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看见风暴(1/2)
黑夜之下,城堡之内,金色花海之中。
朱天闭着眼睛,听到了脑海里面的质疑声:“你从未来过这里,你是怎么知道她住在那栋阁楼上的?”
“命中注定的事情,或者你可以看成是运气。
好吧,不跟你绕弯子了,你应该可以楼,可以俯瞰城堡中的全景,也就是说,那阁楼里一定住着身份尊贵的人。
不用有疑问,普通仆人是住不到那种地方的。
你再楼的窗帘,是黄蓝色系,上面印着鲜花云彩,而右边是纯黑色系,印着战马宝剑,傻子都能楼里面住的,一定是女人。”
“如果她在天亮之前不开窗户看到你呢?”皮克质疑道。
“那就得扔石头了。”朱天撇了撇嘴。
“那你一定会把事情搞砸,你小时候除了破坏没做什么好事。”
“听着!皮克,我翻越了两道墙,差点摔断了腿,突破了层层的巡逻后,在这鬼地方种了一晚上的花,你难道不知道那金香蛇的蛇肉有多恶心吗?我做这些可不是为了听你的指责!”
确实,这金色花海是朱天把那金香蛇的蛇肉扣成碎末,一点一点播种后的结果。
皮克沉默了一会,说道:“她已经订婚了。”
朱天听到了心里那哀伤的声音,他的身体也开始紧绷起来,仿佛受到了那哀伤情绪的影响。
“呵呵,订婚而已,又不是真的结婚,真的结婚又如何,你要看上了,老子帮你把他抢过来便是!况且,你不可能不知道她的订婚对象是谁吧?你放心让她嫁给格雷斯的儿子?你现在不想面对也没关系,我会帮你开一个好头的。”
朱天与皮克在心里的交谈之际,城堡侧厅的一处小门缓缓打开。
赖德看着那个少女穿着粉色的睡裙走了出来,睡裙上,一排梅花鹿并列跳跃,肉色的束腰上绣有白色云团,看起来很紧致的,把上面的胸脯衬托得十分饱满。
“皮克,你如果不出来的话,我可就上了。”朱天在心里调笑。
……
海斯珈被深深的震惊了,她从来没有看到过这种花。
有点像是水仙花,但比水仙花更有灵气,有点像是郁金香,但比郁金香更加璀璨。
而且,这种花还散发着莹莹的金光,把漆黑的夜都给点亮了。
她心里好奇,这个男人是怎么在一夜之间做到这些的。
就像是设计好的一样,满是金香花的地面上,在他和她之间,有一条笔直的通道。
闻着那沁人的香味,她只感觉这些天熬夜而攒的虚弱感瞬间消失无踪,车马劳顿带来的疲惫感也不见了,她从来没感觉到过自己这样有精神。
她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的一切,身体像是受到了某种感召,不由自主地向前走去。
走到近前,她看到了他浅蓝色的眼睛。
“你是怎么做到的?”海斯珈心里疑惑,用什么办法才能在一夜之间让花开满城堡呢?
“那说来话长了。”皮克在心里已经下定了决心,男人的斗争时刻到了,他说道:“你可能不知道我,而我爱你,海斯珈,之前白天我对你说的话是认真的。”
“我知道你,你叫皮克,你说过的,但是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皮克的眼神不想脱离她身上一秒钟,他语气真诚,从未有过的真诚。慢慢地,他出说了自己的遭遇:“我在一个猎人的家里砍了一个月的木头就为了知道你是谁,他还告诉我你喜欢金色,爱好和平,有几次我累得几乎虚脱昏迷,还被蟒蛇咬过,我的手掌被咬穿了,还差点被它杀死,后来可能因为误会,我被光明骑士追杀到了北边的原始森林里,在那里,我遭遇了森林狼的挟持,翻越到了无尽长城另一面,在无尽长城的另一面,有着无穷无尽的森林,有石山瀑布,在石山瀑布下,我也栽种了这种金香花,那时候,金香花开得满山遍野,连浅潭上都长满了,比较可惜的是,这种花只能开一个晚上,一旦太阳升起,它们就会凋落,后来我救了森林狼王,你绝对不能想象那狼王看起来有多么的巨大!我不知道怎么描述了,后来我走了很久才从那里走出来……但是能够见到你,我认为这一切都是值得的……最后能够和你说话,我认识到了这辈子的使命是什么,从那天在车厢里见你第一面起我就知道。”皮克说了很多,语速很慢,显得极其认真,如果有时间的话,他愿意把这辈子所有的经历都和她说一遍。
“对不起……”不知道为什么,海斯珈愿意相信他这些离奇的经历,但是很快,她就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一个普通人怎么会在短短的一个月内遭遇这些呢?这些经历真是太光怪陆离了,只有童话里的王子才能经历这些吧。她已经订婚了,手上带着一枚订婚戒指。“你似乎不了解我,瞧,实际上我已经和比萨·格伊订婚了,我会忠于我的订婚对象,我的名字是海斯珈·亚克尔,亚克尔家族是永远不会背叛自己的誓言的。”海斯珈可以感受到他眼神里不能掩饰的悲伤,接着说道:“不过因为今天的金色花海,我愿意和你成为朋友,我确实喜欢金色。”
海斯珈的话音刚落,皮克的心里就响起来朱天声音:“皮克,光这样说是没有用的,这个小妞是个死脑筋,而且你注意到她的姓氏没有,她和皇族一个姓氏,她有可能根本不是一个普通的小贵族!我建议你现在就抱住她!然后亲吻她!不然以后,你可能就没有机会了!”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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