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六十三节 无限自卫权(1/1)
>摄政王的绝宠毒妃
而在一侧,张越也是感慨万分。
西汉王朝,绝对是中国封建历史的异类。
不独是因为西汉王朝承接了秦帝国的余晖,属于古典中国的尾巴。
更因为,这个王朝独创了很多无论之前还是之后都没有规矩。
其中一条就叫‘私人住宅神圣不可侵犯’。
依照汉律规定:禁吏毋夜入庐舍捕人,犯者其室殴伤之,以勿故入人室律从之。
这条法律是根据中的记载而制定的。按照周礼的说法‘凡盗贼军、乡邑、家人杀之无罪’。
东汉大儒郑玄在注解这条时特别提到了‘若今时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上人车船,牵引人欲犯法,其时格杀无罪’。
这说明这个制度,到东汉王朝时,依然在执行,并且执行的很彻底。
很神奇对不对?
这个制度是不是很像鹰酱家那条‘擅闯家宅格杀勿论’的法律?
但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在西汉王朝的这个法律中,连官吏也不能在入夜后擅入他人家宅。
不然,打死可能有事情,但打伤就是自己认倒霉吧。
所以,汉人形容某地治安良好时,常常会用夜不闭户来形容。
为什么是夜不闭户?
因为没有犯罪分子,百姓不需要通过关闭门户来保护自己。
不过,这条法律此时刚刚诞生不过三十来年。
在这以前,并无明文规定,只是一个约定成俗的潜规则。
直到公羊学派上台,就和法家联手,搞出了这么一条律法。
出发点也很感人公羊学派认为,三更半夜,偷偷跑去抓人的官吏,不是心里有鬼就一定是想做什么坏事。
正人君子,自该堂堂正正,光明正大的去抓捕犯人。
至于那些三更半夜在外溜达的家伙?
在汉人眼里,不是盗贼就是强盗,杀了非但无罪,反而应该得到表彰。
这是为民除害啊!
状态提示: 第两百六十三节 无限自卫权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