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七章 尘埃落定(1/3)
针对亚马逊持续一个多月的前期收购,因为前期资金准备充分,收购条件优厚,再加上高盛为首的顾问团队经验丰富,手段老道,风行取得了不错的进展。
截止12月10日,风行通过场内交易、协议收购等方式,已经拿下了接近30的亚马逊股份。
这一结果经报备披露后,也引起了广泛关注。
风行已经超越贝索斯,成为了亚马逊第一大股东,收购亚马逊成功的可能性大增!
贝索斯也够悲催的,要是平时,他通过自己多年的声望,可以募集到更多的资金来回购股份,提升自己的持股比例。
偏偏金融危机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各大金融机构自顾不暇,而且相对于长期亏损的亚马逊,风行显然是更有价值的融资对象……
所以,在风行收购开始之后,贝索斯一直无奈的处于被动防御的态势。
林风也是第一次操作美国上市公司的收购,相比之前在香港收购腾讯,他深刻体会到,美国的证券市场的成熟,以及各种收购反收购策略的丰富多样,包括资本层面、媒体、公关、游说、诉讼等诸多手段,也让他大开眼界。
实际上这一系列的操作,大部分都是风行的财务顾问高盛公司,和法律顾问、公关公司等专业机构来进行策划和实际运作,风行自身的管理和并购团队,更多的是配合和学习。
当然,大主意还是林风拿。
他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要拿下亚马逊的控股权!
至少是超过51的控股权!
美国证券市场有一点比较好,就是对于强制要约收购没有规范,并不像英国、香港乃至国内,超过30持股就需要进行强制要约收购。
林风一开始制定的策略,就不是全盘收购亚马逊,将风行与亚马逊合并。
事实上,两家公司业务、企业文化、管理方式差异都非常大,如果合并,整合难度不亚于重新创立一家新公司!
林风的真实意图,是取得亚马逊的控股权!
只要获得超过51的绝对控股,风行就可以对外宣称,收购亚马逊成功,并将亚马逊变为风行集团旗下的控股子公司。
这样,林风和风行就可以享受到未来十年,亚马逊市值飞升所带来的收益,同时作为控股股东,也能在全球电商市场、云计算技术等方面分享亚马逊的成果。
而只要不进行公司合并,继续保持亚马逊的独立运营,也就能堵上很多美国方面,对于林风比较敏感的中国身份的忌惮和指责。也便于奥观海发挥影响力,来促使监管机构批准这一收购案。
根据现行美国联邦法律,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享有自由裁量权来审查境外并购方将取得美国企业“控制权”的交易或境外并购方投资美国基础设施、技术或能源资产的交易。
而cfius是一个由美国财政部长担任主席的跨部门政府组织,美国总统有权接受或拒绝其提出的建议。
所以,即将接任总统的奥观海的倾向性,暗示和默许态度是极为关键的一环!
时间来到12月底,亚马逊收购案的态势就比较明显了。
12月18日,亚马逊召开董事会,修改了毒丸计划,规定只有在常规性的年度董事会上被选出的董事才有权终止毒丸计划。为了加强防御,亚马逊董事会还通过了一项“金色降落伞”计划,规定一旦在3年之内由于公司所有权变动而导致管理层解职,公司将支付丰厚解职费。
12月19日,风行再次提高收购出价,新的报价为1股风行股票+46美元。相当于77.3美元/股的价格,收购亚马逊流通在外的普通股。
12月20日,亚马逊董事会决定,如果收购方换购了公司50以上的股权,那么毒丸计划将自动终止,否则保留毒丸计划,以防止风行所谓dropandseep(退出-扫荡)策略(指收购方突然放弃收购,但在几个小时之内就从套利者手中买断股票)。
12月23日,法院作出判决,冻结了亚马逊的毒丸计划和金色降落伞计划,并规定亚马逊的董事会将承担“露华浓”责任(源自1986年露华浓的案例。当时露华浓的董事花为了阻止恶意收购,决定将公司出售给从事杠杆回购的froan公司,并给予该公司锁位期权。在这之后法律规定,当一家公司面临出售时必须首要考虑股东利益。这就迫使公司管理层在决定出售公司时或有收购竞标者时有义务将公司拍卖。)。
也就是说,亚马逊很难再做出利用杠杆回购和出售资产给第三方。
而这时,风行集团持有的股份比例已经上升至42,距离收购成功的51不远了……
………………
林风再一次约贝索斯密谈。
“jeff,风行达到51持股之后,将不会继续谋求更多的股份,也就是说,风行不会通过增发股票的方式,再收购这些增发的股票直到完成90的控制权,然后再用a。”林风的话,令脸色难看的贝索斯有些惊讶的看着他。
这个一向以强势而著称的互联网大佬,这一个多月来不太好过。
他没有想到,林风一个新进才冒起的年轻巨头,在美国各方面的的影响力竟然不输于他!
无论金融机构、监管机构乃至法院都没有偏向亚马逊……,林风在这次收购中所动用的资源和人脉都令人吃惊。
可惜贝索斯一时之间找不到能够拯救亚马逊的“白衣骑士”……
而有实力的几家公司:现金储备比较充裕的谷歌和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