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〇四〇节 巧合二次方(1/2)
依风原本以为随便哪家小超市中都应该会有女性用品售卖,但出乎他的意料,连续跑了几家小卖部都没有找到。最后他一路来到光明路边缘的泰康大药房,才总算在货架上看到了自己需要的商品。
“劳驾,姐姐,请帮我拿一下你身后的那个东西好吗?”
依风趴在玻璃柜台上,向那位身穿白大褂的女性搭话。他现在也学精明了,对着奶奶喊阿姨,对着阿姨喊姐姐,这种事他驾轻就熟。售货的年轻女人见这么一个清秀可爱的小男生喊她姐姐,笑得合不拢嘴,甜甜地问道:“哪个呀?”
“十片蓝色包装的那个护舒宝,谢谢。”
女人原本还笑吟吟的,听他说了这么一句,却转眼变了脸色,狐疑地看着他:
“小弟弟,你买那个干什么?那个不是小男孩用的,不能卖给你哦……”
“您误会了。”依风赔着笑,“是我的姐姐拜托我来帮她买一下的。”
“那也不行!”女人的话语强硬,“让你姐姐自己来,或者让你们家大人来买!”
得,看来是被误会了。
依风不由得腹诽。我也不想的啊……可是我家老姐既不愿意自己来,又不愿意告诉爸爸妈妈,那我能怎么办嘛。
女人看他这为难的样子,眼神越来越不对了。她也趴在柜台上和依风对视着:“小弟弟,你告诉姐姐。是有什么大人让你来买的……还是你自己心里好奇想买?你跟姐姐老实说,姐姐不会告诉你家大人的,好不好?”
……这怎么还解释不清了呢!
既然这女人不卖,依风只好去别的地方找找。他没再多说什么,扭头就想离开。可没想到看在那女人眼里,还以为他是心怀鬼胎,被揭穿了所以想赶紧逃跑。在某种“正义感”的驱使下,她大声喊道:
“哎哎哎你站住!你给我过来!你听点儿话啊小朋友,再往外走我就报警了!”
顿时整间药房里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刚走到门口的依风身上。这些看客不知道前因后果,看依风的眼神就像是在看行窃被抓的小偷一样。
依风停住了脚步,翻了个白眼。他行得正坐得端倒是不怕什么,可要是这女人真的报了警,无疑又要耽搁他不少时间。
正当他犹豫不决的时候,身后传来另一名女性的声音:
“怎么了媛媛姐?报什么警啊?”
依风转过头去。思维体中的声纹与外貌信息识别立刻给出了准确的判断,这女性居然是他的一个“老熟人”。
被称作“媛媛姐”的白大褂女人立刻摆出另一幅笑脸:“哎呀晓薇啊,这个孩子刚才进来要买护舒宝,我是担心会不会有什么心术不正的大人在后面指使他……”
少来。依风想。你分明就是在怀疑我自己是个“小流氓”。
但他没有再关注那个白大褂,而是把目光投注在这个新来的女人身上。这女人不过二十四五,穿着洁净的白色羽绒服。她看到依风,也是明显一愣,有些不确定地问道:
“哎,你……你……我记得你是……那个……”
“洛依风。”依风回应道,“好久不见了,警察姐姐。”
“哈,你还记得我啊!”
江晓薇眨巴着眼睛,不知为何,又“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穿白大褂的女人游移着视线,望望依风,又望望江晓薇,最后发出迟疑的声音——
“……你、你们认识啊?”
……
“有两年没见了吧?”
依风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江晓薇则缓慢而规律地踩着脚蹬。在她帮依风做了保证之后,那售货的女人才满脸不好意思地取下一包护舒宝交给依风。如果不是依风坚持,江晓薇大概连钱都要帮他付了。
“这小孩我认识,挺老实的,他家里确实有个姐姐,也到‘这个’年龄了,应该是觉得害羞才让弟弟过来买的吧……”
那之后,她又坚持要送依风回家。尽管洛爸洛妈一直要求他“不要随便坐别人的车”,但既然是能够放心依赖的人,依风也就没什么顾忌了。人家刚刚才帮了他一把,就算是作为回报,这里就顺了她的意吧。
“上一次见面是在1999年7月4日下午13时26分43秒,那个街机厅的老板误会我偷了他的娃娃,是你帮我解决的。”依风准确地答道,“至今为止,有三年零五个月又十天了。”
“哈哈哈哈,你算得真清楚!”
江晓薇乐呵呵地说道。至于依风前面精确到秒级的记忆,她则直接忽略了,大概是当成小孩子吹牛皮了吧。
其实在依风的思维体记录中,2000年4月和2002年1月,他也曾在路上看见过她两次。但他决定不说,否则这女人该怀疑了。
“我都没想到,这都好几年过去了,你竟然还记得我。”
我才比较惊讶呢。依风想。小孩子个头会长高,外貌也会逐渐变化,你一个普通人类居然还能记得三年前见过两面的小男孩……应该说果然不愧是从事警察职业的么?
江晓薇也算是个健谈的女人,这一会儿的工夫她就把自己的家底完全告诉了依风。据她所说,她现在仍然在幸福小区旁边的振兴路派出所工作,但却住在光明广场对面的科技馆公寓,离依风的家倒也挺近。两年前她交了一个同为警察的男朋友,现在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了。今天晚上,两人按照惯例要出门去约会。
依风赶紧对她说“恭喜恭喜”,江晓薇笑得美滋滋的。
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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