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球鞋小子(2/2)
球鞋,送给了王正阳!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nba球员的球鞋合同,等级最低的是rch合同,相当于品牌商给予边缘球员的装备赞助。
大概金额在5000到10000美元之间,这就是俗称的“队鞋”!也就是tea款,大多都是基础款的运动装备。
再然后就是现金合同,联盟中的大多数球员都手握一纸现金合同。如你所见,合同跟合同之间也是千差万别。通常情况下来说,新秀球员会跟品牌签下至少三倒四年的合同,这其中又大多是品牌商握有合同的限制权与优先权。
行情的波动也跟新秀的选秀排名有关,乐透新秀和首轮末尾之间的差异,甚至有6位数那么夸张。
当然,所在球队的大小也会影响合同的大小,像是洛杉矶之类的球队,自然比密尔沃基要强上不少。
而处于联盟食物链顶端的球星,则拥有着e球鞋,e球鞋的最大变化就是增加了球星的个人logo,甚至自己钟爱的一句座右铭!
大多数球鞋品牌都会对球员们有这样一个“触发条款”:如果他们旗下的球员能够入选全明星阵容,那么他们就能获得一双带有自己“私人订制”元素的球鞋。2010年,克里斯-卡曼入选全明星,于是他便迫不及待地要求耐克在自己的球鞋上写下“airh”的字样(空中的大脚野人)。
而佩顿就是处于这个阶段,而王正阳所出演的合同其实就是e球鞋广告!
不是每一个球星都会拥有签名鞋的机会,至少现在的佩顿还不曾享受这样的荣耀。
放眼整个联盟,拥有签名鞋的球星也是屈指可数,其他球星大多数是像佩顿一样,代言某个系列的一款球鞋。
电视里的广告也进入了尾声,王正阳穿着耐克的球鞋大杀四方,带领球队稳定冠军。
不得不说,耐克这个广告是成功的,不但体现了品牌的知名度,而且成功的推出了王正阳!
此时王正阳又有了新的外号,球鞋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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