即将到来的战斗,心中多少有点紧张。

他身披一件蓝色绵甲,头上戴了一顶瓜皮帽,脚上穿的是穿越时的皮靴,手握一杆鎏金蟠龙枪,胯下一匹乌龙驹。除了脚下穿的战靴,其他的都是高迎祥给他装备的,而穿在高峻山身上的綿甲只有甲身和甲袖,其实他里面穿有超薄防弹衣,这套綿甲穿不穿都无所谓。

头上戴的瓜皮帽真是有点不伦不类,他感觉有点像马戏团的小丑,也许是高迎祥没有像样的头盔送,就随便送了顶帽子。

武器却是他自己选的,什么刀、弓、剑、锤他都不会用,只有这把能够做刺杀动作的枪,他自认为还可以耍两下。

他骑的是一匹高大的有着杂色黑毛的乌龙驹,这匹战马原本就是高迎祥的坐骑。

队伍行进在蜿蜒的小路上,高峻山骑的乌龙驹,与李自成所骑的纯白的西域马,并排走在队伍的最前列。临战阶段,二人都很少说话。

高峻山暗暗打量身旁的李自成,他戴着一顶白色尖顶毡帽,也是蓝色绵甲,背上斜背着一张反曲弓,腰间挂着一把短剑和一个牛皮箭囊。

他没想到自己能够与一位著名的历史人物并肩作战,他认为他的到来,会改变这个人的命运。但是历史不是说改变就能改变得了的,这还要看高峻山有多大的能量。

只半天路程,延水关就展现在了高峻山的眼前。守关的是百余乡勇,没有官军把守,这里只是个渡口,不是什么天然屏障之类的关卡,四周都是平坦之地,两军一照面就开打起来,义军喊杀震天扑向敌阵。

高峻山因为初涉战场,一个乡勇,举着钩镰枪冲到他的马头前面,正要割马腿,他举起枪犹豫了起来,不知道要不要往这个乡勇的身上扎去,正在他犹豫之时,一旁的庄有福大步上前,举起鬼头刀砍向乡勇的脑袋。

“噗嗤!”

鲜血飞溅,一个人头滚落于地。

再看李自成,两军一交战,身先士卒,跃马杀入敌阵,先后砍倒两个乡勇,比比自己,高峻山看到了自己与名人之间的差距。

他振作精神,提枪催马,杀到一个乡勇面前,一枪轧在乡勇前胸,这是他平生第一次杀人,一枪刺破敌人胸膛的时候,能够感觉到肉被撕裂的声音。

这就是战争的残忍,你不杀人,必将被人杀。高峻山一拧枪头,带出一坨带血的肉,被杀者倒地而亡。

他一蹬马镫,杀向下一个乡勇。

他所面对的这个乡勇,满脸络腮胡子,眼露凶光,手持双刀,刚刚干翻一名义军兄弟。他面无惧色,以泰山压顶之势,拿枪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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