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纵论(中)(2/2)
有调查显示,在中国排名前25位的“最理想的雇主”中,近60都是中国本土企业,其中有13家是互联网公司。以往名校毕业生趋之若鹜的亚马逊、苹果、谷歌、微软等美国的科技巨头们,并未成为新一代中国精英们的最理想选择。更有意思的是,最聪明的印度人去了美国,而有眼光的中国人却悄悄进入了印度。
中国科技巨头们正在抢滩印度,我们完全没必要妄自菲薄,不能看到有几位印度人做了欧美跨国企业的ceo,就产生了“不如人”的感慨。
赵琪东有些措手不及。关键是齐政的反驳中有详实的数据,有确切的事实,以至于自己就算想倚老卖老利用自己权威厉声训斥对方,也无从下口。因此只能尴尬地阴郁着脸不说话。
齐政得饶人处不饶人,继续穷追猛打。
“再说到人民素质的问题,大家都在国外呆过,自然知道很多外国人的素质也不咋的:地铁铁轨里堆得满满的烟头;节日庆典后到处是扔的餐盒、废纸等乱七八糟的垃圾;甚至晚上十点以后谁还敢在外面嗨谁都是嫌命大……”
“残酷点说自由世界人民素质高,还不如说是自由世界违法违规的成本太高。文明素质的高下,与名声无关、与身份无关、与是否来自所谓高素质的发达国家也无关,而是取决于规矩是否严格、制度落实是否到位。”
“至于吃野生动物这点,我承认国人爱吃野味,虽然从生态意义和防疫安全方面考虑确实不值得提倡。但这不过是我们饮食文化的一方面,如果非要将其上升到人性啊、素质啊等人身攻击,我也只能说,不过是老大笑话老二,半斤八两罢了。”
“要知道,世界上最大的鸟群,就是被美国人吃到绝种的!”
“18世纪时,广袤的北美大陆上,有两种动物的数量令人瞠目。地上跑的美洲野牛,至少有6500万头;天上飞的一种鸟——北美旅鸽,数量约有50亿只。”
“自从欧洲人移民到北美大陆后,这两种动物遭遇灭顶之灾。到1903年,北美野牛还好,能剩下二三十只,被政府出面保护起来,所幸没有灭绝。”
“而北美旅鸽就没那么幸运了。这种鸟肉非常好吃,关键还特别傻。据说旅鸽大队路过时,因为太容易捕杀,老人小孩扔块石头都能打几个下来。于是人们想尽办法捕杀北美旅鸽:用霰弹枪打;点燃硫磺之类的制造浓烟熏……旅鸽天性奇特,并不因为同伴死去就四散逃开,以至于死的如同雨点般落下,活着的依然保持队形不变若无其事向前飞。”
“美国建国后,捕杀旅鸽形成大规模的产业。每天有数不清的旅鸽被送往美国东部城市的餐厅。鸽肉也成为下层阶级的食品来源之一。可是旅鸽实在太多,美国人根本是吃不完的。不过这并没有减少捕杀行为,人们甚至把鸽肉做成猪饲料,以很便宜的价格大量销售,以至于北美洲的猪都跟着开荤了。”
“毫无节制的大规模捕杀进行了几十年后,旅鸽数量大幅减少。到了1857年,美国东部的人们发现成群的旅鸽已经难以见到。有人向州政府建议立法保护。当时政府部门的人是大笑着说,旅鸽怎么可能杀得完,你们去中西部继续杀,那里多着呢。于是针对旅鸽的大屠杀继续进行。”
“这样又过了几十年,全美境内都很少看见成群的旅鸽了。1914年,最后一只人工养育的北美旅鸽‘玛莎’死去,这个地球上曾经最大的鸟群宣告彻底绝种。”
“所以你们看,老外吃起野味来也不遑多让,甚至更狠,那可是几十亿的数量啊。”
“当然,美国人是不会承认这一点的。机智的美国科学家得出一个非常适合背锅的结论,旅鸽种群遗传多样性非常低,从而导致轻易被灭绝。嗯,基因是个好东西,证明了旅鸽灭绝都是它惹的祸。”
“这种自己的屁股都没擦干净就指责其他民族残忍、没人性的行为,倒也符合欧美一贯的风格。睁眼瞎这种事情,老实讲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如果再有美国人嘲笑华人爱吃野味,残忍而又不近人情,你大可以回唾他一口,说谁呢?老子至少没试过将几十亿的动物种群吃到灭绝,你们倒是试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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