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庞贝家的声望(第三更)(1/2)
声望这种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但却能感觉到。
整个普鲁士王国声望最高的家族,当然是普鲁士王室。虽然王室经过那次大事件的打击,声望一落千丈。
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放眼全国没有哪个家族的声望能比得上王室。
而奥兰治声望最高是哪个?
帕克侯爵?
某一位大公爵?
都不是,奥兰治声望最高的是利比亚伯爵。
因为利比亚伯爵的爵位最古老,伯爵爵位来自于初代王米修麾下的八大骑士之一。
在贵族之中古老,就等于是声望。
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利比亚家族实力强大,是整个奥兰治实力最强大的家族。
古老,血统,实力,三者结合起来就等于是贵族的声望。
相比于利比亚伯爵的声望,巴顿男爵的声望在整个奥兰治是属于中下游的。
古老,血统这两样东西不是一撮而就的事情,作为一个新兴起的贵族,或者是正在兴起的贵族,最能增加声望的事情就是显示自己的实力。
虽然在别扭的贵族们看来,相对于古老,血统两个因素,实力是最末流的。
但是别扭的贵族们,偶尔也会因为实力而低头。
总而言之,在没有古老,血统的情况下,实力就是看得见的声望。
实力又分作财力,武力。
有财力可以招募骑士扩充武力,有武力可以带来财富。
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存在。
而炫耀自己的实力,就是显露自己的财力,武力,如果能有一件值得夸耀的事情,那就更好了。
帕克侯爵领,主城,斯巴达城!
这是一座人口规模在十万以上的大型城池,放在整个奥兰治也是首屈一指的大城。
当初斯顿骑士就是以这座城池作为大本营,招募了许多帕克侯爵领内的农民,进入庞贝成为了新庞贝人。
帕克侯爵的称号是“刽子手”。
他对自己领地内的有田农民下手,通过强行购买,杀戮,以及各种肮脏的手段夺取了土地,并引进农奴进行耕种,最终达到收敛财富的目的。
这对斯巴达城也有一定的影响,因为虽然农民们才是直接受害者,但是刽子手的名声,仿佛是一片阴云一样,压在了城内居民们的心头。
在整个领地内,实地大贵族就等同于国王。
今天国王要对农民下手,那么难保明天不会对居民下手。
信用这种东西,仿佛就像是鸟儿做巢一样,一点点的拼凑出来的。但是倒塌的话,只需要一阵大风。
显然刽子手帕克侯爵的信用是负数的。
所以斯巴达城内人心惶惶,甚至于一部分中产阶级都已经开始陆续迁出斯巴达城,前往其他贵族领地内居住了。
但是帕克侯爵这条船虽然破洞了,但到底没沉没,所以整个斯巴达城还是人来人往,相当繁荣。
在斯巴达城东平民区内,有一处酒馆,叫做“骑士与枪酒馆”。
很俗套的名字。
酒馆的老板人挺好的,在街区内也颇有势力,所以这座酒馆的声音向来很不错,是附近平民们主要消费的酒馆。
这个世界的酒馆非常有特色,往往都附加经营皮条生意。
此刻是前半夜,八点钟左右,正是酒馆最热闹的时候。
骑士与枪酒馆内,人声鼎沸,各色样的男人都在痛快喝酒,也有一些美丽的女性正在买醉。
还有穿着暴.露衣服,身材非常火爆的酒侍端着酒盘走过,这些酒侍不时扭动一下屁股,显得十分骚气。
这就是酒馆内的皮条生意,如果看上眼了,就算在酒馆内的厕所内来一发也不是问题,只要付得起钱。
酒味,汗味,女人。
这就是典型的平民酒馆。
酒馆的老板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身形高壮,打扮挺斯文的,还配着一副金边眼镜,看起来仿佛是一位优雅的绅士。
他不仅是老板,还是酒吧内的酒保之一。
此刻老板正在擦着酒杯,与一位熟客聊天。这时候,酒馆的门又被打开了,老板没在意,这个时候往来酒馆的非常多。
“来一杯深蓝葡萄酒。”一位四十来岁的男子来到了吧台前坐了下来,在吧台上放了一枚金币,对老板说道。
这位男子长的非常英俊,如果打扮一下,绝对是某些贵妇人们的床上尤物。
而男子以前确实是某位贵妇人养的金丝雀。
男子叫约翰,是一位吟游诗人。
吟游诗人这种职业最近的名声不太好听,因为那些贵妇人们往往包养年轻英俊的吟游诗人,甚至发生过与吟游诗人生孩子的丑闻。
但是这种职业存在,自然是有道理的。
因为有供需关系嘛。
吟游诗人年轻的时候往往都是极潇洒的,住在某一栋豪华别墅内,有女仆服侍,有灵感的话,就将诗歌写下来,取悦贵妇人。
当然,他们更大的本钱是自己,他们自己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他们努力锻炼自己的床上能力,成为一位尤物。
等年长的时候,年老色衰,加上精力不济,他们往往都会被贵妇人扫地出门,成了落魄吟游诗人。
精明的吟游诗人都会趁着年轻的时候攒点钱,等年老的时候花销。
愚蠢一点的,年轻时候得过且过,年老的时候就是一穷二白了。
约翰就是后者。
他现在是靠着自己还风韵犹存的脸蛋,加上精湛的技巧,接一些单子,满足某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