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一场闹剧终收场(2/2)
他之所以没有搬走,是他一直在照顾父母。翁长森和冉兰芝另外六个子女都已经成家搬出去住了,他们要想在拆迁中分到钱的话,就必须自己出钱集资建房。这些情况是令狐素琴提供给孩子们的——真实的情况到底怎么样,谁都不知道。
令狐素琴的意思是,家里面的老房子的拆迁款只能由一直住在家里的翁立义和一直未嫁,在家伺候老母亲的三女儿翁秋菊继承。
在早些年,城市建设还没有如火如荼地开展,房子不值几个钱,房价比较低,无论是住在家里的,还是户口迁出的都没有把房子当一回事,所以,住在老房子里面的人自然而然地成了房子的拥有者。
拥有者以为自己就是理所当然的继承者。
等到房子一天一个价,很多人因为拆迁成了暴发户的时候,户口迁出的人后悔也来不及了。虽然法律规定父母的房产,每个子女都有继承权,但面对历史、现实和亲情,谁愿意撕破脸对簿公堂呢!
令狐素琴的意思是,翁雪莲、翁海棠、翁立仁和翁立礼在南院厨房,包括厨房旁边的空地上盖两层楼——面积在两百平米左右,本来是可以盖三层的,因为有一条高压线横在院子上空,所以,只能盖两层楼。
将来果真拆迁的话,所建之房的拆迁补偿款就属于四个孩子。
这应该算是房子的分配方案吧——令狐素琴就是这么想的。
吃过饭以后,令狐素琴请来了包工头蒋师傅。
经过讨价还价,蒋师傅答应每平米让十块钱,五百块钱一个平方,两百平方就是十万块,先付五万材料费,剩下五万建成后付清。什么时候建,由甲方定。
翁家的行动已经迟了,先建的人家每平米只需四百九十块,现在,建的人家多了,价格自然就涨上来了,如果再往后拖,说不定还会往上涨呢?
令狐素琴怕夜长梦多,当即就和蒋工头签订了建房合同。
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摁手印,这件事情就算定下来了。
四个人建房,一家出两万五,三天后,四个人将钱交到秋菊的手上,这件事情交由翁秋菊全权负责。钱凑足后,便可通知蒋工头开工。
第二天,翁雪莲和翁海棠就把两万五千块钱交到翁秋菊的手上。
第三天,翁立仁也把钱交到翁秋菊的手上。
到第三天天黑之时,令狐素琴和翁秋菊都没有见到翁立礼的影子。
晚上八点钟,在令狐素琴和翁立义的敦促下,翁秋菊拨通了翁立礼的手机。翁立礼在电话的那一头说:“三姐,我自己手上没有钱,找朋友借也没有借着——我和金凤都愁死了。”
别看翁立礼在外面交了很多朋友,但一遇到真章,没有一个朋友肯帮忙,在一套商品房成为每个人梦寐以求的目标的时候,谁愿意把钱借给别人呢?平时和翁立礼交往的都是酒肉朋友,大家都知道翁立礼的秉性,所以,就是有闲钱,也不会有人借给他。随便找一个理由就把翁立礼打发过去了。
“那——怎么办呢?大姐、二姐和立仁的钱已经到位了,这件事情又不能再拖,拖怕生变。现在,各家都在盖房子,我们也应该紧紧跟上,法不责众嘛!等人家都盖好了,我们再想盖,恐怕就难了。”
“你们能不能帮我先垫一下,我一定会还给你们的。”
翁秋菊知道,一旦把翁立礼的钱垫上,翁立礼就不会再还。兄弟姐妹都了解翁立礼的性格,所以,谁也不会垫这个钱,关键是大家的手上并不宽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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