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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悲惨的地主家少爷(1/1)

第二十四章悲惨的地主家少爷

云昭看过账本了。

云氏是一个很殷实的地主之家。

还确定了一个事实,一万两银子的债务对云氏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数字,却绝对不会庞大到需要将母亲嫁妆都搭进去的程度。

云氏除过有地之外,在长安还有四家粮店,云氏每年的产出,除过口粮,基本上都被卖掉了。

母亲的嫁妆还包括一家绸缎庄,没看见云氏养蚕,可是,绸缎庄的生意从账本上看似乎很好的样子。

如此说来,云氏绝对算的上是关中的富裕之家,既然如此,云昭就很想知道,自己为什么每天吃粗粮的时候要比吃细粮的时候多?

云家有粮店啊……还是四间!!!

为什么自己最好的衣衫只有夏布,也就是该死的麻布,最多是质量好一些的麻布?

云家有绸缎庄啊……粮食呢?绸缎呢?钱呢?

没看到有庞大的支出啊!

晚饭依旧是面条……上面盖了一片薄薄的盐煎肉……

母亲吃的面条上没有盖肉片子,只有素素的几样野菜。

福伯吃的是小米饭,上面覆盖了厚厚一层绿色的野菜。

不论是母亲,还是福伯似乎对目前的状况都很满意,只有云昭不满意。

他早就想过真正地主家大少爷的日子了。

“娘啊,我想吃猪骨头。”

“不年不节的吃什么猪骨头。”云娘低头吃着面条,对儿子过份的要求一口回绝。

云昭很想把面前的黑面条推开,一想到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晚上挨饿,也就低头吃了起来。

“你最近身体康健,学问也有了长进,该带你去见见你外公,顺便去终南山把金仙观许的愿给还了。”

云昭看了母亲一眼,表示知道了。

“以后不许翻白眼!”

云昭连忙答应道:“知道了。”

大明朝的夜晚是极其无聊的,天黑下来人们一般就要睡觉了。

而云昭则有抄写不完的《百家姓》。

以前,外面会寂静的吓人,这几天不一样了,总会有叮叮当当的打铁声传进内宅。

打铁的声音其实不算大,可是,在寂静的夜晚,这个声响就会传出去很远。

云昭写完字了,打铁声依旧在继续,刘宗敏是一个合格的铁匠,同时说明他的力气也很大。

福伯关闭内宅大门的声音也传来了,然后就是福伯踹家丁的声音,以及家丁吱吱呜呜的埋怨声。

大白鹅在院子里踱步,只要屋子里还有灯亮着,这两只该死的鹅就不会回到圈里去。人俞传说

云福笑道:“这是经年的老猪了,猪皮厚的不成样子,没法子吃。”

刘宗敏道:“硝了之后作衣衫!”

福伯点点头道:“该是能做出一件皮甲。”

刘宗敏不再言语,见铁块又烧红了,就继续去锻铁。

杀猪没什么看头,云昭一点兴趣都不看,明日里有猪肉吃,这才是他感兴趣的地方。

以他以往在农村看杀猪的经验得知,人们绝对不会浪费猪身上任何一点可以利用的东西。

云福见云昭打着哈欠回家了,就笑着道:“五百文钱,家里只要肉跟板油,猪皮给刘宗敏,其余的便宜你们了。”

云昭听见乡民们的欢呼声了,继续打着哈欠回到房间,胡乱脱掉衣裳,一头钻进了被子。

“怎么,没打算弄头猪回家养着?”

“明天有猪骨头吃了。”

“咦?不是是自称野猪精吗?怎么没有物伤其类之感?”

“明天你看我吃肉的样子就知道我的野猪精之名不是平白得来的。”

云昭嘟囔两声,就用被子盖住脑袋,不愿意看母亲那张满是捉狭之意的脸……

一头猪,一个晚上,就被安排的明明白白。

陈年老猪肉一点都不好吃,只要有点筋,就咬不动。

而最好吃的心肝脾肺肾,被乡民拿走了,血脖子带猪头给了屠夫,就连猪尾巴也被人连着一斤肉拿走了。

“地主家都是傻子?”

云昭母子跟猪肉较劲好长时间之后终于放弃了,徒然的瞅着满是牙印的猪肉不知道说什么好。

云娘撇撇嘴道:“乡民们打杀了野猪,也就是保护了庄稼,就该奖励。咱家的地最多,出钱是应该的。

也罢,送一条猪腿给你先生,请他品鉴,品鉴!”

这头猪的肉很适合细嚼慢咽,绝不适合大快朵颐。

云昭认为这是老天在跟自己作对,自从成为地主家的大少爷,就没有好好地吃过一顿饭。

不过,他还是装了很多猪肉,他不喜欢,云杨,云树,云卷,云舒,云飞这些人会喜欢的。

今天,云昭就想去玉山看看,去云卷捡拾到磁石的地方去看看。

一把匕首,三把短刀就是刘宗敏忙碌了两天的成果,铁砂这东西却是经不起锻炼,一百斤铁砂最后只能做出这三样东西,与少年们的期望相去甚远。

匕首只有一尺长,短刀只有一尺半,刘宗敏是当成玩具打造的……

好在,云杨极力要求刘宗敏给这几把武器夹了钢,也淬了火,按照云昭的看法,这些武器也就比锄头好一些,也比少年们常用的柴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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