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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拦我!”赵老实疲惫一笑,伸手抹了把脸,低声道:“你不怕活人,难道连死人也不怕吗……”
马有泰一震,不由反问道:“什么意思?”
赵老实飞快地看了滕六郎一眼,深深吸了口气:“他、他没骗你……这镇上,真有没头的尸体四处杀人……你若遇上他,就走不了了……”
马有泰冷笑一声:“什么活人死人的,人没了头,就是死了。死了的人还能做什么?!你们当我马有泰是三岁孩子,这般好骗吗?”
赵老实默然片刻,长叹一声,道:“李大侠,你当真不知道你为什么被带到这里吗?”
他此言一出,马有泰便是一愣,片刻方道:“我什么都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总之我现在就要出去。王大哥,你走不走?”
他既已认了与王随风是旧识,便连称呼也变了。
“我可是清楚得很哪,”赵老实涩涩一笑,他声音本来苍老,此时刻意压低了嗓子,听来更是阴森森的可怖:“我虽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的,却知道自己为什么在这里……我一见你们,就全明白了……”
马有泰、王随风只是默然不应。
滕六郎正襟危坐,冷眼看着他们三人,眼中淡淡露出点嘲意。
赵老实惨然道:“张大侠,李大侠,你们要走,是要走去哪里?你们既然已经到了长乐镇,还当真以为自己能活着回去么吗”
好半天,王随风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终于慢慢走了回来。
马有泰站在门口,像是一时间不知进退,只呆呆看着王随风和赵老实。
王随风走至赵老实身前,席地坐了,顷刻间像是已老了好几岁,涩声道:“赵老板,好久不见了。”——却是认了刚才赵老实说的话。
韦苏二人交换了个眼色,不声不响,只听他几人说话。
王随风叹道:“我现下可总算明白了……原来如此……真没想到,事隔二十年,我们居然还有再见的一天……”摸了把脸,抬头道:“韦堡主,我想请教你一件事——你和苏大公子,当真是偶然路过这里的?”
苏妄言眨了眨眼,不等韦长歌回答,正色道:“实不相瞒,我们并非路过,乃是特地从锦城赶来的。这其中的来龙去脉,我想王大先生、马总镖头还有赵老板,一定都很有兴趣知道。不过,我倒是想先听听看,你们几位为什么会在这里。”
那三人不约而同都是一阵沉默,谁也不肯先开口。
好一会儿,还是赵老实挠了挠头,苦笑道:“这件事,要从二十年前说起。”
马有泰猛地转头看着赵老实。
王随风却摆了摆手,叹道:“事已至此,马老弟,你就让他说吧!”
赵老实凝神想了好半天,才慢慢道:“二十年前,我是这间来归客栈的老板。那时候,这大堂里摆着的可不是棺材。那时候,这里前面摆着桌椅,中间用一道墙隔开,后面是伙计们住的大通铺,楼上还有整整十间客房。这间客栈是我爷爷留给我爹,我爹留给我的,到我手上的时候,已经整整经营了四十年了。”
想起当时的情形,叹了口气,神色黯然,微微一顿,低声道:“事情一开始,是客栈里来了一对夫妻。”
第五章 夜叉
事情一开始,是长乐镇上来了一对年轻夫妇。
那一整个冬天,来归客栈的生意都不太好,就连天气也都是格外的冷。客栈本来有三个伙计的,因为生意不好,也辞退了两个。到腊月初八这天,已经接连好几天没有客人上门了,赵老实闲得没事,盯着伙计把桌子凳子擦了又擦,实在无聊,就靠在柜上打盹儿。
睡得迷迷糊糊的当儿,就听到门口来了辆马车。
赵老实听到动静,来了精神,直起脖子看向门外。
那马车一停,下来的是一男一女。
赵老实见生意上门,正想上去招呼,但才一站起来,平日里说惯了的恭维话奉承话就统统堵在了喉咙口上,只是看着那女人动弹不得,就连男人叫了他好几声都没听见。
女人身材高挑,幽瞳雪肤,殷红的双唇几乎能摄了人的魂魄去。她肤色白皙,又穿着一件红色的斗篷,更是衬得整个人说不出的好看。
女人进了客栈,脱脱掉斗篷,里面竟又是一身的红衣红裙!领子高高的,严严实实,直扣到下巴上。
赵老实和伙计见了,都是目瞪口呆。他经营客栈多年,来来往往的客人见了许多,还真没见过这么喜欢红色的人!两人他虽然觉得奇怪,却也不由得魂荡神驰,只觉这女人一身红衣红裙,真是再美不过。
那男人叫了好两声,赵老实才慌忙回过神来,踢了伙计一脚,赶着上去生火上茶。
他到这时方才注意到,这男人气宇昂藏,也是个顶尖儿的漂亮人物。他一手提了把长刀,一手执着那女人的手,两人并肩而立,正是神仙眷侣也似一双璧人。
男人要了一间上房,要了几样小菜,和女人坐到靠墙的一张桌旁。女人带了一个极精致的鸟笼,吃了几口菜,就放了筷子,喂那笼中的一只小鸽子。她从进了客栈的门,脸上神情就始终冷冷的,店里的一切,瞧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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