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我要看书(1/2)
武文杰的这番话。看来还是起了作用。
这位丁老师的眼神里面增加了些许的敬重。
站在人家教研室门口,自然不能聊的太久。
武文杰随便找几句话来问:“丁老师,刚才那位帮我找你的老师好厉害呀。听她说外面来找你的人很多。”
这个问题让丁老师有点措手不及,以至于脸色微微红了一下,神情掠过一丝不快。
丁老师没直接回答,只说了句:“怎么说呢,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情况吧。”
琢磨着这句没头没脑的话,武文杰告辞了。
丁老师叫什么?她叫丁娟娟。
并不是武文杰能掐会算,当然也并没有什么人告诉他,是丁老师借给他那本书的扉页上,写着娟秀的三个字:丁娟娟。
这应该是咱们的武文杰第三次见到丁娟娟了。
第一次是在工厂图书馆,偶然见到了“侧视图”。
第二次是在书店,总算看到了“主视图”。
第三次是在职工学校里,知道了她的尊姓大名,丁娟娟。
如果问起武文杰他对丁娟娟的印象,大概有这么三方面吧。
一是养眼。这个自不消说,无论是发型、容貌,还是体态,对了,还有衣着,看着都挺顺眼的,不,挺好看的。
二是神秘。尤其对武文杰来说,与丁娟娟的相识过程,就带着点神秘感。当然,这只是一方面,更主要的是,她在交往当中,自然流露出的一种含蓄内敛,没由来带给人一种神秘感。
三是略有些骄傲。跟她那位初中同学车车比起来,她的“傲”又略有不同。车车的骄傲,带着一种豪迈的霸气,而丁娟娟的骄傲,则透着一缕若有若无的清高。
武文杰原打算直接把书拿给老七,但他觉得,书的扉页上“丁娟娟”三个字着实有些扎眼。究竟为什么扎眼,他也说不出来,只是觉着有点不大合适。
他想了又想。如果拿个小条贴在上面,那看起来就像个恶心的补丁,显得不伦不类。等再还给人家的时候,他未必能撕得干净。弄不好再给人扯出一个大窟窿来,显然就不合适了。
要么干脆把扉页撕掉,等老七用完了,还给人家之前,再把扉页粘上去。
可仔细看了一下书的装帧,无论怎么操作,都会留下痕迹。人家借给你新新的一本书,还回去时却像做了个移植手术,留了个大大的疤,这不是给人添堵吗?
思来想去,没有好招,武文杰只好拿出他的看家本事——抄笔记。
反正按照他的习惯,这本新书借过来,他一定要详细做一番笔记呢,不妨把老七需要的那部分多抄一些,倒也费不了太大的事儿。
如果这样,那就干脆别在老七面前露出这本书来,以免让他说三道四,只给他抄好的笔记让他参考。
武文杰于是没把借来的书往宿舍拿,而是放在了自己的更衣箱里。
有空了,他就在班里找个地方静静做笔记。
自从有一天,一位工友试着向武文杰请教了一道高数题,武文杰耐心细致给他讲解完之后,班里学习文化课程的热潮一下子从地下走到了地上。
对于杰打心眼里喜欢,尤其是这些本身都挺聪明,却因教育资源有限而无法接受更充分教育的工友们,他更希望自己能够帮他们提升,获得更大的发展。
他没有学过教育学,压根也不懂怎样当老师,但他了解身边的工友,熟悉他们的所思所想,因此他给他们讲题,态度好,接地气,又容易懂。
这样一来,不但班里工友乐意找他,甚至声名远播,其他班组,甚至其他车间,偶尔也会有人过来向他请教。
当然,武文杰要顾及车辆的感受,也要考虑不要影响班组工作。因此他对向他求教的工友们约法三章:一是只能在休息时间,二是只要有活,必须立即放下书本,三是干活的时候,绝不讨论学习的事。
班里的学习氛围浓厚,也没有耽误工作,车辆自然说不出什么来。
平常工间休息,也就混球带着两三个人玩打扑克、贴纸条,其余的人都是或抱本书或拿个本在学习。
而今天,混球也没打扑克,而是一本正经地坐着看书。看的是什么书呢?是武文杰借给他的武侠书。
混球是徒工出身,没上过技校,文化底子尤其薄。
武文杰怎么会想起借给混球书呢?有天他正看书,见混球他们几个又在打扑克,吵得人烦,便上前一把扯掉了混球脸上的纸条。
混球连忙坐直,老老实实准备听班副训话。
“你识字不?”武文杰问。
混球点点头,接着又补充了一句:“就是常有不认识的字。”
“会读书不?”武文杰在问。
混球又点点头,然后再补充道:“连蒙带猜能读下来,不过一读书就头疼。”
“头疼也得读。”武文杰指着他脑袋说,“从今以后,别摸那破牌了。看看你们,再看看人家,都是一个班组的人,差距怎么那么大呢!”
还真是,在一屋子抱着书读的人群当中,混球这几个脸上贴条的家伙,真是显得格外扎眼。
“听着,明天我给你带本书来,你就慢慢读,头疼也忍着,有不认识的字,你去查字典。”
说到这里,半天没吭声的车辆慢悠悠搭了话茬:“字典我这里有本,现在不用了,混球你拿去。”
车辆的这份恰到好处的帮衬,让武文杰心里特别高兴。
见混球急着起身,武文杰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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