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傻丫头(2/2)
地梳理,枯燥又乏味。直到此时柳臻才知道,原来一杆好笔,不是用纯兔毛做的,要在里面混入其他粗硬的毛进去才能便于书写。
不过混毛只是将壓好的长短不一的毛混在一起,在里面混入其他硬度较好的毛发的步骤叫加健。
加健前还有至关重要的一步,是清理出多余的毛,叫清锋。
加健之后还有许多步骤,柳臻自觉平时的自己已经够耐心了,此时仍是有些招架不住。
等到毛笔头处理完到了晾晒的步骤,一天中最热的时辰已经过了大半。
“幸好昨天就已经将笔杆笔帽之类的做好了,不然今天还不知要做到什么时候呢。”柳臻苦中作乐道,“幸好升爷爷昨天没有教我这些,要是昨天做了这些,我大约就放弃了。”
昨天黄升见她粗略学会了刻字之后,说她以后不以此为生,不要刻得那么讲究,便带着她做了许多笔杆笔帽,正好今天用上了。
“你这姑娘聪慧,一点就通,以后莫要做这些手艺人的活,多做些其他更重要的事。”黄升心里遗憾她往后就不会过来了,还是劝她不要再学这些。
稍有点家世的人家,都不怎么瞧得上手艺人。
士农工商,本朝重商,除了那些三教九流的行当,手艺人便是最莫等的。
“升爷爷说的是,再不能因为一句话就要学这么多东西了。”柳臻笑道,“但是,这事也很重要,没有笔,学子们应试时在泥巴上用树枝写字不成?还是大家都面对面得和考官一问一答?”
黄升摇头失笑:“老头子一把年纪了,辩不过你。如今天好,虽然有雨但也有风,你过两日就可以过来取笔了。”
“好嘞,这两日都缠着升爷爷,今日便早些让升爷爷歇息吧。”柳臻告辞道,“我过两日再过来看升爷爷,顺便来取笔。”
柳臻走后,黄升起身到了院门内侧,隔着缝隙看她的背影。
“表叔。”不知何时过来的黄叔道,“你老人家独自住在这里,我跟孩儿娘都不放心,你搬过去与我们同住吧?”
黄升转身朝屋里走,拒绝道:“我自己住这儿挺好。”
他们不是亲叔侄,就算是亲叔侄,也没有叔叔住到侄子家里的,更何况黄叔的孙媳妇明里暗里对黄升有些不喜,黄升并愿意与他们有过多来往。
“前面书肆里的小伙计,叫高齐的,家里出了些事,我叫他住过来陪陪你可好?”黄叔退而求其次道。
“这院子不是老头子的,你是掌柜的,想如何便如何。”
黄升的语气依然慈祥,但是黄叔却直觉他有些不喜,不过他年纪大了,院子里又没有其他人,万一摔了碰着了,连个扶他起来的人都没有。
黄叔语带疑问,意思却不容置喙道:“既然表叔不反对,今儿就叫他住过来?”
黄升背着他点点头:“你去前面看着吧,书肆离不得人。”
叹口气,黄叔无可奈何地走了。
六月初八,天阴沉沉的,没有下雨,却格外闷热。
无所事事的柳臻窝在自己的房里编五彩线,她编的很细,留作挂绳之用。
整杆毛笔都亲手做了,连小玉都变成了现在这副光秃秃的样子,没道理最后的挂绳用现成的或者用黄升做的。
六月初九,柳臻刚睁眼就听见外面的鸟儿叽叽喳喳地叫着,想来是一个大晴天。
起身推窗,果然是个阳光灿烂的日子。
今天就是去取笔的日子了,昨天天不好,也不知笔晾干了没有,柳臻打算晚一点再过去。
在去取笔之前,她想先去梨院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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