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再审命案(2/2)
p>大人看了看似乎没有发现什么,林默接着说道:“大人一定发现了两个鞋印似乎平整度不同,赵捕头的鞋印平整,另外一个这有些不平整,这还因为鞋底的材质不同导致的,赵捕头的是木质鞋底所以很平整,而这个鞋印则是是皮革或者棉麻的,由于受力不用显得有些不平整,而这种鞋将军镇上大多数人穿不起,不过张俊生的鞋好像很符合这个条件。”说着瞟了瞟张麻子的鞋,张麻子眼中流露出一丝慌张,但又很快恢复平静,说道:“仅凭鞋底材质,你怎么能断定这就是我的,你这是在污蔑我。”
林默笑了笑接着说:“别急,我还没说完。这个鞋印和刘屠户的鞋印还有个差别就是深浅不一,刘屠户的偏深,这个偏浅,说明两人体重不一样,刘屠户要比此人重,而且根据厚度尺寸比对,此人应该比刘屠户轻三成,刘屠户一百八十斤,此人应该在一百斤左右,我走访了镇里的鞋庄,用鞋样和此鞋印对比再加上体重,发现张俊生的鞋样和体重是最匹配的,所以我断定此鞋印是你的。”
张麻子一听还是强装平静的说:
“或许这个鞋印只是一个跟我体重相似,鞋的大小和我相同的人留下的,不一定是我的,或许那人没在镇子里做过鞋,你查不到他的鞋样,这都是有可能的。”
“我还在刘屠户家的屋内找到一些东西,大人请看。”
说完从怀中掏出一个布抱着的东西,衙役把把放下县令桌前,摊开后是一些碎渣一样的东西,县令好奇的拿了一些闻了闻,问道:“这是何物?”
林默答道:“这是在屋内的地上找到的,是人吐的唾沫晾干后形成的渣子。”知县一听赶忙抖了抖手,把手里的碎渣抖掉。还看向林默怒道:“你拿这个干什么?这难道也是所谓的证据吗?”
林默点了点头道:“大人果然机智,这就是一个重要的物证。”
接着又说:“大人你这是不是闻到一丝酒味?此外这摊唾沫颜色暗黄,若是用火灼烧一下还有些烟草的味道。这种味道说明这人一定是一个经常抽烟的人切当天还喝了酒。再加上这个脚印,符合这两点的人可就没几个了,至少将军镇上就你一个。”说完淡淡的看着张麻子。
此时的张麻子脸色有些煞白,知县又闻了闻,说道:“果然如此,张俊生你不是说未进去过吗?这些你怎么解释。”
张麻子忽然一拍脑子说道:“大人你瞧我这脑子,我当时是进去过,不过是在案发前白天的时候,我喝了些酒又去镇上恰巧经过刘屠户家,我看刘王氏在家就进去跟刘王氏打了个招呼,并提出想迎娶刘王氏的女儿,但被刘王氏拒绝了,我就扫兴而归,后来又在酒楼喝了很多酒,那日酒喝的太多了,突遇这种事,就把这个抛到了脑后,要不是被你们这么提醒我都忘得一干二净了,但我并没有杀人啊。”
马若绫则急了:“你这是在胡说八道。”说着就要上前理论林默制止了她,接着说道:“大人我还有话要说。”
县令一听赶紧示意林默接着说,他现在也不好决断,只能看林默还能说出什么证据,这样才好断案定罪。
林默说道:“你当时说是酉时看到刘屠户拿刀杀妻,是否确定。”张麻子想了一下,点了点头。
“你说的不错,刘屠户是酉时才回的家,所以要杀妻子一定是酉时或者酉时以后。但是,”
林默突然语气一转“酉时刘屠户家附近的邻里都做工回来了,为何他们没听到任何声响,只有你听到了动静,只可能案发是酉时前,附近没人的时候,但刘屠户是一直到酉时才回的家,所以刘屠户根本没时间去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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