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2/2)
道,而后抬腿跨坐在麋鹿脊背上,“沿着这条山路继续走,直朝榆州去,满了三日,我便指点你一句,而后汝自行离开便好。”“遵命,上仙,另外不知上仙如何称呼?”
“我姓方,你也不必称我上仙,叫我方先生就好。”
麋鹿撒开四蹄,开始沿着山路奔跑,速度比马快得多。
考虑到路人们接受度,方长将身上那种被动透明感延伸了一些,让所有人都会下意识忽略这一人一妖。
有了麋鹿代步,原本不紧不慢,悠闲行路的方长,赶路速度猛增了一截。
而且出了纵断山之后,他们还时不时抄个近路,对路线截弯取直,途中便是高山大河也不在话下,麋鹿不怕冬天水冷,渡河轻盈的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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