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小说网手机小说首页小说搜索

返回《剑鸣楚歌,笑吟汉韵》

妙笔阁小说网(miaobige8.com)

首页 >> 剑鸣楚歌,笑吟汉韵 () >> 第十六章:立军定规
亲爱的书友,您现在访问的是转码页面,会导致更新不及时及无法正常下载,请访问真实地址:http://m.miaobige8.com/122316/

第十六章:立军定规(1/2)

第十六章:立军定规

项庄率众出发三日后,已是距离原来的吴中百里以外了。

此时一处山坳里,百余人已按照项庄的要求,横排竖直,抬头挺胸的纷纷站立好。

而众人面前已简易的筑起高台,高台之上立有两杆赤红旗帜,上书斗大的“楚”与“项”二字,神圣而庄严,迎风招展。

项庄已是项梁亲自委任的主将,自然当仁不让的立于二旗正中,而且他也是在刻意淡化项伯的影响。

至于项伯与龙且,则是分立于项庄两侧。

百余人立于幽静的山坳口,纪律严明得未有一人发出声响,只听见旌旗在大风下发出咧咧嘶声,一股庄严肃穆的压迫气势油然而成。

“噌——!”

项庄拔出长剑,直指苍穹,高喊道:“诸位可认得此剑?!”

初见项庄之时,便见他拿着此剑,而且经过“不贪宝剑”之事的宣扬,更让人们知道这剑就是故楚大将军项燕的宝剑!

百余人不由得心头一震!项燕,那可是楚国的战神啊!下意识的更加挺直了腰板,望向那“楚”、“项”二字露出了尊崇的目光。

有些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有些人死了,但是他还活着!大概就是如此境地吧。

项庄故技重施,以项氏之名威服众人,成功的将一旁项伯的气势与影响力给压下,便诚然道:“我央央八百载大楚,覆于暴秦之手,使我等无颜面对列祖列宗。

然我项氏,誓死复楚,血不流干,死不休战,万死不辞!

故在此,在我项氏,在我大楚战旗下重新立我楚国军魂——楚项军!

而我等乃拯救天下万民之正义之师,必受天下万灵,受我大楚先辈庇护!

要么功成身就,封侯拜相;要么功败身亡,魂魄毅兮为鬼雄,享受万代供奉!如此,大丈夫何惧之有?!”

龙且将手中长枪一举,高呼:“楚项军——!”

周端、田季直感觉热血在脑海里冲撞,响应道:“楚项军!”

楚项军一出,百余荆楚男儿自然奋勇争先,呐喊道:“楚项军——!”

项庄这才满意,豪气云干的将手中长剑刺于跟前地上,而后扶着剑柄而立,挥斥方遒,道:“为了我等出生入死的兄弟,更为了复我楚国,我叔父项梁在我等出发之日时便与我言明,我楚项军军制,亦设二十等爵!

在此我以项氏一族之名起誓:凡行伍中人,不论出身门第,一律按照其所立军功的大小赏赐、封爵!绝不徇私舞弊!”

人群里顿时炸开了锅,项先生竟然也设二十等爵!那么大伙也能像秦军那样因战封爵了!

项庄也算是开了先河,曾经楚国的军队大多都是士族的私兵筹集起来军队,战胜军功自然是由他们的主子摘去,哪里轮到他们?

项伯也是一愣,大兄要设二十等爵?怎么这么重要的事情也没有跟自己透露一下?不过如今距离吴中已经百里开外,难不成打马回去问?

而龙且则会心一笑,项庄昨晚已经与他商量时言明,其叔父项伯,奋勇有余而谋划不足,又优柔寡断,想要由一群豪侠演变成为一军,必须先斩后奏。而他们的威望不足,必须要借叔父项梁的威望,如今距离吴中百里开外,也不可能被拆穿。

“楚项军已立,我为将军,龙且为副将,我叔父项伯为监军,另外按制五人为伍,设伍长一人;二伍为什,设什长一人;五什为屯,设屯长一人;二屯为百,设百将一人;五百人,设五百主一人;一千人,设二五百主一人。

而今我等百人,且事急从权,暂时设置屯长两人。”

说到这,项庄望向周端、田季,说道:“周端、田季听封!”

或许是一时间爆炸的信息太多,又或许是幸福来得太突然,周端、田季一时间竟忘了出列。

项庄又道:“暂且封周端、田季为屯长!”

周端与田季这才意识到是真的封官,便立即出列,激动的下拜道:“我等定奋勇杀敌,复我大楚!”

楚国已经灭亡多年,那些军制早已经废弛,而且当年楚国士族林立,私兵甚多,军制早已混乱不堪,所以出发之时项庄就已经暗暗思虑,军制照搬秦军军制,简单明了。而经过秦帝国的统治,大家也熟悉大秦的军制,照搬也能迅速做到各司其职。

至于反对使用秦军军制?不可能的,跟随出来的一众人马,识字的都没有几个,哪里有知道十几年前大楚军制是什么个情况?至于以后,反正都用惯了,也不可能改。

“至于什长、伍长,由众兄弟推举委任。但此次委任者,皆是暂时任命,只有待今后立功评定功劳大小时才真正任职。”

项庄也就拉拢周端、与田季,要知道他们两可是项梁都认可的豪杰,至于什长、伍长,还是由众人推举的比较好,如此指挥起来众人也信服。

待众人平复了激动的情绪,项庄面色一改,便厉声道:“我楚项军已成,但无规律不成方圆,而我楚项军乃堂堂正义之师,更当如此。在此,我项庄便立下楚项军军规!

其一: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此谓悖军,犯者斩之。

其二: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此谓慢军,犯者斩之。

其三: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此谓构军,犯者斩之。

其四: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此谓轻军,犯者斩之。

状态提示: 第十六章:立军定规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