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又被送回来了(1/2)
北市旧小区桂元苑,旭日东升,忙碌的一天开始了。
四周的早餐店和小摊前都人潮涌动,烟火缭乱,热气腾腾,香味扑鼻。
周茉买了十一个大白馒头和一碗汤,提着到小区边上球场台阶坐下,自己只吃一个,其他的都落了丛正的肚子。
“饱了吧?”十个馒头啊,一块钱一个,是她两天的早餐费呢。
“嗯……”丛正眼皮掀掀似乎在顾虑什么。
“有话直说,干脆点。”
丛正得了鼓励,就真的大胆:“没怎么饱……”看到周茉脸色沉下来,马上补充:“有半饱。”
周茉呲牙咧嘴,面目扭曲:“才半饱?你是大胃王吗?”
咦,这小子可以去参加大胃王比赛耶。
但是好像费时费力,而且她哪有功夫帮他报名搞定后续呢?
“走,我带你去个能吃饱饭的地方。”
丛正疑惑:“真的?”
“我从来不骗人。”周茉义正言辞说的跟真的似的。
穿街走巷,大约步行十分钟,周茉停在一座看起来五成新的酒楼前,四个大字亮瞎眼:鸿发酒楼!
玻璃大门上贴着一张红纸写着:招聘启事。
主管两名,男女不限,条件xxx。
厨师若干,男士优先,条件xxx。
服务员若干,女生优先,条件xxx。
洗碗工若干,男女不限,条件xxx。
“看到没,洗碗工,男女不限,也没有年龄限制,最适合你了。”周茉特意指关键重点。
丛正补冷枪:“我不认字。”
周茉一秒垂头,马上又精神一振:“不需要认字。这一行要求不高,会洗碗就行了。”
“我也不会。”丛正垂眼小声。
“放心,你不是说,看一遍就学会了吗?洗碗特别简单,没什么技术含量的。”周茉拍拍他,语重心长:“你能行的,最重要这是酒楼,管吃管住的地方,你可以尽情敞开肚子吃到饱。”
丛正抿抿嘴角,不情不愿:“那就,试试吧?”
九点半,有人上班了。
鸿发酒楼大堂领班瞄一眼丛正,很满意他的外形:“不错。”
听清了报名要求后,领班傻了会眼:“应聘洗碗工?”
周茉陪着笑:“是的,我表弟偏远山村来的,有点不适应大城市的生活节奏和高科技,所以暂时只能从底层做起。管吃管住就行,工资什么的,你随便给。”
领班又细细打量丛正:气质不错,闻不到泥土气息啊。
“那就,试用三天吧。”领班没有理由拒绝这么低要求的求职工吧。
“行。”周茉笑眯了眼:终于推销出去了。
“那个,你叫什么名字?”
“丛正。”丛正轻声答。
“身份证……”
“哦,他投奔我来的时候火车上被扒走了,我这就给他去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今天他就先在这里试用吧。”周茉有备而来。
领班稍加思索点头:“可以。”
洗碗工要什么身份证嘛。尤其颜值这么高的洗碗工,没有暂时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周茉走出鸿发酒楼,感受到上午的阳光美美哒。
先去附近超市买了点菜和方便面,回家继续睡大觉。
六月中旬的天气,在北市已经可以穿短袖短裤了。
周茉是被热醒的,因为舍不得开风扇,省电呗。
抹抹一脑门的汗,周茉头昏脑胀的爬起床,洗了个冷水脸,然后下面条吃。
看看时间,快十二点了。
‘咚咚咚……’房门被擂的响,还伴随着刘大妈大嗓门:“小周,小周在家吗?”
周茉懒洋洋,趿着拖鞋开门:“刘大妈,你……”
眼珠一突:丛正跟屁虫似的跟在刘大妈身后。
“小周,你怎么搞的?”刘大妈埋怨道:“小丛一个外地乡下人,对咱北市人生地不熟的,你怎么能让他一个在街上瞎转悠呢?”
“我……”
“幸好,咱片区小雷工作认真负责又热心,这不,亏得有他,小丛才不至于在街头流浪。”
又是小雷!
刘大妈转头又温和叮嘱:“小丛呀,咱这里不比你们乡下,北市特别大,马路多,人也多,车辆尤其多,你最好先在小区转转,再让你表姐带着逛远点的地方,千万别一个人出门。”
周茉听的直咧嘴:“刘大妈,他又不是弱智。”
刘大妈不服气:“乡里人,哪里见过咱北市这场面。”
特别骄傲自豪的语气,‘咱北市’成她的口头禅了。
周茉当着她的面就撇拉嘴角:“是呀,乡里人没见过马路这么堵,空气这么差的地方。”
“你,你怎么能这么说呢?我说小周……”刘大妈要跟她来一场地域辩解赛了。
周茉不客气截下她的话,淡淡;“谢谢你刘大妈,我会好好照顾表弟,绝不再给您和小雷同志添麻烦了。不送啦。”
刘大妈护短话到嘴边又生生咽下,很是堵得慌。
关上门,周茉重回餐桌边继续吃面条。
丛正小心挪过来,默了默小声解释:“我不是故意的。就不小心……”
“不小心吃太多被嫌弃啦?”周茉讥笑他。
“不是。”丛正摇头:“他们还好,不嫌弃我吃太多。”
周茉就纳闷了:“那是什么原因你被赶出来了?”
原因很简单:酒楼员工大概会在十点左右一起吃饭,丛正的确食量很大,一人抵五个成年人的份,但是酒楼不缺饭也还能承受。
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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