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九章 争夺(十一)(1/2)
天朗气清,在冬日的正午,阳光既然不暖和,就不要再刺眼,不然辜负了人类的赏雪心情。这一天恰好是大雪纷飞后的一天,到处被温柔的白色所覆盖,而薄薄云层将阳光稀释的恰到好处,就算抬头望日,也可以欣赏那颗橘红色星耀。
王子一身戎装,骑着骏马,后面跟小队人马,出现在瑰碧村的村口。这一行人皆气宇轩昂,精神抖擞,他们看起来都是十六到四十岁的模样。而为首的王子容貌看起来更是不凡,虽然带着头盔,却能看出五官俊秀,目光有神,年龄看起来大概十六七岁的样子。
罗伯丝作为瑰碧村的首富,瑰碧庄园的主人,早就恭候在村子入口处。她和一旁的哥特兰双双举手恭迎,顶礼膜拜:“参见王子殿下,各位大人。”
后面跪着瑰碧庄的其他仆人,他们甚至不敢抬起头看一看这个王子的大致轮廓。
“这里就是瑰碧村啊,确是如同传闻一样,有如世外桃源一般美丽,而且空气清新。”王子微微笑道,赞不绝口,声音犹如清脆的百灵鸟。
罗伯丝内心你胆怯,却装作不慌不忙地答道:“王子殿下,我们这个地方虽小,却物美地丰,有享不尽的美食,看不完的美景。更会有美貌佳人,不日与您相见。”说完,她又提起裙摆下蹲,然后抬头,微笑看着王子。
王子仔细打量着罗伯丝的脸庞,好奇问道:“夫人,你多大了?”
“回王子殿下,民妇二十六岁了。”
“二十六岁了呀,可是您看起来只有十八岁的样子呢,看样子瑰碧村的其后果然养人呢,美女一定不少。”
罗伯丝的眼球滴溜一转:“其实不是这样的,王子殿下。民妇之所以看起来年轻貌美,只是个例,貌若天仙的还有一位,甚至比民妇更美。至于其他女子,就差强人意甚至相貌平平了。”
“哦?还会有比夫人更美貌的女子吗?”王子笑着,语气中带有一丝天真,“你可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子了。”
“那是当然,在民妇家中,不日将会出现一位天仙儿似的美女,殿下一定会为之倾倒的。”
王子湛蓝色的眼眸中露出孩童般的期待:“希望如你所说,要知道,父王也希望我快些找到王妃,完成终身大事。如果我能在瑰碧村找到喜欢的人,那便再好不过。毕竟我游山玩水这么久,瑰碧村是最后一站了。”
王子旁边一位四十几岁模样的男子说道:“王子,这一路上那么多美女,你偏偏没有一个看得上的,你确定在这个小村子能找到心仪的人吗?”
“我不能确定,但总要试试,不然父王真的要我娶拿邻国公主了。”
旁边那男子又开口道:“殿下,陛下之所以同意你出来,就是想让你知道,真爱没有那么容易找到,不如和邻国公主好好培养感情……”
“够了!大公爵!”王子打断,“别再说这些迂腐的观念,我们先跟着夫人到住的地方看看吧。”
大公爵乖乖闭上嘴。
王子又看向罗伯丝:“夫人,我们一共有十六个人,房间够吗?”
“够的够的!”罗伯丝说道,“瑰碧山庄的二层还有七间空房,三层有八间空房。四层和五层太高了,恐怕你们上下楼麻烦。”
“但是还差一间啊,你这才有十五间呢。”
旁边的将军解释道:“王子殿下,够了,真的够了,您只要安心住进去就行了。”说着,他朝罗伯丝抛了个媚眼,罗伯丝含羞笑了笑,回抛了一个。
哥特兰惊得睁大双眼,罗伯丝余光看到了哥特兰的眼神,急忙偷偷拽了拽他的袖子,嘴唇不动地发出声音:“你冷静一下,别出声。”
将军骑着马来到哥特兰身边,冷嘲道:“年轻人,你有什么好怕的呢?”
罗伯丝尴尬地笑了笑。
王子一头雾水地看着他们,也懒得多想,大声说道:“夫人,快带我们去房间吧,我累了。”
哥特兰看出来罗伯丝和这个将军之间产生了私情,他此时十分担心心爱女人会变心,他为了罗伯丝舍弃了一切,一旦她变了心,他就什么都没有了。出于内心的极度恐惧,他不服气地对将军说道:“你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吗,我和夫人的感情要比你深得多。你只不过是在几个小时前来探路的时候和她见面。”
将军冷笑道:“认识的时间短又怎样,那种一见钟情可是比你这个哈巴狗一样的讨好要好得多。”
说罢,他便跟着大队人马走了,留下哥特兰一个人,独自担忧。
正午的肚子最容易饿,瑞拉正在村子的另一边,目送着珍珍出嫁。没有嫁妆,没有新娘的礼服,更没有教堂,珍珍穿着平日里穿的破衣服,被两个女佣强行押送到丈夫——瑰碧村最穷困的鞋匠家。
这个鞋匠不是珍珍一直爱着的那个人,也不是贵族,不是有钱人,夫家只有一间破败的茅草屋,一口烂铁锅,一张烂木床。整个茅草屋都透露着一股酸败的气味,仿佛被年久的灰尘所笼盖。
珍珍被押送过来时,没有反抗,经过这么多年的压迫,她已经不知道如何反抗。途径心上人的家里,心上人连看都不愿再看她一眼,仿佛从未与她相识过。她的心里也明白,心上人从未喜欢过自己,当初他单是喜欢自己的家世,如今被继母欺压至此,他俩便形同陌路。
瑞拉遥遥看到,鞋匠笑眯眯地出来迎亲,他将两只粗糙至极的手在破裤子两侧蹭着,不停提着地上的雪,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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