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凶手的作案动机(2/3)
么杀人呢?不可能无缘无故杀人啊,就像这个案子杀人就是为了藏宝图,这一点几乎是肯定的。但是那如果这个杀人凶手真的像是叶明说的这样子的和正常的思维不一样的话,那这个案子还真的是不好去推理了。
因为如果一般人的思维的话,那么容易推理杀人动机啊,杀人手法的话都容易推理出来,这就是所谓的有效证据的一部分了。
但是如果一个人的心理不健康,心理完全扭曲了,这个时候他的杀人动机什么的真就不好推理出来了。
就算是李磊的这个看上去比较合理的推理,都不一定是正确的。
也许李磊的推理过程,推理方法是正确的,但是最后的推荐结果是不是正确的,李磊自己都不敢说。
毕竟一个正常的人去推理一个神经病,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因为神经病的思维那是非常的天马行空的,不是一般的人能够推理出来的,甚至说专家也不敢说真正的去推理出了一个神经病的思维方式。
神经病为什么叫做神经病?就是说他们的思维方式和他们的人事已经不一样了,甚至是说这个神经病自己他都不一定说能够搞清楚自己上一秒在干什么?
谢冰山沉默了一下,然后才说:“这个杀人凶手就是一个神经病啊,你能肯定这一点,如果能凭借这一点的话,那就让你帮助还是非常大的,到时候查一查那些医院的神经病啊。”
精神病医院这些人的档案会对案子有非常大的帮助的。
李磊摇摇头马上就说:“这个还真的没有,这是我的一个推测,我没有任何的证据,这是我从内心深处的一种猜测。
因为这两个案子其实就是这样子,第一个黄大山呢,在闹市杀人,小商品城可是非常热闹的一个地方,但是呢,在那样的一个地方居然把人给杀了。
而且作案现场非常的干净利索,我们几乎体验不出来什么有效的线索。
在那种地方杀人可是非常的危险的,几乎就是冒着被人发现的风险,比如说这一次半个小时之内就被发现了,警察迅速的就赶过来了。
但是就算警察来得快没有什么用,因为现场查不到什么线索,什么有效线索不好查。
如果是说这第一个案子案发的时候呢,那么可以说凶手有针对性的就是为了藏宝图去杀掉黄岛上的,但是第二个案子呢?
汉斯被杀掉呢?还是这家伙是在自己的别墅被烧掉的那个别墅。
可是高档别墅安保什么的监控什么的都是非常的高的,可以说在吴城是数一数二的那种的,在这样的一个严密的监控下杀掉一个人,那可是相当的不容易的。
而且他为什么去杀掉汉斯呢?
假设我是说假设啊假设汉斯真的查到了和宝藏有关的什么的话,是从汉斯那边拷问出来一些什么比较好,还是杀掉汉斯的收获更多一些啊?
至少针对凶手来讲,杀掉还是没有什么大的用处,把汉斯给活捉了,然后逼问出来一些和藏宝图,宝藏什么有关的线索,这应该是最有收获的。
直接干掉了汉斯,得不偿失呀,至少对一般的人来讲,如果直接杀掉汉斯的话,那有点得不偿失。
因此呢,其实从第二个案子案发之后,我就觉得这个杀人凶手呢,可能是有一些问题,他的思维方式应该和一般人是不一样的。
他有一种仇视社会仇视几乎所有的人的那种心理,但是呢,他还想要让整个社会承认,承认他是一个强者,承认他是一个成功的人。
这是一种比较矛盾的心理,因为这两种情况下是对立的,你从事社会的话,那肯定就是这个社会对你有深深的伤害,。
对不对?
但是呢你还希望这个时候这个社会是会对你承认的这样的一个想法呢,就是比较矛盾了,对不对?
因为仇视社会呢和被社会承认呢,这确实是基本上比较对立的一种要求。
但是呢,我觉得这个杀人凶手身上就是有这两种要求,在这样的一个情况我就觉得这个杀人凶手可能神经上有点不正常,是个神经病。
但是我没有证据呀,没有证据胡说八道负责任的,而且这个案子现在已经牵扯到商务考察团的一个美国人呢,你说我没有什么实际的证据,直接把胡说八道给说出来,到最后我来承担这个责任吗?
我才不那么做呢,咱们先查一下看一看是不是真的和我想的那样子的,如果真的和我想的那样子的话,我们重新再去找周队长,然后提出来这个问题,大家一起想办法来解决。
还有非常关键的一点就是说李磊他不是警察呀,他毕竟是一个记者,一个驻扎在警察局的一个记者,因此呢,他的身份证上面也是不允许他随便乱说的。
当然如果周队长愿意去问这个问题的话,李磊是非常的愿意把这个事情说出来的。
但是呢,如果周队长没有问,他也不会直接的说,毕竟那查案子不是他的职责,他是一个警察而已,报道这个案子呢才是他的职责。
一个人呢,要明白自己是干什么的,要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而不要去随便的去触碰一些规则,你一个记者把警察的活都给干了,那还要警察干什么呢?
因此呢,李磊的心里面非常明白,有些事情呢,可以说有些事情呢就不要说了。
绝对不会说,免得自己到时候承担责任。
这也是一个人的一个生存哲学,有时候退一步海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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