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零七章、决一雌雄(10)(1/2)
我们分析到这里已经可以得出结果了。
“名利”是被社会接受的。
而现实中人们对“名利”的追求造成社会的前进,文化中认为“名利”是堕落的原因;那么,这里面是否矛盾呢?
矛盾在什么地方呢?
矛盾是存在的,存在于人们对“名利”的虚伪之中。
大部分是不矛盾的,但常常让人困惑。
因为人们对“名利”进行了界定,用最简单的方式来对“名利”进行区分,那就是“名利”是分档次的,不遵记守法,违反道德的“低档次”的“名利”观,被社会唾弃。
遵纪守法,在道德范围之内的“高档次”的“名利”观被人推崇。
人类历史是在不断变化的,在代表着这种变化的事物里面,其中就有人们对“名利”的观念,是一种价值观。
原来被人轻视的东西,现在众人所望;原来奉若申明的东西,现在让人不屑一顾。
这种情况,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举不胜举。
目前,我们坚持认为,我们已经进入了法制社会,法治社会要有法治意识。
在普法学习中知道:“民法有两大支柱权利:人身权和财产权。
“名利”说的就是这两项权利。
“名”主要是指人的姓名、名声、名誉、荣誉等,也就是“人身权”;“利”主要是指人的物质利益、财产利益,也就是“财产权”。
重视名利就是重视自己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是权利意识浓厚的反映;淡泊名利就是漠视自己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是权利意识欠缺的表现。”
我们应该赞同以下观点:
在对待“名利”问题上,如果人们能够意识到“名利”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权利,任何人都可以去争取和创造;那么,在“名利”面前,人们也就会变得泰然自若、大大方方,而不是矫揉造作、吞吞吐吐。
因而,追求名利也不再是“贪图自私”的写照,而是一种挖掘个人潜力、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的象征。
照这个理,“求名图利”倒成了一种高雅的情操,所以被称为“高档次”。
我们如果在追求“高档次”名利过程中取得成功,我们的个人生活将发生“革命”,如果每个人都能成功,我们的社会将发生“革命”。
近百年的中国,实在是发生了太多的“革命”,每次“革命”过后,老百姓大都一贫如洗,希望这次不一样,希望所有老百姓都富。
这是我的愿望,而不是行动。
唯一可以行动的,就是在追求“高档次”的“名利”过程中,我先富起来。
分析告一段落。现在我们应该可以大致得出结论,为什么人家吕红星、小金子二人,在人们眼中显得非常自信呢?
皆因人家确实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过上了好日子;两个人都是承德市年轻一代的成功人士阶层中的人。
这样说来,追求名利本身,是人们堂堂正正的诉求;只是拼命与他人争斗,甚至不择手段,不管不顾,不理会是不是自己应该得到,就属于过分。
凡事都应该适度,过分了显然都不好。
比如说,小严本来是一个热爱下围棋的“好的”业余棋手,但他那份狂热显然太过火;为了下围棋,以至于自己生活都成为巨大的问题,无论如何也是不应该的。
其实说起来,中国古代很多有名棋手,生存情况也相当不理想。
事业与娱乐,是相当于人生左右两腿一样的,缺一不可,而且决不能偏废。
据记载,少数伟人确实是几乎没有娱乐的,皆因没有那空闲,几乎人生全部都奉献给了事业;比如说周总理,实在是令人敬佩。
但是,那样的典型毕竟是少数人,不具备普遍意义。
李亚峰曾经说,好东西人人都想要。
伟人应该也符合那情况,只是,他们想要的,绝对与众不同。
而普通人就简单太多了,老婆孩子热炕头,有钱花、有酒喝、有吃有穿再有点小面子,这样大概也就差不多了......还要啥自行车呀?
追求不要太多太高远,才具必须要与志向相匹配。
有句笑话人的话,是“有志者立长志,无志者常立志”,挺有意思的。
有志者立长志,无志者常立志。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有的人“立长志”树立了远大的理想,就努力去践志,不屈不挠地去实现它;有的人“常立志”,经常说自己抱有这样或那样的理想,但不努力践志,不去实现它,实际上等于“无志”。
东汉时代有年叫陈范的人,立志要“成大事,扫天下”。但他连自己的庭院也懒得打扫。
为此,人们讥笑他,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这里也存在一个不那么明显的问题,许多人后来往往被讥讽为“无志者”,更有甚者干脆被称为“志大才疏”,为什么他们不能成为“有志者”,最终“事竟成”呢?
再进一步,为什么很多人不能不屈不挠地努力践志呢?
这问题看起来似乎不难,其实还是很复杂的。
索性还是从头说起。
中国古语有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对解释这个问题很有帮助。
(原文)《礼记·大学》: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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