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十五章 因为杀了一只羊,而葬送了整个国家(2/2)
知道。”“至于他们的死,就说他们到城郊游玩之时,因调戏民妇,惹到了几个剑术极高的游侠儿,被其杀死,我国正全力缉捕凶手。”
“关键在于,只要我们拿出了他想看到的态度,其他事夫差根本不会在意,此事只需过些时日,他自会抛诸脑后。”
范蠡心悦诚服的躬身道:“大王英明。”
……
罗长风的确要整理剑法,他不可能将自己的剑法,毫无保留的传出去,因为勾践是个什么样的货色,他清楚得很。
的确,勾践卧薪尝胆,最终成功逆袭,后世人将他当成华夏民族不惧失败与屈辱,敢于拼搏的楷模形象。
但除此之外,勾践其实挺不是个东西,这家伙只能与人共患难,却不能同富贵。
鸟尽弓藏,兔死狗烹这件事,就是他干出来的,而他也是这句话的由来。
这是他的铁杆心腹范蠡亲口说出来的话,原话是: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
勾践使用文种的“灭吴九术”,最终成功覆灭了吴国,可他回过头来,就干掉了文种。
好在范蠡一早就看清了勾践的本质与为人,带大军打到姑苏后,就偷偷带着西施溜了,这才保住一条性命,否则,他同样会步文种的后尘。
所以罗长风得给自己留下一条后路,他会传授足以令越甲天下无敌的剑法,但绝不会让他们达到,能威胁自己的程度。
这其实很容易,在这个时代,武功本就还比较原始,不成体系,远远比不上后世那般精妙。
就像少林五祖世界那些清廷鹰犬,他自己杀起来如砍瓜切菜,但若放到这个时代,一百人足以平a一千人。
他只需要将越甲训练到这种水平,便足以让勾践与范蠡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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