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山雨欲来之前的宁静(1/2)
将戈薇安置好后,弗利沙把拍卖场放出来,吩咐霍金斯、巨人洛克两人守在门外。拿出四魂之玉出来研究,里面充满一股纯净的力量,就算是弗利沙,身体那股活跃感却骗不了他,这东西对他有用,身体在发生着某种变化。
将四魂之玉吞入腹中,四魂之玉发出耀眼的光芒,通过修炼,弗利沙发现,自己的头脑一丝清明,前所未有的好。
经过一整夜,虽然没有发生很大的变化,但是体内的能力更加的精纯一些,邪气也没有之前那么重。
“弗利沙界王神,戈薇那个小女孩来了,说要见您。”霍金斯通报道。
弗利沙往外面看了看,正是戈薇在外面等着:“叫她进来吧。”
“是!”
一会戈薇进来,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昨天谢谢你救了我,今天来跟你道别,我要回家了。”
弗利沙一脸诧异,戈薇这种情况不对啊,昨天可是看见自己怕的要死,现在到好,要回家还来给自己道别。要是说戈薇看上他,弗利沙可不相信,明显的两个种族。自己也没有这方面的yù_wàng,顶多就是戈薇的家教好。
“我知道了,现在妳是我在人界的代言人,现在有一个重要的任务给你,也非你不可。”
“为什么非得是我?别人不行吗?你看犬夜叉,他就不错啊。”戈薇连忙拒绝,这个世界太危险了,不适合她这个还是国中生的女生,回去了绝对不会再过来了。
戈薇的这个样子,弗利沙也理解:“其实很简单,不需要做什么事,妳只要在妳家那边,带上一些番薯、土豆、……在这边种植,村民的生活也会变的好起来,难道妳不希望这里的村民过上好一点的生活吗?”
戈薇看了看周围的村民,一脸无奈:“好吧,我会带过来的,不过那个什么人界代言人的,我实在是没什么兴趣。你还是给别人吧。”
弗利沙也不知道戈薇怎么想的,不过见她答应了,什么人界代言人,不过是自己的胡扯:“每个人都有想飞本事,妳想不想学?”
走到门口的戈薇回过头来,一脸喜色:“可以教我,我能学会吗?”
“没有外力的帮助,就妳这个体质,一辈子都学不会。洛克、霍金斯你们也进来。”弗利沙毫不客气的打击道,不过这是一个事实。
霍金斯、巨人洛克还好,体质都很强,将气感知和运用方式告诉他们,不到半天的时间,瞬速掌握了飞行。,虽然飞的不远,但确实是已经掌握了,至于戈薇就麻烦了点,没办法,体质太弱。
给戈薇输送一点气,让她感知,不过也真够笨的,花了一天的时间,才勉强离地两公分。
“妳回去吧!放假了就过来。”弗利沙赶紧赶走她,真够气人的,实在是太笨了。
戈薇似乎没有注意到弗利沙的变化,能做到离地已经很不错了:“谢谢你!界王神大人,我回去了,啊,那个您交代的事,我一定会办好的。”
戈薇走后,一道身影尾随而去,弗利沙一看,这不是犬夜叉吗?也对,戈薇是桔梗的转世,犬夜叉也怕她遇到什么危险。
夕阳下,犬夜叉身影拉的很长,似乎有些惆怅,弗利沙叫住犬夜叉:“犬夜叉,我一个问题需要解惑,你是否能告诉我答案。”
犬夜叉一脸不耐:“什么事?”
“妖怪是怎么变成人的模样的?”
犬夜叉以为自己听错了,细细打量弗利沙:“你想变成人类?呵,人类有什么好的,只有短短几十年的寿命,生命脆弱的跟,还不如做个妖怪。”
见到犬夜叉若有所指,弗利沙明白,他说的就是桔梗,也不揭破他:“有些人希望变成妖怪,有些妖怪也想变成人,我就是想变成一个正常人。”
犬夜叉定了定神,没有之前的不耐,有的是惺惺相惜的感觉:“我是个半妖,生下来就是这个样子的,修炼也是通过战斗,用自己的爪子跟人战斗,直到长大还是这个模样。”
半妖,是妖怪与人类结合产生的新生命,一半是人类的血,一半是妖怪的血,这个世界半妖是被唾弃的存在,人类不会接受半妖,而妖怪也不会接受半妖。活在夹缝里,什么都不是,经常被欺负。
弗利沙有些失望,犬夜叉也不知道。不过没关系,还有真正变成人的妖怪,到时候将他们抓住,询问变成人的办法。
几天里,弗利沙让霍金斯、巨人洛克帮这里的村民干活,慢慢的这里的村民,不在是异样的眼光看着弗利沙几人,一些小孩子,也不怕弗利沙,非常恭敬的叫界王神大人。
不到几天的时间,这个村子的有神明的消息传了出去,村子的北面,一只狼妖盯着存在的方向:“难道要搬家了吗?又要换地方了,出了一个叫界王神的神明。”
一座城堡里,一个年轻的公子放下手中的茶具:“那个村子,出现了神明?真是有意思,也许是有妖怪假扮的。桔梗!鬼蜘蛛做梦也没想到,是他的贪念杀了你,……。爱!真是让人难受!”
他摸着自己的心口,那里就是鬼蜘蛛的心,只要跟桔梗有关的他就开始作祟,这根刺迟早要拔掉。
“杀生丸大人,听说您的弟弟,犬夜叉已经解除封印了。我们到过的地方,都没有老爷留下的那把刀,会不会在犬夜叉那里,或许他知道。”
杀生丸回过头来,淡漠的说道:“邪见,犬夜叉真的解除封印了?真是丢脸,五十年前竟然被一个巫女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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