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六章 制度完善(2/2)
积虑。虽然没有降低武人的地位,但是对其进行了极大的权利限制。
在中央的权利中心,杨浩也进行了更为细致的权利划分。
文官从上至下,北分为九品,并借鉴后世的制度,实行三省六部制。
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三省最高长官为丞相,也就是说三省所对应则是左中右三个丞相。
中书省丞相,掌管行政,军政,监察之权。
门下省丞相,掌管机要,负责帝王日常生活,祭祀,出行,共议国政,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否决之权。
尚书省丞相,掌管六部,可以说是三省中权利最大之人。
为了这三省能够相互节制,杨浩可以说是耗费了无数脑细胞才弄出这样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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