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谈妥条件(求推荐收藏)(1/2)
莱曼拖着行李箱,走进了一家酒店,登记入住之后,才来到另一个房间的门口。
“叮咚、叮咚......”他轻轻按下了门铃。
不一会儿,房门应声打开,经纪人约翰逊-布兰顿的面孔出现在了眼前,他面带笑容的说道:“你好,莱曼先生。”
跟自己的客户简单的打了个招呼,约翰逊赶紧将门口的位置让开,让莱曼进来。
两人坐到沙发上,约翰逊-布兰顿颇有眼力见的冲泡好一杯咖啡。
“情况怎么样了?”莱曼问道。
就在昨天的时候,约翰逊-布兰顿打来电话,说是谈判有了重大的进展,他这才从戛纳动身来到了巴黎。
约翰逊-布兰顿闻言,从桌边的抽屉里,拿出一份合同样式的文档,递给莱曼,并说道:“这是昨天再度商谈后的条件,你可以先看看。”
莱曼接过,详细的翻阅。
“600万美金的投资份额,并且可以按同比例享受到影片带来的收益,这是欧罗巴影业昨天松开的带资入组的条件,你觉得如何?”约翰逊-布兰顿面带笑容的问道。
他觉得自己这两周的努力结果并没有白费,还是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的,至少可以算是初步完成了客户的想法。
“你做的不错,约翰逊。”莱曼发自内心的夸奖道。
“还有一点,你要注意一下,欧罗巴影业虽然同意了带资入组,但是这一部分不涉及到影片下画三年之后的收益情况。”
“我懂。”莱曼点点头,表示明白。他其实也没想过长期拥有影片的版权收益。
因为按照一般的电影运作的情况来说,他如果拍摄了电影,这部分的版权是在制作公司手上,也就是欧罗巴影业那里,又怎么可能分享到影片下画三年之后的那种长线收益。
随后,两人又讨论了一些与欧罗巴影业接触时需要提防的合作条件要求。
约翰逊-布兰顿对此表现的十分热心甚至富有激情,毕竟,在富兰克林面前,没人能做到一直的平稳。
眼看,合作就要达成,他马上就能在莱曼身上得到薪酬方面百分之10的份额抽成,此外,他还能拿到曼恩工作室投资收益的百分之一,这容不得他不上心。
紧密商议了大半个下午之后,莱曼才回到自己的房间。
到了第二日,莱曼、约翰逊-布兰顿和一位委托好的律师,按照双方约好的见面时间和地点,提前赶到了欧罗巴影业的总部大楼。
负责接待他们的,正是欧罗巴影业的高层——吕克-贝松大导演。
“莱曼,我们又见面了。”他面带微笑道,还主动伸出了右手,以示亲切。
他的这一举动,无疑是给了莱曼极大的面子。
“吕克-贝松先生,见到你我很高兴。”莱曼表现的同样客气与礼貌。
两人相互寒暄了几句,这才一前一后走进了一间会议室里。
随着大家落座,吕克-贝松不再绕圈子,取过先前莱曼递交的剧本和项目计划报表,面带笑容的说道:“我们欧罗巴影业对这个新项目非常感兴趣,也想跟你继续合作下去。”
莱曼谦虚道:“这是我的荣幸,我也非常乐意与欧罗巴影业合作。”
“那么,就说说条件吧。”
双方之前早就约谈过很多次了,相应的报价与条件要求也非常的明朗,也很快切入了这次见面的主题——那就是真正的把合作的详细协议给定下来。
时间从中午一直流逝到了下午4点左右,在双方律师的见证下,莱曼才正式的签署了《狂怒》的项目合作协议。
一式双份,都签上自己的大名,莱曼这才交换了合同。
“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两人再度握手,以示友好。
如此一来,莱曼终于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此后,《狂怒》项目的制作方与发行方都是欧罗巴影业,他们会通过融资的方式,提供这部影片大部分制作预算的资金,而其中的600万美金如愿的会由曼恩工作室负责,当然,影片的版权还是百分百握在欧罗巴影业手里的,这一点,没什么好说的。
再然后,就是他个人拍摄的薪酬问题了。作为影片的导演,他能拿到270万美金,还有就是编剧方面的50万(这里面大部分是瑞恩的),总计320万美金,会分两次支付到账,一次是影片开拍前,也就是签订合约就能拿到100万,后一部分,得等到影片后期制作完毕之后,才能拿到。
这也是符合市场规律的正常身价与支付手段,也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规避风险。
如果要是他不拿投资份额的话,倒是身价会高一点,但莱曼根本不会那样做。
当老板的,总比一直打工强,总是要迈出第一步的。
也如同莱曼所要求的那样,剧组的人事问题只要不出格,欧罗巴影业都会尊重他的意见。
所以幕后职员方面,基本上也都是与莱曼合作过、自己相对熟悉的那帮人。摄影指导、艺术指导、布景、灯光、化妆等一系列都是从《三傻大闹宝莱坞》时的拍摄成员团队中选出,此外,他还把托马斯、乔治、瑞恩三人也拉了进来。
与之相对应的分别是摄像师、制片人,瑞恩呢,更是身兼三职,剧务、统筹,并挂名制片人。
他一直想让瑞恩走上制片人的道路,可他现在还没多少相关的经验,也是一直跟着乔治在学习。
他们这些人的个人能力方面自然毋庸置疑,班底也都是欧罗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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