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零七章(1/2)
林风本来想直接就弄死那个劫色的,但是他突然发现又有几个人去上厕所了,于是他停了下来,准备看看这几个后来的家伙会如何。
艾瑞斯虽然傻白甜,但毕竟是女主,胆子肯定不小,所以虽然那个劫色的如此威胁,艾瑞斯却仍然呜呜的叫个不停。
那个劫色的当真色胆包天,估计也是看艾瑞斯是一介女流之辈,把手里的刀子一扔,开始上下齐手,随后,他就感觉不对劲,回头一看,几个男的直楞楞的瞅着他,或者说不是瞅着他,而是瞅着艾瑞斯。
“哥们,行啊,在这种地方玩儿?”
“挺有情趣啊,眼光不错,这个黑妞身材真棒。”
“要是能爽一下就好了。”后来的几个男的色迷迷的叫道,声音也大,一点都不害怕被人听到。
开始那个劫色的眼珠子一转,笑了:“想一起玩?”
后面这几个男的微微一楞,马上点头,这么棒的妞,如果能一起玩一次,那得多爽。
“这妞就喜欢人多,所以没问题,一起来吧。”
几个男的眼睛大亮,冲进了女厕所,顺便把门给关了。
艾瑞斯呜呜的叫个不停,眼里显出绝望之色。
林风的声音适时在她的耳里出现:“慌什么,我在。”
林风确实不会让艾瑞斯吃亏,就算艾瑞斯不是女猪,换了别的女人如果碰到这种事情,林风也绝对不会不管。
身在吧在的林风元神微微一动,顿时,那几个男的脑海里如同磨船一样,灵魂直接被磨灭,双眼失去了色彩,软软瘫倒在地,直接死翘翘。
林风这次一点都没有留手,因为他发现了,来这里的已经不能算是人了,或许他们在外头只是有点好/色的毛病,但是到了这里,种种心里面的阴暗会无穷的放大,从人变成qín_shòu,而对于qín_shòu,林风是绝对不会手软的,别说就这么几个,哪怕几万个,几亿个也都是如此。
凤武宗现在数百亿弟子,林风却敢用黑魔界来磨练这数百亿弟子的心性,而且林风甚至还打算好了,这数百亿弟子中,哪怕能活下来几十亿,他就心满意足。
都说天子一怒,伏尸百万,以林风现在的身份,可比那些天子强太多了。
几个死去,艾瑞斯逃了出来,逃出来的时候,她回头看了一眼,看到这几个家伙的样子,吓得尖叫了一声。
不过艾瑞斯确实很有正义感,等回到吧台,刚才的危险远去,艾瑞斯又有点担心起来:“林,那几个家伙怎么了?”
林风淡淡的道:“死了。”他不屑于说谎。
“死了?”
“嗯,死了。”
“你怎么能杀死他们呢?”
“别的就不用说了,艾瑞斯,你做你的事情,我呢做我的事情,你有你做事的方法,我也有我做事的方法,咱们互不过问。”
“但这是杀人啊,哪怕他们真的犯了罪,也应该交给警局来抓人。”
林风无语,却没再说话,因为他知道,想要改变艾瑞斯的想法很困难。
只要看过一些米国超级英雄影视剧的大概都很清楚,每一个超级英雄都有自己独特的价值观和信念,并且很多超级英雄还被设定了在网文当中绝对不可能存在的性格,这种性格名叫:圣母。
这种圣母性格最具代表的应该是蝙蝠侠和夜魔侠了,这两个超级英雄都是一种思路,犯罪份子无论犯了多大的罪,他们永远只会把他们抓起来,然后放到监狱里,从来不会把人杀掉。
对于这样的性格,很多时候都会让观者看得牙痒痒,因为好些罪犯明显是十恶不郝,哪怕死上几百上次都不足惜,但是他们的结局最多是被抓到监狱里,好吃好喝的供着,一直到死,如果期间出了意外,这些罪犯说不定还会再重来一次,又造成极大的伤亡,让超级英雄忙得昏头转向。
做为哥谭市最著名的超级英雄,也就是蝙蝠侠,这家伙立志要把哥谭市变成人间乐土,但是不得不说,他是失败的,哥谭市越来越烂,罪犯也越来越多...
众所周知,人,一定要有敬畏,如果没有了敬畏,那就会疯狂,而扪心自问,如果林风是罪犯,碰到一个从来不杀人的超级英雄,林风心里肯定不会有敬畏,反正被蝙蝠侠抓到了也死不了,怕个毛线。
如果哥谭市的罪犯聪明一点,先把监狱打造成大本营,那就真的太爽了,不管那位蝙蝠侠抓多少次,进监狱转一圈又出来继续犯罪,蝙蝠侠就算累成人干,哥谭市还是那鸟样。
倒是苦了哥谭市的普通民众,被那些罪犯虐了一遍又一遍,天天轰炸,天天洗地,也亏得是规则设定,否则谁他玛的会在哥谭市呆着?早就移民了好吧?
在林风看来,这个叫巴里的闪电侠也明显是那种圣母性格的超级英雄,这样的超级英雄的女友也有大部份可能会是圣母性格,这种性格肯定不是坏人,但林风对这样的性格却敬而远之。
没错,就是敬而远之,对于这样性格的人,林风宁肯当成仇人,也绝对不会当成朋友,因为当朋友比当敌人的坏处要远远大得多。
为什么这么说呢,有句话叫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只怕猪一样的队友,圣母性格的就往往会是这种猪一样的队友,甚至比猪一样队友带来的坏处更大,毕竟猪还知道自己做错了,说不定会有改正的一天,但这种人却永远会坚持自己是正确的,死不悔改。
所以林风根本懒得和艾瑞斯讲什么大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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