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卷尾语 本章免费(1/1)
番外篇,潜云年代,完结。
事先声明,写这个番外篇的时候,已经做好了大概的细纲,并不是受《战狼》而突发奇想的。
事实上,从《苗疆蛊事》里面,能够知道一件事情,那就是大师兄在东南亚很吃得开,这件事情或许有人会心存疑问,也有人会怀疑是不是小佛漏写了,然而事实上,大家可以看到,杀了血手狂魔康克由这件事情,方才是奠基大师兄地位的要点事件。
在此之前,什么萨库朗,什么白巫僧联盟,都不如巴干达巫教那般凶名昭著。
三百万,或者五百万,想一想,那个国家真的没多少人口。
就知道康克由有多凶。
不过他最终没有想到,自己的一世英名,居然是折在了一个来自北国的苗疆道士手中,而且在此之前,他甚至都没有听到过这么一个名字。
倘若不是从夺命妖姬那儿得到的消息,他甚至都不知道这到底是个啥原因。
其实原因很简单,就是一次坑爹事件。
智饭和尚,也就是康大少,结结实实地将自己的老爹给坑死了,所以说,这里劝告一下类似于智饭和尚的二代们,悠着点,说不定旁边又蹲着一个陈志程呢。
说道智饭和尚,就不得不解释一下很多人提出来的问题。
那就是为什么一定要将他给活着带回去。
其实我在文中解释过了一次,这里再一次解释,说简单一点,就是扬威,死尸和活人审判,这是两种不同的影响力。
或许有人还是不理解,我打个比方,建国来最大的一起走私案,红楼主人,主犯赖某,曾任某某董事长,某某省政协委员,九九年案发后逃往加拿大,一直滞留在温哥华。在此期间,挥金如土,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倘若是按照一部分人的想法,派人去加拿大,将他给杀了,不就是可以扬威海外了么?
然而并没有。
2011年7月23日,赖某被遣返回国,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向其宣布了逮捕令。2012年二月,检察机关依法向审判机关提起公诉,五月,判处赖某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赖某未提出上诉。
阴谋总是不如阳谋,特别是上升到了一定境界和程度之后,这个就是我想要表达的。
人们或许会惧怕,但是永远不会尊敬整日生活在阴谋之中的强者。
这一点,隐喻到茅山之上,我觉得也是合适的。
陶晋鸿闭了死关,仿佛是一个时代的终结,然而大师兄和刑堂千里追凶,又何尝不是一个时代的兴起?
这个问题,仅仅只是一个典型和具体的回答,事实上,很多朋友提出来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我若是想回答,我可以继续下来,再写个几千字,老师一样,仔细地分析清楚。
不过事实上,大部分的读者,看文就是图一乐,没有人愿意读完之后,还写个啥读后感和中心思想的,累。
事实上,很多时候,很多问题,我不回答,并不是我不会,也是一个字,累。
我若是有那么多的事情来一一解释清楚,不如多点更新,您说是不?
另外再说一个问题,有的朋友说前面通篇铺垫,但是跟康克由交手的时候,却只是描述境界和简单的几招几式,感觉意犹未尽,结束得突然。
我的意思是,真正到了这个境界,相斗其实很简单。
陶晋鸿一直牛逼,凭的也不过是至道二字。
当然,有的人又觉得太啰嗦了,繁复得很。
这个当真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了,我没有办法调节,只能按照我自己的节奏来走,因为没有办法迎合所有人。
至少我有好几章,写得激荡不休,热血沸腾,写完之后,得站在阳台上,喘好几大口气,方才平复下心情来,倘若这情绪不能够感染到您,算我的错,我笔力太浅,表达不够。
不过我写得真的很用心。
我每天都在重读蛊事,做时间轴,做伏笔线,做人物小传,做年代表,做各种各样你们看不到的东西,有人若是关注我微博,会发现我做的表格,打印出来,满满一大叠。
没有这般理科的思维逻辑,是弄不出苗疆道事这样的前传的。
这是我的骄傲。
大家会发现,其实我所写的好多东西,前后都是有关联的,伏骥千里,笔走龙蛇,羚羊挂角,它是一个完整的世界,从来都不是孤立的。
这个相信我。
它一直都在我的脑海中。
呃,发现说了这么多,其实还是想跟一些读者解释,跟另外一些读者沟通,以表达我对大家的珍重,然而有时候,我也没有办法一一回答,怎么讲,只能相互理解了。
我们都是成年人,多从对方的角度看问题,就会发现,有点时候,我不理你,并不代表我不爱你。
卷尾语,不用这么煽情,仔细看看,今天已经是31号的凌晨了,那就顺便拉拉票,过了今天,金钻就会清零,大家不投白不投,离第二名差距很小了,随时可能被超越,所以请还没有同志们检查一下,如果还有的话,就清一下。
当然,之前投过票的,请无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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