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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伙计(2/4)

为了活下去只能装死尸了,谁知道那些个畜生居然还在死尸身上拿刀捅,看看有没有活口,没办法,我的大腿就被捅了一刀,待在死尸堆里三天三夜,没来得及救,到最后活着爬出来的时候只能把这条腿锯啦,只剩下一条腿,再也不能逃命了,只能藏起来在这地方活一天算一天啦。”

长平表面上面色如常毫无半点情绪波动,但实际上也早就将老丈所说的苦全部记在了心里。

活生生锯断了一条腿,老丈说话的时候语气平淡,好似在说与自己无关的事情,可是谁又知道当时亲自动手锯腿的时候又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呢?

老丈的家的确很简陋,家徒四壁,甚至连个房梁和瓦片都没有,因为他的家住在一片乱葬岗里,从乱葬岗挖了一个洞穴出来,又用木头将这洞穴顶了一个扎实,虽简陋,却干燥无比。

也无怪老丈能在金兵眼皮子底下活了这么多年,毕竟谁又能想得到一个本应该住着死人的地方却住着一个大活人呢?

“小兄弟看样子是南方人吧?”

洞穴昏暗,老丈唯一可以用来照明的东西便是一根沾着动物腐尸油的火把,只是火把的烟雾在洞穴里出不去实在有些呛人。

“南方人?”

长平不知该如何回答,只觉得内心一阵酸涩。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怎么到了自己这里就成了已经没了乡音呢?

他不说话,老丈便以为他是,又紧接着道。

“活在南方多好的,为什么还要来这地方呢?要不是我实在老了,又断了腿走不动路,我也早就往南方逃命去啦,人老了就是这样,总想着死也要死在家乡,这几年来这边的南方人倒是不少,有对打仗好奇的,有想来看看金兵是什么样子的,可是能活着回去的,还真没几个,如果你是为了看热闹来的,小兄弟,那我劝你还是等天黑之后哪儿来的回哪儿去吧,不要把性命也搭在了这里。”

老丈坐在几床发霉褥子铺成的床铺之上,洞穴之中的吃食只是一些不知名的小动物尸体还有一些野生瓜果,瓦罐中存了不少水。

长平舀了一碗水喝下去之后擦了擦嘴角的水渍。

“我不是看热闹来的,这儿是我的家,是我的故乡。”

一句话就此打开话匣子。

老丈先是安静片刻,随后趴在仅剩的一条腿膝盖之上,最后终是忍不住流泪低声哽咽。

“终于有人回来了,终于有人肯回来看看了,看看咱们以前的故乡,看看咱们以前的那个云济小县城啦,临死之前能再见一面故乡人,终于值啦。”

长平又能说什么呢?看着眼前这个在此洞穴中苟延残喘至今日,半只脚已经踏进棺材的老丈,不过只能等他哭完之后再给一个拥抱而已。

“故乡,我从来都没忘的。”

长平微微闭眼挤走眼眶泪水,随后长舒一口气。

“生我养我,让我长大的地方,怎么能说忘就忘呢对不对?这些年你过得不太好,这些烂肉你就不要吃了,还有这些发霉的瓜果。”

放开老丈,长平一一清理着洞穴里不能再正常食用的东西。

“这些东西吃太多对你的身体不太好,还有这些褥子,也是时候该换换了。”

洞穴外面是累累白骨,已经不知多少年月,腐烂气息早就散尽。

也许此刻脚下的土地便是当年乡亲们的血肉化成。

“孩子,你要去哪里。”

老丈冲站在洞穴外面遮蔽一大半投进来阳光的长平。

“去给你弄些好吃的,咱们家乡人好不容易重逢,总不能太寒酸了不是?”

“可是这外头到处都是金兵,你去哪儿弄吃的啊。”

“那就去金兵那里弄,欠我们的,也是时候该收点利息了。”

长平并不是在开玩笑,趁着夜色登上长城,拔剑杀金兵三十二人,扛着一麻袋酒肉,又将金兵长枪扛在肩膀挑了两颗金兵军官头颅才回到乱葬岗。

已是夜深,繁星点点。

夜风吹拂进一丈见方的洞穴,两颗金兵军官头颅睁开眼睛被长平放在桌旁,老丈每吃一口酒便匕首刺两颗头颅一次,直至两颗头颅完全面目全非。

长平不难想象出当年老丈以一个废人之躯挖出这一个洞穴用了多少力气,有时候人为了活下去,会做出来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

“活下去,你要亲眼看着我是怎么将乡亲们的仇恨连本带利收回来的。”

不喝酒的长平也喝了一杯酒。

“这些吃的足够你在这洞穴生活半个月,半个月之后我会再送吃的来。好好待着,哪儿也不要去,要么等到我回江南时候,要么等到我将金兵赶出长城的时候,不论那一个,你都是要等的,只有等下去,才有希望。”

出了洞穴已是月朗星疏。

将那两颗被老丈泄愤过后的死人头又重新挑了扛在肩上,二度回金兵大营。

如今金兵主力兵马几乎都已经逐渐逼近南方,留在长城驻守的终归只是少数,以长平今日之武功并不惧怕任何金兵,三进三出,杀金兵不下百人,又放火烧了两处军营才算罢休。

这一夜待天将明时候长平才离开金营。

金兵当年一举攻破北长城,当时入关兵马始终只是少数,短短几年过去整个中原以北几乎全部成了金营,处处充斥着浓浓肃杀味道。

但大宋活下来为金人奴隶的百姓始终还是有的,从一镇到一县,一县到一城皆有。

这儿的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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