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七章:制定新朝制度框架(下)(1/3)
在赵文的计划中,军事和内政是必须要分开的。
不然的话,结果就会像大明一样。
原本大明的军事最开始时是由五军都督府说了算,可是土木堡事变之后,五军都督府的职责就被兵部给弄了过去。
从此之后,五军都督府就成了一个摆设。
其实,朱元璋设立五军都督府的初衷是好的。可是奈何他后面的皇帝不争气,如果不是朱祁镇的话,五军都督府也不至于这么快就变成摆设。
而且,在赵文的规划里,以后还要建立军事院校,为军事培养人才,不能让普通的文臣充斥军事院以及军事部门。
除过议政院和军事院之外,赵文还打算设置殿前司,三军司。等到登基之后,赵文就会将李小三和王七调到这两个位置上。
这两个部门其实就是那种类似于锦衣卫和东厂的机构,归皇帝直管。
其中殿前司监察文官,三军司监察武将。
不是说赵文不信任他手下的官员,只不过有些事情不能不提前做好准备。
赵文在位时,他手下的那些官员不敢有二心,可是以后呢?
所以说,早早做好准备总没有错。
除过这些之外,赵文还设置了皇家近卫军,人数打算扩充到五万人左右,主要职责是保护皇家的安危、掌管皇帝出行的仪仗以及皇宫的安保,而且只听命皇家的命令,外人没有调动权利。
如今赵文的亲卫营就是这个近卫军的雏形,武器主要是56冲这些自动化武器,驻扎在皇宫附近。
除过近卫军,赵文还设置了京城常备军,其实就是大明的京营,驻扎在京城附近,主要使用的武器是56半这些半自动化武器。
其中,皇家近卫军归皇帝直管,京城常备军归皇帝和军事院共同管理。
如今赵文手中的军队使用的武器差不多全都是冲这种来自后世的武器,这样一来,这个时代的军事编制就有些不太合适。
所以说,赵文就准备打算将后世的班排连营团的编制拿出来。
至于地方上,赵文打算将布政司改成行省制度,也就是将陕西布政司,河南布政司这些改成陕西行省,河南行省。
至于职位的名称,暂时就沿用大明的,依旧沿用巡抚知府之类的名称。
在每个省份,设置巡抚以及总督两个官位,下辖若干属官。
这两个官位没有大小区别,都是平级,唯一不同的就是巡抚管理省内的民生,总督管理省内的官员,制度和后世的类似。
除过这两个职位之外,赵文还打算在每个省份设置户司,工司,刑司等等官职,管理一省之内的户口,工程,刑法之类的事务。
至于府县这些名称,赵文并不打算改变,依旧沿用。
在一府之地设置知府,总府两个职位,两者乃是平级。知府管理一府之地的民生,总府管理一府的官员。
在其他的配置上和省份上的差不多,下面设置户局,工局,刑局这些职位,管理一府之内的户口,工程,刑法之类的事物。
在县上设置知县,总县,同时设置户所,工所,刑所这些职位,管理一县之地的这些事物。
在镇一级别,同样适应这种方式,设置知镇、总镇,以及户房,工房,刑房,管理一镇之地的这些事物。
从汉朝之后,皇权不下乡,朝廷的管理只涉及到县一级,乡镇里面的百姓也只能受乡绅管理。这样一来,就会导致政令不下乡,乡镇的百姓只知道乡绅,而不知道朝廷。
为了打破这种局面,所以赵文打算在镇上面设置这些官职。
这些职位只是管理内政的,至于地方上的军事,不受他们管辖。
在地方上,在省一级,赵文打算设置武装司,府一级设置武装局,县一级设置武装所。
这些部门管理地方上的预备役部队,至于正规军,则受军事院直接管辖。
正规军的驻地,还要等到将大明彻底拿下之后再做打算。
除此之外,赵文还打算设置大律院。掌管天下法律,负责制定修改法律以及审核地方上上报的案件。
在省上设置大律堂,府上设置大律局,县上设置大律所,至于镇上面,不做设置。
毕竟这个时代的人口数量少,一个镇子没有那么多的人,设置这个没啥大用。
地方上设置的这些律局律堂,主要是用来审理案件的。至于刑局这些部门,则是负责维护治安,稽查捕盗这些事务。
赵文做的这些事情,就是想分散地方官的权利。
大明的地方官权利实在是有些太大,不仅掌管一地的刑狱赏罚,还掌管民生税收以及种种权利。
这样的权利实在是有些太大,所以赵文就不得不将这些权利分开。
当赵文将所有的东西书写完毕之后,长出一口气。
他看着窗外逐渐亮起来的天色,站了起来,伸了伸懒腰。
“将刘文众卢象升以及宣镇各部官员找来,让他们在两刻钟之内到衙门大厅。”
赵文走出书房的房门,看向站在书房门口的卫兵。
卫兵冲着赵文一抱拳,急忙带着赵文的命令跑了出去。
赵文回到书房,将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拿了起来,卷成一个卷,夹在胳肘窝下,往外面走去。
赵文来到厨房,随便对付了一下早饭,随后就来到了衙门的大厅里。
没多长时间,大厅中便站满了人。
赵文坐在主位上,将夹在胳肘窝下面的宣纸放在旁边的桌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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