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知定数明变数(1/2)
人一出生,就会死亡,这是定数。
但是有的人长寿,有的人短命,这是定数里面的变数。
有些定数是我们早早就可以看到的,只要抓住事物的方向就很容易趋吉避凶,古人有‘天垂象’说的便是这种知定数,明变数的道理。
因为一些事情在开始之前都是有征兆的,没有无缘无故和突然之间的事情,每一个事情的发生都是经过酝酿之后才会表现出来的,只不过酝酿的时候在暗处,表现的时候在明处,所以才会让人觉得很突然!
有些事情只要你做了,那么就一定有结果,这就是定数,你没做成,事情半途而废,你做完了,事情就成功了。你往天空抛个东西,最终将会落下,这是定数。
变数就是过程,定数就是开始和结果!
大自然的定数我们很容易发现,但是人世间的纷乱会有很多表现来迷惑人们的判断,所以在趋吉避凶之上就变得不是那么明了了。
有时候矛盾出现了,双方各执一词,看上去都没有错的时候,这个时候就应该以定数来改变数。
最常见的便是丢失东西的失主,与捡到东西的陌生人之间的关系,有时候矛盾是因为拾取者索要报酬,这个时候双方都各执一词很难判断的时候就应该以结果来断定过程。
从事情上看,丢失东西的人想要找回原有的东西是没有错的,拾取者想要索要报酬也是在情理之中的,那么到底该如何处置这类的行为方式呢?
以后果来看。
第一个结局:遵照失主的意思,不给钱,不给报酬,捡到东西就应该归还,道德是人人都必须遵守规则,你捡到了东西还给我,我捡到东西也还给你,这也是为自己好,况且不还就会证明你这个人的人品有问题。
那么我们来预测一下后果。
后果是什么?后果就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么高的觉悟和这么宽广的胸怀的,每个人的自私很多时候只能看到眼前,yù_wàng会使他只能看到眼前既得的利益,即使明面上这样去要求,去教导,但是私下里还是会阳奉阴违,因为这是人的天性,若是人人都有如此高的觉悟和眼光,那么这类事情也不会出现了。
然后当这样的规则形成之后,你会发现很多人不会归还东西,他们会偷偷的藏起来,或者即使见到了也不去捡起来,甚至有的人因为得不到就去毁灭的事情也会做出来的,他会随手丢进垃圾桶,即使他知道这是对别人来说很重要的东西!
所以只要有人丢东西,再找回来的可能会变得越来越小,一切的道德,人品,并不能让一个普通人去抵抗的住眼前的诱惑。所以后果就是不管是你,是我,丢了东西都很难找回,这样对谁都不好!
第二种结局:遵照拾取者的意愿,双方协商之后,给上相应的报酬,但是报酬不会超过价值的十分之一,或者二十分之一,只要衡量在一个‘度’里面就可以!
后果是什么?后果是每个因为自己过错而丢失东西的人都会找到东西,并且会为自己的错误买单,拿出一些钱财,捡到的人会因此被感谢,被表扬,并且还能得到实质性的金钱回报,只要不过分的索取大的金额,在合情合理的范围之内就可以。这种规则形成之后,所有自己丢失的东西都能有很大的机会找回来,并且止住更大的损失。
两方的位置,我们每个人在未来都有可能遇到,站在哪一方都合适,都会遭受不好的结果。
两种结果显而易见,哪一种更符合我们自身的利益,我们就会选择哪一种规则去执行。否则,去选择对双方都没有好处的规则,那么就是真的太傻了!
这便是知定数,明变数,趋吉避凶之法!
就像春秋时期子贡赎人一样,一味的要求别人去实际行动的付出,而只给别人以虚名作为报酬,这样好的规则非但不会得到实施反而会使规则消失!
而子路受牛也是一个经典,表面上看这种规则市侩,低俗,没有所谓的高大上的精神标榜,但是实际却是非常有好处的规则!
所以一切的道德都是以人为本的从人与人之间去衡量的,而不是空谈所谓的伪道德,完美无缺的榜样精神,总是空谈虚无的高尚,是可笑的。
道德是务实之道,而不是务虚之道!
第二种情况是以入局的眼光去看待问题,会让自己更着迷,想要明变数,知定数,就一定要以出局的眼光来观察,就像老子所言: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古时候有个国家做甲裳用帛连缀,一个大臣就提议用绳子连起来比帛的效果要更好,可以增加双倍的承受力。
国君听了认为有道理,很高兴,就答应了。
而那位大臣知道自己的建议被采纳以后也很高兴就让自己的家人赶紧制作绳子来赚取利益,这个时候有人眼红,就开始在国君面前诋毁他说
:这个人之所以这样建议,就是因为他家里有很多绳子,其意只是为了让自己的家里获取更多的利益罢了,国君听了很是生蛆,就明玲玲不许再用绳子连缀了!
通过这个事情我们可以看出,入局之后以感性压制理性的判断,是明显错误的,而采纳事情的时候不看事情的利弊,只看个人和以情绪为主的表面决断,是错误的结果。
如果采纳了大臣的建议,将士们的甲裳更加牢固,性命得以更加有保障,保家卫国的力量更强一分岂不是好事?
大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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