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第 27 章(2/2)
头的速度,感觉整个人就是想电影镜头的慢动作一样,骨头还生涩的嘎吱嘎吱响。“那好,我可以满足你的愿望!”莫许友答应的倒是爽快,“只不过,”
他话锋一转,“你要知道,当初这段记忆是她自愿放弃的,也就是在忘川奈何桥之前她已经不记得你了。据我的猜测,她那时应该已经丢了一魄,而且应该是自愿的。”
柳敬知的心情一下子就沉重了下来。
人有三魂七魄,自愿放弃一魄,怕是常人想都不敢想的,夕月竟然做到了这个地步,那她当初,该是对自己有多么的恨之入骨啊!
“我可以召唤出她游荡在这世间的一魄,但是因为是她自愿放弃的,所以不能长久留在她的身体里,所以,她只有短暂的时间能够认识你,你确定要这样做?”
柳敬知坚定地点点头,颈椎的骨头还是在咯吱咯吱作响。只是这声音显得分外凄凉。
莫许友在把手伸进自己的花裤衩里,在众目睽睽之下掏了好久。
他堪比城墙还厚的脸皮竟然难得的泛红了起来。
“你稍等啊,我马上就好!”
于是众人就沉默的看着他从方寸大小的花裤衩里面掏出一堆美女搔首弄姿的照片,一堆乱七八糟不成形状的卫生纸,甚至还滚落出一颗巴掌大的水晶球。
为什么你的花裤衩如此优秀?
他们的内心涌出了一种看哆啦a梦的感觉。
终于,在坚持不懈的一番努力之下,莫许友终于从口袋里抠出两根白色的蜡烛,剩余高度已经不高了,只是蜡烛的周身粘着不成形状的烛泪,看上去有些怪异。
“好了,终于找到了,”莫许友宝贝的端在手里,“招魂烛,配上招魂幡,简直就是绝配!”
莫许友把蜡烛放在了地上,一支放在杜夕月的面前,另一支放在杜夕月的身后。
他又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串铃铛,估计就是原本放在酒吧里的冥铃,这铃铛被他拿在手中,晃得泠泠作响,有一种震人心魄的力量。
“堵上你的耳朵!”
陆宸宇在上面命令道,还顺手用袍子遮住了顾念的脑袋。
大哥,这样看不见了!
顾念在心里默默的吐槽,但还是不敢说出口,只是从边缘扒拉开一道缝,就在那空档望着外面的世界。
她看见,那位可爱的大叔穿着花裤衩,拿着铃铛,走着六亲不认的步伐,嘴里还念念有词,明显就是跳大神的模样。
呦呵,遇见同行了,江湖骗子竟然也跑上因缘殿上了。
莫许友这大神跳的极好,很有节奏感,整个人就像是一只被打了激素的青蛙。
顾念看着正起劲呢,突然,莫许友停了下来,脚下不再有动作,手上却没有停下来,还在不停的晃着铃铛。
不对,不是他在晃铃铛,而是铃铛自己在晃,他只是使劲的抓着,防止它掉落在地。
此时的铃铛,好像有了生命一样,毛躁而又急促,哗啦啦作响。
随着铃铛的响声,从殿门迷雾中缓缓走过来一个身影,长发飘飘,是杜夕月的模样。
看来这就是她遗失在冥界中的一魄。不过现在看来它能量很不稳定,整个身体透明苍白的可怜,瘦弱的像是糊成的纸人。
能在冥界以一魄的形式存在几百年,这生命能量也是高的惊人。
单独的一魄是没有意识的,所以它只是在浑浑噩噩的跟着铃铛的方向在走,目不转睛,眼不斜视,不眨眼,不说话,就这样轻飘飘的飞过来。
原来人的记忆是以一魄的方式承载下来,把主管记忆的一魄剥离,那么不管是剩下的灵魂还是这一魄都不再有单独的思想。
人因为完整而成为人,当一个人愿意放弃一块灵魂的碎片,那就应该是她想要和过去彻底的告别。
顾念仔细端详了一下它,虽然模样和杜夕月长得一模一样,但是神态气度却完全不同。眼前这个魂魄,留着古代女子常有的发髻,穿着也是古朴淡雅,飘起来也是双手交叠放在腹前,有着不同于这个时代的大家闺秀的气质。
它被招魂幡和冥铃召唤到还有些迷茫的杜夕月的面前,
“进去吧,孩子,给他一个机会,也给你自己一个机会!”莫许友谆谆教诲。
可能是源于魂魄之间的吸引力,那一魄刚刚靠近杜夕月,整个就被吸了进去。
众人默不作声的看着她,她原本毫无波澜的脸上出现了变化莫测的神情,有迷茫和恐惧,还有无奈和不甘,所有的这些,都在最后回归成一个痛苦和遗憾。
她混乱的眼神渐渐清明,眼底涌出一大片晶莹的液体。望着对面那熟悉的面孔,她轻启薄唇,
“敬之,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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