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逃赏(2/3)
赏赐,楚昭王越是觉得他高风亮节而加以争取,甚至想以命令的方式让申包胥节士。面对厚封,申包胥依然坚持自己的操守,并通过蔓成然贪污的事情,来表达自己对名利的淡泊。
但,事实果真如此吗?
很多人觉得申包胥的“逃赏”,是因为不愿因封赏而污浊了“忠、义”二字,其真正缘由,实在于他的心中还有一道坎——郢都涂炭,他难辞其责。
申包胥和伍子胥的私交甚好,虽然这段友情在史书中仅寥寥数笔,但却掩盖不了那种锋芒毕露的手足之情。
伍子胥被楚平王追杀的时候,他没有直接逃跑,而是跑到申包胥家中约其一起逃亡,这种做法放到现在来看,有种拉上申包胥一起背锅的嫌疑。
但申包胥不仅没有将他抓捕归案以除后患,还对伍子胥“覆楚”的谋算加以勉励(“勉之”),并相互约好“子能覆之,我必能兴之”。
将国家沦为赌注,从价值观这一方面来说,申包胥谈不上一个“忠”字,但放在“君臣之义”较为淡泊、盛行复仇之风的那个时代,申包胥没有阻止伍子胥去实现他的“孝”,是值得肯定和赞扬的“义举”。
那是一个时代的悲哀,也是对“礼仪崩坏”这个世道没有明确认识而产生的后果,因为接下来的事情,便不是申包胥所能够控制的了——“烧高府之粟,破九龙之钟,鞭荆平王之墓,舍昭王之宫”。
之前楚国也有过析公、雍子、申公巫臣、苗贲皇等因个人恩怨纷纷游走他国、对楚国复仇的故事,但那个时候的世道秉承“德、仁”,人心向往“忠、义、孝”,所谓的仇恨也是禁锢在“礼乐”体制下的发泄,很少发生令人发指的罪行。
对于吴军的恶行,“亡于山中”的申包胥还是仅存一线希望,派人书信伍子胥,像一个朋友般好言劝诫道:“像您这样报仇有点过份了啊,‘人众者胜天,天定亦能破人’,您曾经是平王的臣子,如今走上侮辱先王的地步了,有点丧天害理啊(‘无天道之极’)。”
言语中表示了对伍子胥报仇行为的理解,也对其的过激行为表示惋惜,希望伍子胥能够有所收敛,但被仇恨冲昏头脑的伍子胥却仍然一意孤行,对来人说道:“替我谢谢申包胥,我就要倒施逆行,给世人看看我饱受的怨恨!”
仇恨,是最丧心病狂的强心剂,它可以无视世间一切秩序,它像一面放大镜,无限焦灼你内心深处最阴暗的恶。
为朋友守信,申包胥没有泄露伍子胥的行踪和谋算,并助其实现了他的“孝”,却给无辜的楚人带来了最大的“痛”。
此时的申包胥追悔莫及,他决定去践行他的誓言——拯救。
他拯救的是他的好友伍子胥,使其不受“神明”的谴责,是为“义”。
他拯救的更是国家,勇于肩负报效祖国的使命,是为“忠”。
在史书中,他说服秦哀公出兵的理由不是关于国家的濒临灭亡,不是关于楚人蒙受的巨大屈辱,而是阐述关于自己同伍子胥的赌注——“子能覆之,我必能兴之”。
这才有了后来申包胥的“立於秦廷,昼夜哭,七日七夜不绝其声”;才有了平日“素沉湎,不恤国事”的秦哀公一反常态的“遣车五百乘救楚击吴”;才有了响彻寰宇、经久不衰的战歌《无衣》。
申包胥复楚有功,但放走伍子胥的事情迟早会被人重新记起,仅此一点,便有通敌卖国嫌疑。
就算放走伍子胥的事情既往不咎,引秦军入关也是非常危险的举动。
以楚国的国力,吴国是难以吞并的,迟早会像“八国联军”一样,签订一份不平等条约后撤离,这只是一个时间早晚的问题。而这些条约不具备任何的法律效应,楚国迟早会撕毁。
秦国可就不一样了,秦军出师有名,如果以有功与楚的名义赖在楚国不走,或者提出楚国交割於地或者上庸等地作为酬谢,让楚昭王答应呢还是拒绝呢?
将问题推给领导,绝不是一个好下属。
但目前正值用人之际,为打消申包胥“飞鸟尽,良弓藏”的顾虑,贤明仁善的楚昭王不顾子西劝说,封赏了当初要杀他的斗怀,目的就在于向楚人彰显自己“大德灭小怨”的用人原则,但申包胥后来还是带着老婆孩子逃进山中隐居。
功成身退,是他唯一的选择。
二十年后,吴王夫差听信太宰伯嚭谗言杀害伍子胥,申包胥虽然“逃赏”,但是没有淡忘和伍子胥的友情,听闻后悲恸不已。
又十年,年逾七十的申包胥自告奋勇,代表楚国出访越国(《国语·吴语》),以“智、仁、勇”三策说服并坚定越王勾践发兵攻打吴国。
不久,吴国灭。
“自古忠义难两全,两者相权取其轻”,申包胥的“忠”,是建立在他对伍子胥的友情之上,是自诩为“节士”的他不得已而为之。
但难能可贵的是,申包胥没有权衡利弊顾忌“忠”与“义”,以但求无愧于心的执着和热情,践行了对朋友的“义”,也履行了他对国家的“忠”,为后世确立了一个忠臣的典范。
在那个“乱臣贼子”迭出的时代,申包胥这样一个执着、忘我、清高的爱国忠臣,正如雨夜的闪电,划亮了厚厚的云层,照亮个那个时代。
接下来封赏的是他的庶兄子西,被任为令尹,掌管楚国军政大权。
在楚昭王逃得影子都不见的时候,在楚人都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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