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三告(2/2)
不至于再饿死人了,这事儿让天下人一看,嘿,这皇帝真不错,自己发达了还知道看顾族人,这在儒家,就叫“孝悌”!这不就长脸了吗?也正是因为这条诏令的颁布,让李旭的身份就不一样了,以前说皇亲,也就是他们兄弟俩自己说说,现在可就不是了,录入宗正寺谱牒,那叫得到了官方的认可,即便关系再远,也是皇亲,在大唐,有个专有的名词,“袒免”,翻译成现代汉语,五服以外的远亲。
远亲也是亲!
你就不能打!
大唐律疏有规定,殴打皇家袒免亲,徒一年!
行嘞,杨铦你打李旭,这不是找事儿呢吗?
“何时殴打?”
“就在刚才。”
“何地殴打?”
“县衙门口?”
“何人作证?”
“县衙文吏、衙役,俱可作证。”
“可有外伤?”
“暂时没有……”能有吗?就推了一把。
罗县令一看,这还说啥?就是你了!
“杨铦,你可有话要说?”
“我就推了一把……算不得殴打……”
这话你说了算么?
罗县令一看,事实清楚,案犯供认不讳,直接来了个当堂宣判。
“有洛阳李旭状告弘农杨氏杨铦殴打皇亲,事实俱在,不容抵赖,理应判罚杨铦徒一年。
却因杨铦生父乃是河南府法曹参军,官当、减、赎之后,罚铜二十斤!
限你三日之内,将二十斤铜钱送至河南县衙,否则严惩不贷!
定案,不得上告!”
案子结了,罗县令却不走,直勾勾地看着谢直,小子,一会儿你不会又回来吧?
谢直,那不能!只要没人惹我,我断然不会再麻烦县尊。
罗县令这才退堂。
谢直此时嘴角才泛起一丝笑意,终于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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