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赎身(1/2)
萝卜白菜,各有所爱。
这条画舫上的董小姐给予了‘聒噪’的评价,但另一条画舫上的高媛媛却以为优美感人。
找谁说理去?
吴驰顿显傲娇神态,撇嘴歪头,冲着画舫之内冷哼一声,然后纵身跃起。
相隔至少十丈,却见那吴驰犹如会飞一般,轻飘飘越过河面,像一片树叶一般,落在了另一条画舫之上。
“公子好身手,请入舫内一叙。”
隔着轻纱,舫内传来的声音曼妙非常。
揭纱迈步,入了舫中,但见一张琴几之后,盘坐着一位相貌清秀的姑娘。
“妾身姓高,名媛媛,公子如何称呼?”
臭不要脸的吴驰没有作声,而是盘腿坐到了高媛媛的对面,直勾勾看着人家,眼神中充满了‘邪恶’。
高媛媛不由一笑。
吴驰立刻赞道:“果真是一笑可倾城。”
被人赞美总是件开心的事情,高媛媛不由得再是一笑。
吴驰立马跟上,又赞道:“再笑可倾国。”
身为秦淮河之名媛,高媛媛什么样的男人没见过?可是,见过会装的,却没见过如此会装的,见过不要脸的,却没见过如此不要脸的。
只是,那高媛媛的职业素养颇为深厚,你出剪刀我出布,总有一招适合你。
捂嘴再一笑,那高媛媛俏皮问道:“那三笑呢?”
吴驰收起了眼神中的‘邪恶’,变得严肃起来,正色回道:“三笑倾本尊!”
果真是小母牛坐飞机,牛逼上天!
不称在下称本尊,这就已经够嘚瑟的了,然,将自己放在城和国之后,其潜在意思是说,他吴驰已然可以凌驾于城国之上,这不是牛逼上天又是什么。
这时,婢女端来茶水,招呼道:“公子请用茶。”
吴驰以余光打量了一下这位小婢女,正所谓强将手下无弱兵,名媛身边无丑女,这小婢女生的一个俊俏水灵,跟翠嬛相比,丝毫不落下风。
今晚来个一箭双雕?呃,嘿嘿。
刚生出如此龌蹉的想法,就听见高媛媛捧道:“吴公子的歌声甚是独特且激昂,妾身略通音律,对公子颇为仰慕,不知公子可否再为妾身吟唱一曲?”
还吟唱个毛啊?咱们先吟当了不好么?
想归想,但面上还得装。
吴驰喝了口茶,清了下嗓子,端出了当初征服柳莺儿的那首歌,《传奇》。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想你时你在天边……”
一曲尚未唱罢,那高媛媛已然陶醉,并和着歌曲旋律,看似无意地拨动了几下琴弦。
有了配乐,那吴驰唱的更加起劲。
高媛媛记性惊人,吴驰只是唱过一遍,她便将旋律及歌词全部几下,但见她双目微闭,嘴角翕动,稍事温习,便抚动琴弦,开口重唱。
柳莺儿的声音可谓是天籁之声,但其音质,多偏清脆。而高媛媛的声音更是曼妙,嗓音间,颇有天后王菲的那股子空灵的味道,且有原创李健的婉转悠扬之风格。
一个字,美,美得令人窒息。
高媛媛对这首歌很是喜欢,一连唱了三遍才肯罢休,末了,难掩欣喜且又颇为矜持地对吴驰道:“吴公子,可愿意将此歌赠与妾身?”
看吧,千年之前的古人便有了知识产权的概念,而千年之后,一对农民工组合靠着汪老板的一首《春天里》红遍了大江南北,这对农民工红火了之后,不单不付给汪老板歌曲的版权费,还在各种场合表态说是他们两个唱红了这首歌,汪老板理应感谢他们两个。更过分的是,当汪老板收回了版权,禁止这哥俩再靠《春天里》这首歌赚钱时,天朝臣民居然一致反对汪老板。
差距啊!
吴驰不置可否,起身与一旁拿来琵琶,重新坐回了原来位置,拨了个和弦,开口唱起了另一只歌,《我愿意》。
人类进化千年,最大的改变就是与男女之事的越发不要脸,《传奇》这首歌的表达还有些犹抱琵琶半遮面,但《我愿意》便极尽赤果。
尤其是副歌部分的歌词,我愿意为你忘记我姓名,就算多一秒停留在你怀里,失去世界也不可惜。
太浪,毫无羞臊!
而且,如此赤白的表达,一点的文学修养都没有。
但是,这些缺点或是说问题,并不能掩盖了其结果,越是这种赤白的表达,就越能撞击到人的心灵。
至于那些掩耳之辈,无非就是一帮装逼犯而已,而且,装的那是那种最烂的逼。
高媛媛再次陶醉。
不由分说,立刻抚琴复唱。
唱至最后副歌的高潮部分,一双传情之目居然闪烁出晶莹的泪花来。
有故事的女人啊!
吴驰在心中做出了这样的感慨。
也是没经验,更是心善。也不想想,但凡做了这一行的女人,哪一个的身上,没那么几件令人唏嘘不已的故事呢!
“多谢吴公子赠歌。”
这首《我愿意》,高媛媛只唱了一遍,不是不喜欢,而是一遍唱罢,已然哽咽。
吴驰轻叹一声,道:“这些歌曲小调对我来说实在是不名一文,只是,姑娘若仅在这画舫中唱,岂非暴殄天物?”
高媛媛甚是凄美一笑,道:“妾身不在这画舫之中,又能安身何处?”
吴驰道:“我与金陵开办了一家场所,名曰天上人家,其中,便有歌唱舞蹈之场所,若是姑娘愿意,吴某可辅助姑娘成为大唐国最为璀璨的一颗明星。”
高媛媛幽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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