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第106章 为政者的责任(3/3)
种师道他本身没错,纵使陕西已经赤地千里,还源源不断的从其他地方调集粮草是他的责任,他之所以能被理解,那是因为他小种经略相公顶不住的话,老百姓有金山银山也是然并卵。在这一循环之中没有谁是轻松的。
国家内忧外患之际不添乱就是功劳,所以高方平尤其痛恨那些占山为王打家劫舍的土匪。
想到这些的时候,许久写不出策论的高方平,想把这些整理下来写成策论,“论为政者的良心和责任”。唯其一点,为政者要保护良民,怎么保护呢?
就是让伤害良民的人,付出惨痛代价,让坏蛋的犯罪成本无限高起,做不到就是执政失败。从刑法和经济原理解释,大宋的土匪多,已大因素是官府懦弱,“造反成本”太低,于是就被纷纷效仿。
如果任由抢劫犯活的滋润,置辛苦生产纳税的良民、于何地!
是的,高方平的价值观里,为政者的良心就这么简单:杀贼就行。
杀贼,即是肯定国朝纳税人的地位和尊严,除此之外在大宋,高方平觉得其他都是然并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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