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做一次红娘(1/2)
仿佛他在经历生与死的痛苦一般。
不过,对于自己的生命,接下来的棋局,他只能选择告知张太初。
“可以,你把他家庭住址告诉我,我现在就去。”
对于眼前这个老前辈,张太初是打心眼的尊重。
要是放在别人身上,别说给五百万,就是给五个亿,张太初都不会动一下。
开玩笑,张太初可不是一般人。
“云浮花园a栋楼,101室!”龙百川说完便沉着脸,闭上眼睛。
张太初起身离开,朝着云浮花园奔去。
……
另一处,清风市人民医院,一间病房。
庞龙的寿命走到了尽头,一身肥胖的肥肉此时已经变成了深褐色,皮肤像是皱皮一样,贴在他身上。
“咳咳…儿子,这件事就这样算了,上面这段时间做的太过分了,你别在去搭理他们。”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庞龙对站在一边的儿子庞冲劝说道。
“爸,我要给你报仇,我要给你报仇,我一定要杀了张太初。”
庞冲紧握拳头,青筋暴起,双眼布满血丝,杀气腾腾。
“哎…随你吧,我先走了。”庞龙闭上眼睛,眼角流出一滴眼泪。
庞冲来到庞龙身边,用手探了探庞冲呼吸,却发现庞龙已经断气。
“张太初,我不杀你,我誓不为人!”
庞冲跪在地上,发出撕心裂肺的吼叫。
过了一会,他平静下内心的仇恨,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
“我答应,三成股份给你,只要你帮我杀了张太初,不然,我就是死,我也不给你一毛钱。”
“好,我这就安排人去做。”
听筒对方发出一道声音,随后便挂了电话。
云浮花园,a栋楼101室门外,张太初站在原地,打了一个哈欠。
“累死爷了,三更半夜还不让我休息,做完这件事,打死我也要好好睡一觉。”张太初起身,迈步,来到大门口,按了按门铃。
“叮咚,叮咚!”
一阵门铃响动,没过几分钟,便听到脚步声,紧接着房门被打开。
一个美丽的少妇眯着眼,睡意朦胧,仿佛还在梦里一般。
张太初自认为见过不少美女,可也没见过像少妇这么美的女人。
刚才所想的话语全部被他抛在脑海,看着美艳少妇,腼腆起来。
“请问你找谁?”少妇问道。
“龙百川让我来的,请你帮他把身上的蛊虫拿走。”
张太初虽然被少妇美色惊住一阵子,但是他很快便醒来,说出此行来的目的。
少妇虽美,可她不是张太初家的,再说了,这件事跟他有什么关系,少妇只不过是他人生中的一个过客而已。
“砰!”
少妇神色一变,迅速关闭大门。
“回去告诉龙百川,想要拿出蛊虫,让他亲自来,别人来,无用。”
张太初傻眼了,他这还是第一次碰到这种事情。
要是放在以前,谁敢这样对他张太初,张太初绝对会分分钟秒杀他。
可如今这个情况…
他还真有点不知所措。
明明知道这不是一个好差事,可是他已经答应了龙百川,不可能言而无信吧。
这种事情,真尼玛的操蛋。
“等等,美女,你别走。”
张太初急忙开口阻止,可听到的却是脚步声越来越远。
很显然,里面那个少妇不想搭理张太初。
可怜的张太初大佬,如今却是这么狼狈。
无奈之下,张太初只能来到门窗,徒手把门窗上的铁栏杆扯断。
算是入室相劝吧。
张太初进入房间,却看到少妇长大嘴巴,指着张太初怒道:“好啊,这就是龙百川派来的人,竟然敢私闯民宅,我这就给他打电话。”
“别介,有话好商量。”
张太初急忙伸出阻止。
“我实话告诉你,龙百川身上的蛊虫我是不会拿出来的,除非我死了。”
少妇语气加重几分,怒气冲冲,就像是一只发疯的猎豹。
“说说你们的故事吧,如果是你对,我就离开。”张太初做出妥协。
少妇敌视张太初一眼,把心中的怒火压在心底,随后坐在椅子上,双手抱胸,不肯说话。
“美女,我能进来,我自然也能够做出别的东西,你看这是什么?”
张太初见少妇不搭理他,他只能使用灵气。
灵气转动,一把椅子悬浮在半空中。
“好吧,我告诉你。”
少妇把她跟龙百川的故事都告诉了张太初。
张太初听起这个故事,他觉得并没有什么谁对谁错。
故事很简单,就是少妇是一家医院的护士,然后在照顾龙百川的时候,觉得龙百川特别爷们,也就喜欢上了龙百川。
追求无果,少妇就下了春药,再然后就发生了关系。
少妇想做龙百川的情人,可龙百川死活不同意,这才把事情给闹僵。
张太初觉得这种故事很狗血。
尼玛的,二十面前少妇能有多大,估计也就是二十岁的样子,可是龙百川那个老家伙却是六十多岁。
这少妇还真是…
“于凤仙,我可以帮你,我这就回去让老头娶你为妻。”
多一个老婆多好啊,更何况是像于凤仙这样的极品美人。
“那个老家伙我现在恨不得杀了他,杀了他。”
于仙儿一提起龙百川就恨的咬牙切齿。
“消消气,我说帮你搞定就帮你搞定。”
张太初擦了擦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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