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犹格·索托斯之子(1/2)
道罗斯赋予陈强的知识也是“洞见”;他仍旧以小说和其他形式知晓那些和纱布·尼古拉斯之触须相关之地,包括阿卡姆和赛文谷周遭的“奇闻异事”。
“您可能从未听说敦威治。那是一个距离阿卡姆镇不远的,僻静的小乡村,”皮克曼只当陈强浑然不知,“沿着密斯卡尼托克河朔流而上,敦威治就那在山沟深处,不起眼的地方。”
陈强摸摸下巴。
“在新英格兰,这种乡村随处可见,”皮克曼一无所知的做着介绍,“尽管路况不好,但我们早上七点从阿卡姆乘汽车出发,中午左右就能到达敦威治。”
翘着二郎腿的陈强露出微笑。
他的微笑让皮克曼有一种一切都被陈强给看透了的感觉,可食尸鬼还是继续往下说。
“敦威治是就是那种是典型的、平静的新英格兰乡村,”皮克曼说,“和阿卡姆的法兰西山区一样,只是更加贫穷、破败,适合作为我们食骸一族的根据地。”
陈强差不多猜出来皮克曼在担忧什么东西了。但他决定“配合”皮克曼的话头,所以他没有揭破,而是保持着公式化的笑容,做了一个“继续”的手势。
“敦威治不像阿卡姆,没有强大的巫师集会,”皮克曼有些焦躁,陈强成竹在胸的自信笑容让他不太舒服,再次明确了自己的情报交换中可能不占优势的事实,“但……”
食尸鬼犹豫了几秒钟。
【陈强心理学检定32/72成功】
显然自己一切尽在掌控的态度确实的让皮克曼感到感到了不安,陈强心道。
事实上,在皮克曼看来,21世纪的理智堡垒之主,无论再怎么博学,对20世纪的米国马萨诸塞僻静乡村,绝不会有他本人这样深厚。
但皮克曼依旧在隐瞒着什么。
“……我担心他们会对我们不利。所以,这里人手越多越好。”皮克曼硬着头皮往下说。
“我知道。”
陈强点头,脸上的笑意越来越强烈。
“你是说沃特雷一家。”陈强轻描淡写的说。
皮克曼大惊。
“您知道?”
“原本我还没有百分百的确信,”陈强耸了耸肩,“但你的反应证明了我的猜测。哦,不用站起来,坐好。”
……
敦威治乡村。
那是一处破败、平凡的新英格兰村庄——如果不是有两名犹格·索托斯之子存在于那里的话。
犹格·索托斯的子嗣是外神和人类的“混血”生物,但并不具有真正的神性。他们疯狂的学习着咒文,以寻找回到“父亲”身边的方法。
敦威治乡村生活着威尔伯·沃特雷,一位人形的犹格·索托斯之子,以及他外表怪诞的可怕兄弟。
犹格·索托斯的子嗣的外貌不尽相同。他们有的拥有和人类相近的外形,有的天生就是“七手八脚”的恐怖怪物。他们的成长速度极为惊人,需要大量的血肉和生肉作为食物,甚至在饥饿中袭击家畜和野生动物。
可惜的是,这种生物看设定虽然很“强大”,但威尔伯·沃特雷本人却造就了克苏鲁世界最著名的梗之一……
他在潜入密斯卡尼托克大学图书馆偷窃《死灵之书》的过程中,倒霉的被看门的獒犬发现,旋即凄惨万分的被狗活生生咬死。
……
现在的沃特雷似乎还活着,也对自己将来的悲惨命运一无所知。
“沃特雷一家……”皮克曼小心翼翼的斟酌着自己的语言,他不了解陈强到底知道到什么程度了,“据我所知,老沃特雷,他的女儿拉维尼亚,还有拉维尼亚十岁的儿子,现在一起住在敦威治村。”
“一家团圆。”陈强讽刺的说。如果他记得没错,犹格·索托斯之子的发育程度和心智都异于常人,十岁的小沃特雷看上去就已经是一个青年了。
“根据我的情报,他们那栋宅子里养着一头可怕的怪物,即使是您,也未必能对付它,”皮克曼把话说完,“而我……因为一些缘故,懂得克制它的法术。”
陈强摸了摸下巴。
的确《死灵之书》里有记载着放逐犹格·索托斯之子的魔法,如果自己不干涉历史,那么,可怜的小沃特雷惨死于狗爪下后,他那在房子里宅了十几年的怪物般的兄弟便没人喂食(老沃特雷和他的女儿拉维尼亚那时已经先后身故,就剩下小沃特雷),最终闯出房子抢村民的牲畜吃……
“……好吧。”
明明是对当地人造成了浓重心理阴影的恐怖事件,怎么概括起来有点咸鱼?
总之,在本来的历史线上,这位犹格·索托斯之子被密大以阿米蒂奇教授为首的三名勇敢凡人用魔法永久的打败了。
可喜可贺,值得庆祝。
无论如何,犹格·索托斯之子具有隐身的能力,陈强想。威尔伯·沃特雷的兄长对物理攻击也有一定抗性,的确没有故事里“结果论”概括起来的那么好对付。
“我会考虑一下。”陈强说道。如果皮克曼真的懂得“驱逐犹格·索托斯之子”的魔法,帮助敦威治村解决这个麻烦也是不错。
就是不知道皮克曼是从哪儿接触到这个法术的?他真的读过《死灵之书》吗?
听了陈强的话,皮克曼露出喜色。
“但你的计划有一个问题,”陈强摊了摊手,“你说你的同族被杀了,而你不知道凶手是谁。这和敦威治乡的危险是两桩案子。把和凶手有关的情报给我,证明你的话是真的,我会认真考虑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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